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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供暖模式的偏差背后是北方地区扭曲的用能结构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5-08-04 17: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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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供暖模式的偏差背后是北方地区扭曲的用能结构国家能源局的风电供暖规划层层递进。近日,能源局在官网公布《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北方七省区研究风电供暖,有条件的地区要

国家能源局的风电供暖规划层层递进。近日,能源局在官网公布《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北方七省区研究风电供暖,有条件的地区要编制年度风电供暖工作方案。   两年前,能源局要求地方积极申报风电供暖项目。再往前,2011年,风电供暖起步,能源局开始布点风电供暖示范项目。   风电供暖意在解决弃风问题。2010年出现弃风现象,从2011年起,每年弃风电量都在100亿千瓦时以上。2014年弃风162亿千瓦时。业内认为,如能用弃掉的风电制热供暖,既清洁环保,又能减少风电浪费,一举两得。   四年来,从第一个吃螃蟹的大唐洮南风电供暖项目,到后来受政策鼓动,目的各异的其他示范项目,都采用风电场捆绑热力站的模式,并且不触碰价格主管部门定的电价、热价。   对于这些项目,主管部门都在当地发电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上给予特别照顾,用多发电来弥补后面电制热环节的高成本。区别在于,大唐洮南项目多发的电量,远超电制热环节的消耗电量,大唐之后的一些项目,两者电量相等。   但这种模式无法改变电制热环节的不经济。无论是大唐洮南补偿电量大于消耗电量,还是后来的两者电量相等,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现实中已被证明行不通。   在弃风环境下,补偿电量大于消耗电量,则风电供暖项目挤占其他风电场的上网电量,形成不公平。两者相等,风电场积极性则不足。   多名专家均认为,用风电场捆绑热力站,风电多发,补偿制热亏损的模式,小范围示范可以,大规模推广则不宜。   风电供暖发展模式的偏差背后,是北方地区扭曲的用能结构。   北方供暖用能巨大,占全国能源消耗的四分之一,现状是大量采用燃煤锅炉。一般来说,北方供暖区省会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占比近50%,其余部分由散烧锅炉供暖。地级市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占比约20%,剩余为散烧锅炉,再往下,供暖基本都由散烧煤炭解决。这种用能方式能效低下、污染严重,是霾压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吊诡的是,北方供暖区电能充足,清洁能源丰富,是风电、光电发展的重要区域,也是“十三五”风电、光电发展的重心。以风电为例,规划中的7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6个位于这一地区。   但这片区域却因为就地消纳能力不足,外送又不畅,是弃风的重灾区。事实上,不仅弃风,这片区域还弃光、弃火,尤其在东三省,火电利用小时数一降再降。   一边是燃煤污染环境,一边是清洁能源大量浪费,多位专家呼吁,北方部分地区已经具备用电制热代替燃煤供暖的资源条件。   症结在于电制热的经济性。在现行的电价、热价体系下,电制热是个赔本的生意。   以大唐洮南风电供暖项目为例,这个项目经测算,当电价在0.1元/千瓦时之时,电制热才有经济性。但现实即便购买低谷电价,每千瓦时价格也在0.4元以上,这意味着每用1千瓦时电去制造热能,就会亏损0.3元。   实践证明,在不改变现行电价、热价的前提下发展电制热,不具备可行性。而突破电价、热价的现行机制,必然会影响到既得利益群体。   如下调供暖电价,则需要发电侧同时下调上网电价,如此才能保证电网售买平衡。而上调热价,则影响到社会千家万户。   从长远来看,清洁能源供暖,理应享受比燃煤供暖更高的热价。但调整热价需要考虑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在实际操作中需谨慎推进。前期可由政府承担主要成本,再适时调整。   如果电制热对燃煤供暖形成规模替代,就可以大大增加地方用电需求,进而缓解包括弃风在内的一系列限电问题。   而改变北方供暖用能结构,只能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从这个角度看,这次风电供暖《通知》把将主导权转给地方政府,将给未来创造更多可能性。(记者 沈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