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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2022年度新增光伏装机700MW以上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2-09-20 1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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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2022年度新增光伏装机700MW以上9月19日,浙江宁波发改委发布宁波市2022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到,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开工浙江LNG三期工程、甬绍干线天然气管线等重大

9月19日,浙江宁波发改委发布宁波市2022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到,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开工浙江LNG三期工程、甬绍干线天然气管线等重大油气项目,扩大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增加天然气用量。实施光伏、风能新能源倍增计划,加快推进象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二期及涂茨海上风电项目,年度新增光伏建设规模70万千瓦以上,推动80万千瓦海上风电建设。实施一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示范项目。着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原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大事喜事多,做好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发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瞄准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全面展现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美好愿景的目标,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体工作中把握好四方面要求,“稳进提质、以进促好,全面统筹、系统推进,变革重塑、提能增效,守牢底线、防控风险”。扎实做好扩大投资、先进制造、双向开放、社会消费、激活主体、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大美宁波、共同富裕和风险防控等十方面重大任务。

一、聚焦经济工作首位,实施领域做大增量行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拓展政策空间等,做大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的存量,做好增量文章。

1.加快招引一批企业。加强与招商部门工作协同,强化企业招引,做大经济发展增量。研究提出企业招引名单,加快招引一批能很快形成增量的新企业。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加大本地产业投资,做大企业规模。

2.建立完善的工作和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抓经济增量工作机制,制定超常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跨周期调节力度和储备政策研究。持续推进“甬易办”平台建设,促进达产扩能、留工优工等产业政策兑现。推进实施民营经济“新25条”政策,加快一批政策细则制订和落地。

3.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健全“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经济指标考核办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支撑性指标的动态监测。进一步优化物流、生产、消费等领域指标及能源、原材料和大宗商品价格等高频数据监测。做好经济运行监测数字化平台应用创新,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确保一季度全面上线。

二、聚焦项目发展目标,实施投资放量提质行动

大力实施优结构、扩投资“1+5+N”行动,推动开工项目加快前期、在建项目加快放量、完工项目加快进度,努力实现5000亿元投资工作目标和一季度“开门红”。

4.明确重点领域投资目标。紧盯民间投资、交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等领域投资目标,确保基础设施、制造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分别增长25%、30%、30%,稳定房地产投资。推进城中村成片规划、成片改造、成片开发。

5.谋划生成一批项目。适度超前谋划一批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新基建、技术创新和高水平医疗卫生项目,储备一批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中高端产业项目。积极跟进中科院近物所医用同位素项目、中科院计算所系列产业化项目等重大项目洽谈对接。

6.落地建设一批项目。编制实施省市县长工程、市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结合省“4+1”、六个千亿等计划,推进一批重点新开工攻坚项目。确保市重点工程新项目开工率第一季度达到30%以上、半年度超过60%、三季度达到85%以上、全年力争实现全部开工,续建项目100%在一季度正常施工。尽早开工东方理工大学、城市轨道交通三轮等项目,加快推进甬矽电子二期等一批百亿级项目。

7.大力争取专项债。建立专项债项目常态化储备制度,加大项目谋划和申报力度。全力把项目前期做深、做实、做到位,力争我市专项债额度占全国比重达到1.2%左右,与宁波经济总量在全国的占比相匹配。

8.完善投资工作机制。深化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示范机制,落实重点工程“三级协调”机制,推进一项目一专班组建,协调解决项目招引、资金安排、政策处理等重大困难和堵点、卡点问题。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动态监测、月度通报机制,开展“立功竞赛”“亮绩赛马”,推进项目建设提速提质。

三、聚焦基础关键核心,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通过抓实项目投资、抓强平台建设、抓好数字化治理、抓紧综合施策,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夯实经济发展根基。

9.推动传统产业增效提档。制定实施宁波市促进工业经济扩量提质,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项目跟踪监测和协调服务,推进高端合成新材料、大榭石化馏分油五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中海油低碳能源全产业链项目、中国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中铝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创新中心、吉利汽车宁波基地等项目招引。打造前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平台,争取获批第四批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落实炼油、钢铁、平板玻璃等产能置换政策,加快宁波钢铁等企业转型发展。

10.推动战新产业增量扩面。紧盯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深化企业培育,做好项目窗口指导,力争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2个百分点。建立新兴产业统计和考核体系,完成《宁波市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善战新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兑付,加强基金投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初创期、早中期企业。印发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北斗导航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基建方案。打造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推进城市大脑项目等信息基础设施、轨道交通智慧化项目等融合基础设施、甬江实验室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意见,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办好“全国双创周”宁波分会场活动。

11.推动服务业增速扩容。持续推进“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全面实施港航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三大补短板攻坚行动,深化服务业“亩均”评价。制定实施冷链物流发展行动方案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补助政策,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培育一批“互联网+”物流平台,打造10个立体智能仓储示范标杆项目。实施专业服务业激励政策,加快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业集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谋划新一轮创新发展区申报工作,力争总数突破10家。持续开展服务业总部企业引培,力争新增总部企业100家。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争取新增省级以上试点5个。办好首届“海丝之路·中国(宁波)海洋经济博览会”等重要展会

12.增强产业数字治理能力。聚焦重点行业、产业链和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研判需求,完善产业指标体系,实现与数字经济数据仓打通。加快两业融合数字化场景建设。研究建设统筹生产端和贸易端数字化场景、企业全要素数字化评价场景。

四、聚焦社会发展引领,实施重大战略落地行动

加快国家、省重大战略落地实施,谋划建设一批新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重大战略实施对宁波发展的引领作用。

13.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行动,推动港产城文深度融合发展。谋划西向集疏运骨干通道,加快组建开发实体。建成投用梅山6-10号泊位,加快建设杭甬复线等疏港高速项目。加快将义乌港打造成为宁波舟山港集装箱“第六港区”,充分发挥义新欧通道作用,推动宁波与嘉兴物流对接合作。

14.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沪甬7个专项合作协议,强化轨道、水资源、公路等基础设施合作,推进社保同城化。编制实施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方案。开工建设通苏嘉甬铁路,实质性启动甬舟铁路,推进甬台温高速拓宽工程及甬台温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金甬铁路等项目。编制宁波都市圈发展规划,推进甬舟、甬绍、甬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推动重点合作事项和标志性工程落地。

15.唱好杭甬“双城记”。制定实施“双城记”宁波行动方案年度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数字化整体智治、科创体系共筑、关键产业链共建等八大专项行动,共同推动城市大脑互联、杭绍甬产业创新带、公共服务“一卡通”等标志性工程。完善杭甬对接交流工作机制,推动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谋划实施一批惠民利企事项。

16.促进海洋经济提质发展。实施《宁波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行动纲要》,加快推进12大行动、105项任务、18项标志性工程和20项改革措施。深化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争取设立市本级海洋专项配套资金。出台实施生态海岸带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前湾省级示范段,谋划建设梅山湾、环象山港、象山东海岸等先行段,推动生态海岸带经济文化融合发展。全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增速快于GDP增速1个百分点。

17.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对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争取更多宁波元素列入成果清单。谋划推动一批“小而美”民生类项目。深化中意(宁波)园区核心区建设,推动中意投资促进中心落地,促成中意商会分支落户宁波。

18.高标准建设引领性重大平台。完成“空铁一体”的宁波西枢纽“两规划一总体”编制工作。尽快完成前湾新区工业用地专项研究、国土空间等规划的续编和谋划工作,全力推进姚北自来水厂、500千伏杭湾输变电工程、通航机场、西客运中心等项目审批和建设工作。围绕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加快推进油气、粮食等大宗商品交割中心建设,打造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

五、聚焦保障行稳要求,实施“双碳”发展调整行动

正确认识和把握“双碳”工作,立足于提升产业的安全性,既不搞“碳冲锋”、也不搞运动式减碳,要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考虑。

19.算清“碳”帐。做好经济增长与绿色低碳转型的协同。推进碳排放数据收集和计量核算,编制好碳排放数据清单。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加强对上衔接汇报,明确碳排放计算方法,测算未来宁波碳排放峰值,完善减碳工作方案。

20.抢抓能耗政策调整机遇。用足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国家能耗新政策,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

2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开工浙江LNG三期工程、甬绍干线天然气管线等重大油气项目,扩大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增加天然气用量。实施光伏、风能等新能源倍增计划,加快推进象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二期及涂茨海上风电项目,年度新增光伏建设规模70万千瓦以上,推动80万千瓦海上风电建设。实施一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示范项目。着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22.细化碳达峰专项行动。完善“1+N+X”政策,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和十大标志性工程。实施能源、石化化工、钢铁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时间和路径。制定《宁波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考核办法》。研究可再生能源跨区域交易办法。

23.做好能耗“双控”和落后产能淘汰。出台实施《宁波市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能效达标提效目标,制定一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攻关清单。引导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腾出用能空间20万吨标煤以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4.加快培育综合能源服务业。围绕能源生产、传输、使用等各领域,培育一批综合能源服务商,支持发展能源相关产业。在融资、税收、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快破除电、气、热等领域的行业和区域壁垒。

25.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开展全市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实施绿色低碳升级行动。全面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六、聚焦释放发展活力,实施关键领域改革行动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信用建设和价格改革等重点工作,更好激发发展活力。

26.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调整12个分项数据库,重点完善现代城市、未来社区、美丽城镇、未来乡村4大应用空间,拓展完善“浙里智慧基本公共服务”“关键小事智能速办”2个重大标志性多跨应用场景,迭代升级“甬”系列、“惠”系列应用。

2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5.0版营商环境系列改革政策体系。打造数字政府“浙里营商”跑道,开展“无感监测”探索应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综合信息平台。推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应用,推进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强化“标准地”出让全过程监管。

28.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梳理落地一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争取国家支持杭甬双城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做好赋权清单的谋划对接,力争国家、省有关授权。

29.打造“信用宁波”升级版。推进《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能级提升。创新“信用+”应用机制,推出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进长三角地区信用信息互通、信用应用互认。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制定信用承诺清单,推进特色领域实施行业信用监管。

30.稳步推进价格领域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推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探索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完善教育、养老、殡葬、景区、公共服务等公益性服务领域价格政策。

七、聚焦民生保障建设,实施重大风险防范行动

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经济社会风险,推动能源、粮食等关键性资源保障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

31.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好涉疫地区的粮食物资保供、价格监测。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实际需求,加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政策研究和储备。

32.抓好能源和粮食供应保障。完善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强化精准调度,做好迎峰度冬(度夏)电力、天然气等供应保障。做好电力、长输油气管道等安全管理。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推动粮食产业提质扩面。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粮食保供举措,深入推进省粮食流通“255”工程建设,加快应急物资管理平台、“浙江粮仓”和“浙政粮安”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建立完善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委托代储储备粮监管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搭建粮食产销区合作平台,建立政府主导的粮食采购或储备合作基地,完成37万亩省外粮源基地建设任务。

33.保持市场物价稳定。进一步完善“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健全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和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突发应急调控、应对物价上涨的民生保障等机制。完善教育领域价格政策,加强课后服务收费以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评估,配合“双减”政策落地。健全养老服务价格机制。

34.打造优质均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推进“五个一批”重大项目。申报全国第一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健全分层分类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打造“一老一小”友好城市。加快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诗路文化带,推进天一阁博物院、河海博物馆等标志性项目,打造公共文化新地标。

八、聚焦干部队伍建设,实施高质发展铁军行动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党员干部在高质量发展中经受锻炼,成为发展改革工作行家里手。

35.加强政治建设,开展“思想铸魂”行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相结合。要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36.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本清源”行动。坚持以“党建引领示范、争当发改先锋”为主题,践行“忠诚、善谋、实干、创新”发改精神,深化推进“三创”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的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意见》和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作风效能检查,坚决整改群众反映问题和自身存在问题,不断改进机关作风。

37.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洁自律”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认真落实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围绕项目审批、价格核定、课题招标、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38.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贤能锻造”行动。促进广大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干部专业知识、能力的培养,有计划地把政治素质好、有能力、有责任感的年轻干部放到发展改革第一线,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充分发挥“青年论坛”“岗位练兵竞赛”等平台作用,为干部提供亮相展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