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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积极引导锂电、光伏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智能制造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2-09-08 1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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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积极引导锂电、光伏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智能制造9月8日,江西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多次提及光伏产业。推进

9月8日,江西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多次提及光伏产业。

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上云一批”的思路,深入推进制造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新建一批:推动实施大唐智慧电厂、新余奉渝智能装备、新余塔机智能制造基地等一批新建项目,探索打造一批超级工厂、黑灯工厂等智能制造样板;改造一批:积极引导钢铁、锂电、光伏、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智能制造,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与改造,重点推进“数智新钢”、海螺新材料数字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上云一批:打造“钢铁云”“锂电云”“光伏云”等5朵工业云平台,加快新余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大脑建设,推进新余市企业数字化云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千家企业上云行动。争取到2025年,累计建成5G+数字工厂(车间)30家,上云企业达1000家。

科学布局数字经济。围绕锂电、光伏等工业和物流大数据,在高新区打造智能制造基地。

构建融合高效的“产业大脑”。围绕钢铁、锂电、光伏、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麻纺和鞋履等重点发展产业,整合工信、科技、园区等各类产业服务平台,建成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工业大脑共享应用平台。引入专业团队对产业云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

原文如下:

中共新余市委 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做优做强我市数字经济,为“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贡献力量,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定位

构建技术迭代加速化、数据要素市场化、产业布局赛道化、实体融合深度化、市场培育场景化、要素支撑生态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打造智慧民生城市建设先导区、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营商环境优势区,努力将新余建设成为中部数字经济发展标杆城市。

——全国智慧民生城市建设先导区。整合全市数据资源,构建多元化、多层次、跨行业的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城市大脑”,建成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一批标杆性智慧民生应用场景,形成一批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将新余打造成数字化、智慧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

——中部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发挥数字产业集聚效应,将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打造成产城融合数字新城。坚持数据价值导向,探索数据交易等要素市场化运行机制。做优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加快增长,培育信创、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等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在全市GDP比重超过3%的产业赛道。

——中部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擦亮工业底色,强力推进两化融合,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鼓励微商电商、网络直播、数字文创等跨界融合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数字金融产品,助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江西省数字营商环境优势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水平达到全省前列。“赣服通”“赣政通”新余分厅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普惠型数字化公共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宽。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协同创新体系,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数字经济人才汇集,形成数字人才洼地。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全市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到2025年,数字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6%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18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2%以上。实施数字经济“个十百千万”工程,打造2个产业链云平台,形成5个数字经济集聚区;引进培育10家数字龙头企业,建设30家市级标杆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成100个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引进培养200名中高端数字经济人才;上云企业突破1000家,5G基站开通数达3000个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从业人数达5万人,大数据服务器规模达6万台。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

1.实施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支持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数字新城建设、打造数字领域“科创芯”;依托沃格光电、铭基高科等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创建1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产业创新中心,建成5家以上省级创新平台、5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个院士工作站、3个研究院。实施高端研发机构共建行动,全面深化与航天二院、京东等国内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支持设立科创研发“飞地”,与本地高等院校、重点企业创建大数据研发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共建数字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和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委、政府(管委会),以下皆含各县(区),不再列出〕

2.突破关键技术。梳理数字经济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动态目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设计工具软件及工业控制与感知、机器视觉、数字孪生等高端工业核心软件;面向高端装备和智能终端发展方向,开发一批嵌入式软件;聚焦社会需求,重点发展智能仓储、物联网、城市大脑等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实施重点领域攻坚行动,聚焦移动物联网、移动终端、触控显示配套、LED(发光二极管)、高端摄像模组、大数据、普惠金融、信创、智慧打印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坚,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国家级或行业级领先地位的技术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新钢公司、新余学院)

3.建设专业队伍。出台我市数字经济人才专项政策。深入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引进计划等,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新余学院、技术学校、龙头企业等合作共建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培育基地。鼓励新余学院、江西工程学院等高等院校开设大数据及智慧城市相关专业,支持新余学院开展数字经济“普职融合”试点。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紧缺人才。力争到2025年,柔性引进2名院士等国家级人才;培育50名左右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家、创投家,200名大数据中高端人才;培育“数字工程师”2000名,数字经济核心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各高校)

(二)提升产业赛道领跑能力

1.抢占一批优势赛道。深入研究我省数字产业细分赛道,结合我市实际,依托京东(新余)数字经济产业园,壮大电子商务赛道,依托盛泰精密、亿铂电子、新余国科等企业,抢占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信创等基础赛道;依托渝融云、新余数投、美天科技、新余博讯、剑安消防等企业,抢占信息安全、数据服务、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赛道;依托新东数科、新余讯飞、共生文创、通信运营商等企业,抢占工业互联网、智慧教育、数字健康、数字文创等融合赛道,“一道一策”推动产业能级跃迁。持续开展数字经济趋势研究,对赛道布局进行适时调整、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通信发展办)

2.落地一批重点项目。立足我市产业发展基础及规划,按照领跑新赛道、补强产业链、塑造新优势的思路,招引“信创+智慧”、数据标注、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智能网联、产业云等一批数字经济重大项目。推动落地“数智新钢”、京东物流新余云仓暨智能物流产业园、锂电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昱畅科技物流电商产业园、锂材料及应用技术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宜吉科创芯孵化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实施新基建领域“项目大会战”,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新钢公司)

3.引培一批重点企业。紧扣赛道发展方向,在产业数字化领域,招引航天科工、浪潮、中国电子等一批智造型重点企业;在数字产业化领域,招引京东、腾讯、百度等平台型企业,打造平台型企业区域产业园和生态圈。支持新钢、赣锋锂业、沃格光电等新余制造业龙头在加快数字化转型基础上,向数字经济领域延伸发展。支持和引导各县(区)按照总体产业布局,引进和培育一批数字经济特色领域中小企业。到2025年,引进培育3家营业收入超10亿元、7家营业收入超5000万的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

(三)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能力

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上云一批”的思路,深入推进制造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新建一批:推动实施大唐智慧电厂、新余奉渝智能装备、新余塔机智能制造基地等一批新建项目,探索打造一批超级工厂、黑灯工厂等智能制造样板;改造一批:积极引导钢铁、锂电、光伏、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智能制造,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与改造,重点推进“数智新钢”、海螺新材料数字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上云一批:打造“钢铁云”“锂电云”“光伏云”等5朵工业云平台,加快新余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大脑建设,推进新余市企业数字化云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千家企业上云行动。争取到2025年,累计建成5G+数字工厂(车间)30家,上云企业达1000家。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保持全省前列,装备数控化率和工业设备联网率大幅提升,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中心)

2.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提速。统筹推进数字乡村试点、乡村数字治理和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全市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实现5G覆盖乡镇、光网覆盖行政村。将“一窗式”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各乡镇,重点推进村庄环境“5G+长效管护”等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依托京东产业链,重点打造新余蜜桔(果冻橙)、仙女湖有机鱼、茶油(高产油茶)等农村电商拳头品牌,实现产品全过程可追溯;盘活农村公交客运空置运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推广基于“交邮融合”的农村电商物流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大数据中心)

3.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重点推进麻纺、鞋业等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加快数字金融产品开发,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等融合发展。发挥京东、腾飞、立木等龙头企业效应,出台电商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推进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新零售业态有序发展。大力发展数字文创服务,重点推进“仙女下凡地”数字文创产品开发和新宜吉“数字文创长廊”建设。推动建设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和数字化旅游集散中心,打造新余市智慧旅游“升级版”。(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中心)

(四)提升产业布局能力

1.科学布局数字经济。支持各县(区)结合实际,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与辖区优势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产业,构建全市“一核四基地”数字经济发展格局。在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率先规划建设产城融合数字新城,吸引互联网巨头和行业领军企业入驻,建设区域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信创+智慧产业园”五大基地、数字经济人才创新产业园、数字文旅长廊等,培育壮大以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主的数字经济产业,将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打造成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围绕锂电、光伏等工业和物流大数据,在高新区打造智能制造基地;以分宜县获得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围绕农村电商、麻纺小镇等,在分宜县打造农村特色电商基地;依托京东(新余)数字经济产业园、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围绕钢铁、装备制造产业,在渝水区打造工业数字化转型基地;围绕仙女湖、凯光等旅游景区和新履小镇等,在仙女湖区打造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基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建设特色产业数字经济集聚区。结合我市实际,明确赛道主攻方向,选择一定区域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大力推进新余市数字产业园、京东(新余)数字经济产业园、新宜吉合作示范区“信创+智慧”产业园、高新区电子材料及元器件数字经济产业园、分宜县农村电商产业园、新余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园等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能级。(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五)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能力

1.推进数据要素高效共享和利用。推动国家、省级数据回流新余和行业级数据资源集聚,建成政务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公安大数据、工业大数据等重要数据汇聚平台;完善数据开放管理体系和审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数据资源进行分级分类管控,按敏感性、重要性对政府和公共数据进行分级分类;提升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互联网安全接入服务平台等基础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网信中心)

2.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交易。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借鉴北京、上海等模式,在全省率先挂牌大数据交易中心,明确大数据交易服务、监管主体,实现数据交易实体化运营,构建涵盖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法律保障、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引进培育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交易等产业链企业,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合法、合规行使数据流通自主权;连接市场相关主体核心预警数据,实现平台动态可视化监管。到2025年,全市公共数据资源要素化配置机制基本健全,完成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流通监管体系建设,实现数据交易市场化运营。(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市发改委、市委网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六)提升数字基础支撑能力

1.构建高速泛在的信息基础网络。加快推进高速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5G网络服务范围,建成5G基站3000个,社会公共资源向5G网络设施开放,实现全城“一张网”覆盖。到2024年之前,建成“5G+光网”双千兆城市,到2025年,互联网市际出口带宽达到3000千兆,全市政务网络IPv6升级改造全面完成,主城区道路布设“智慧杆”及车联网传感器,逐步推动感知网络和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中心、市通信发展办、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

2.构建集约安全的数据计算中心。加快城市计算资源的结构性改革,强化“云、边、超、智”多元算力协同发展。建设新余市视频及物联网AI超算中心,推进数据中心向“云+边+端”分布式架构升级,从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推进数据中心资源规模化集聚,依托新余电信、新余数投建设规模达500个以上机柜的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异地数据灾备中心。争取京东、百度等头部企业在新余设立区域数据节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市商务局)

3.构建智能可靠的“城市大脑”。建设城市数字底座,集成数字经济、数字政府通用模块,搭建新余市数据直通车、时空数据管理引擎、时空智能引擎、联邦数字网关、视频AI平台、物联网IOT中台、可视化平台、业务中台,全面支撑新余新型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立足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整合城市管理、消防救援、教育健康、产业监测、数据交易等应用场景,打造城市数字大脑高效运转体系和便民兴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城市级统一入口APP)。(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

4.构建融合高效的“产业大脑”。围绕钢铁、锂电、光伏、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麻纺和鞋履等重点发展产业,整合工信、科技、园区等各类产业服务平台,建成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工业大脑共享应用平台。引入专业团队对产业云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数投公司)

5.构建产业物流洼地。吸引、支持温岭、义乌等电商企业入驻或建立云仓发货点,将新余打造成中部地区小宗商品电商物流洼地。建立智慧供应链及数字化物流产业平台,打造万商红产业园区2.0版。按照“亚洲一号”仓标准,推进京东(新余)5G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覆盖新余、宜春、萍乡、吉安等地物流直送能力,助力打造江西版“义乌”。(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

(七)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能力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不断丰富智慧应用场景。到2025年,力争建设3—5个省级应用场景示范区,推荐推广15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1.加快打造“智慧交通”应用场景。实现“5G+法治交通”的示范应用,推进5G及AI图像识别等技术与交通治理的深度融合,重点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非现场执法信息技术应用。争取利用移动物联网5G技术下的智慧交通智能识别系统等技术实现对驾驶员日常驾驶行为的多维化分析及预警,并在我市重点监控车辆进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数投公司)

2.加快打造“智慧教育”应用场景。加快布局03专项在教育行业的应用,借助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从“网联”“数智”“云享”三个层面建设教育信息化领域的示范应用,实现教育资源的均等化和普惠化。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的教育监测平台,实现地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教师管理、教师专业发展测评、学生学习情况智能分析评价,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治理、优化教师智能研修、开展智能教学、支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决策提供必要信息化基础;打造5G、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技术应用特色相结合的智慧校园,以“研发突破、应用出彩”为主要方向,鼓励高校在教育领域建设更多出彩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新余学院、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

3.加快打造“智慧健康”应用场景。建设全市区域医疗云中心,整合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软件、硬件和网络安全设备,实现全市区域内市、县、乡所有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统一管理规范,实现门诊/住院电子病历数据汇聚和分享,建设市域互联网医院,实现院内就医全流程手机自助;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设医疗大数据运营平台,挖掘医疗大数据价值,实现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数投公司)

4.加快打造“智慧文旅”应用场景。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平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交互体验应用,带动公共文化资源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一部手机游江西”项目在新余落地提质升级。积极培育集合全市旅游综合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休闲消费行业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项目运维模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感。(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数投公司)

5.加快打造“智慧环保”应用场景。推进我市部分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和溯源。对接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准确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转运、处理等情况。推动利用5G无人机航拍技术、5G高清视频等技术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八)提升开放合作共赢能力

1.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建立与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定期交流拜访机制,讲好新余故事,吸引其来余投资。纵深推进我市与京东、阿里巴巴、华为、腾讯、网易、百度、中国电子等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将准头部、准独角兽企业总部作为招商重点。全面打造与京东合作共赢模式,力争“十四五”期间合作项目达40个,与其他龙头企业合作项目达到100个。深化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战略合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搭建对外合作交流平台。打造数字经济国内重要会展和高端对话平台,定期举办“信创+智慧”产业联盟大会、数字乡村振兴大会、网上麻博会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大会等数字经济领域行业大会。争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数字贸易等服务贸易新业态,着力推动新宜吉三市六县跨行政区域合作,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创新制度

1.构建产业发展模式。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审慎监督、准入、退出等体制机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认定、认证、定价、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制定或形成新技术新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探索制定保障和规范产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中心)

2.构建包容发展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数字经济领域行政审批流程,降低数字经济新业态企业设立门槛。坚持市场主体平等准入,破除“隐形壁垒”。深化“宽入严管”的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允许先行先试容错制,在无事实性社会危害或明显违法的情况下,推行以严管引导代替处罚制度,对产业关联高、带动能力强、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各县区可以打破常规,有所作为。鼓励在新余创建各类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先行区域、争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

3.构建监测统计体系。按照国家数字经济统计标准,开展符合新余特点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统计体系研究,探索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方式,抓紧制定出台数字经济监测和统计政策措施,摸清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底数,加强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跟踪监测和成效分析,定期发布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统计报告。(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4.构建数字交易体系。参照北京、上海等地做法,进一步开放数据共享和实验平台,在数据交易平台设计、数据定价和交易模式、安全和运营体系、交易准入机制等方面争取先行先试构建新余数字交易体系,依据数字来源归属权,探索以国资控股、管理层持股、主要数据提供方参股等方式尽快推动成立新余市大数据交易中心,实现数据“金矿”价值变现。通过建立监管系统,对交易平台、交易活动、平台会员、交易对象进行实时记录,建立健全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交易行为,推动大数据交易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数投公司)

(二)优化金融财税支持

1.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由市政府注入有效资产,市数投公司融资设立规模不低于1亿元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数字经济企业和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出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投资子基金,做大做强产业基金规模,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新业态等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数投公司、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中心)

2.推动数字经济企业上市。建立市数字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通过股改、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支持优质数字经济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新东、美天等5家以上数字经济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

3.拓展金融产品。优先将数字经济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白名单”“知贷通”等支持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创业者提供担保贷款。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云量贷”“成长贷”等数字经济发展金融产品,构筑以政策资金为引导、风险基金、私募基金等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资本市场格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信担保公司、市大数据中心)

4.落实财税政策。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各级财政预算与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和保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率先在政务领域应用。推动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十条”落地见效,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等创新激励政策。落实数字经济领域高端紧缺人才个税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优化要素支撑

1.提升土地要素支撑。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单独选址项目清单的数字经济发展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使用国家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各县(区)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数字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2.提升招商要素支撑。建立数字经济重大项目招商图谱,及时更新发布数字经济产业“两图一表”(产业链图、产业赛道图、产业项目表)。通过以商招商、专题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联合招商等形式,有选择地储备一批项目信息、实质性洽谈一批项目、落户建设一批项目,不断补链强链,拓宽产业赛道。对经认定签约的招商中介机构、企业或个人,按引进数字经济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切实落实全市网络安全保障各项措施,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严格执行数据资源安全开放标准规范,按照“开放优先、安全例外、分类分级”原则,定时梳理、随时评估,保障数据不被恶意侵犯。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园区(新余)建设,建立覆盖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和应用层的标准统一的数据安全体系。提升企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工业生产、主机、智能终端等设备安全接入和防护,强化控制网络协议、装置装备、工业软件等安全保障,提升国产信息安全设备和控制系统内生安全能力。(责任单位: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委网信中心、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通信发展办、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

4.降低用能成本。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开通数字技术企业电力接入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数字产业园区、企业电力接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新余供电公司)

5.降低物流成本。引进重点物流企业,鼓励设立专业仓储,鼓励运用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鼓励各县(区)对重点产业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大数据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新余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建立全市数字经济统筹发展和数字经济产业合作调度机制。各县(区)、各市直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市数字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数字经济年度工作目标,主动谋划并积极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和试点示范。强化考核奖惩,将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纳入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综合考核内容。

(三)营造发展氛围。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党员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双提升计划”学习内容。市、县(区)委党校将数字经济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拓宽领导干部的视野,提升发展数字经济推进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开设“数字经济”专题节目或栏目,加强数字经济案例宣传,提升全民数字经济素养,为数字经济营造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