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十四五力争风电、光伏装机37GW以上
辽宁省:十四五力争风电、光伏装机37GW以上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多措并举提升清洁
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多措并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积极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力支持新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加快陆上风电建设,积极推动风能资源条件较好的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加强风电布局与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充分利用矿区等废弃土地发展光伏发电,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光伏治沙、水光互补、沿海滩涂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与多种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开展采煤沉陷区及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光伏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屋顶、院落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本地消纳与外送,推动综合能源基地多能互补,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用能新模式。稳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支持利用闲置空间发展清洁能源、探索碳捕捉等新的清洁能源途径。
“十四五”风电、光伏重点项目:风电:一期工程(续建)150万千瓦;二期工程(辽西北及等容量替代)330万千瓦;三期工程1360万千瓦左右。光伏:一期工程(续建)190万千瓦;二期工程(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区光伏)150万千瓦;三期工程260万千瓦左右。
详情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三节 主要问题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增强能源安全供给能力
第一节 稳定化石能源产能供给
第二节 提高电力安全保障水平
第三节 加强能源输送储备建设
第四节 拓展能源多元合作新局面
第五节 提升运行安全应对能力
第四章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节 推进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节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第三节 稳妥适度发展煤电气电
第四节 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第五节 加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
第五章 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第一节 加强煤炭储备能力体系建设
第二节 建立政企结合油气储备体系
第三节 强化电力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第四节 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
第六章 构建智慧高效能源系统
第一节 增强能源系统运行灵活性
第二节 积极推进煤电升级改造
第三节 持续推动能源高效利用
第四节 加大能源科技创新力度
第五节 加强能源产业智能化建设
第六节 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第七章 深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
第一节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第二节 深化油气体制改革
第三节 深化煤炭体制改革
第四节 完善能源治理机制
第八章 大力提升民生用能品质
第一节 推动居民能源消费升级
第二节 完善能源服务设施网络
第三节 促进农村能源清洁利用
第四节 能源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第九章 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第二节 规范规划审批和环境准入
第三节 强化考核评价和过程监管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规划战略引领,保障任务有效落实
第二节 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健全政府治理体系
第三节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创建良好发展环境
第四节 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评估督导作用
第五节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时期。系统谋划未来五年能源发展,对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革,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重要文件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我省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省新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设定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能源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技术创新能力和对外合作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能源供给保障有力。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稳定。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0年全省煤炭产量3129万吨,较2015年淘汰煤炭落后产能1623万吨。原油开采保持稳定,由1037万吨提高到1049万吨。天然气产量稳中有升,从6.6亿立方米增加到7.37亿立方米。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发电量和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039亿千瓦时和5776万千瓦。能源储运能力显著增强。蒙东至辽宁煤炭铁路货运能力提升至2.5亿吨。原油港口海运接卸和管道输送能力分别达到6500万吨/年和5500万吨/年。天然气通过LNG接收站、管道系统调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突破2.5万公里,变电容量接近1.2亿千伏安,能源优化配置能力大幅提升。
(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结构调整稳步推进。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2.48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比重为53.7%,较2015年下降3.7个百分点;石油消费比重为30.3%,基本持平;天然气消费量稳步提高,比重从3.4%提高到3.9%;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从2015年的6.4%提升至2020年的8.6%,提前完成《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6.5%目标任务。电源结构明显改善。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2178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比重由2015年的29.5%提高至36.9%,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其中风电装机规模达到981万千瓦,是2015年装机规模的1.5倍;光伏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是2015年装机总量的25倍,实现跨越式增长。
(三)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省能源领域“三去一降一补”取得明显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7%。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取得积极进展,累计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47万千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煤电机组实施节能改造1125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2261万千瓦、灵活性改造585万千瓦,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10.4克标准煤。
(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电力交易机构,《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已完成8批共117家售电公司的注册公示准入工作。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缓解火电企业经营压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弃风率低于1%,较2015年下降10个百分点,弃光率为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五)技术创新不断突破。技术创新促进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并行发展。“高压电制热储热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关键技术”课题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常规/供热机组调节能力与电热综合协调调度技术”项目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断提升电网接纳清洁能源能力。“大型薄煤层自动化开采成套设备”研制成功,大幅提升我省煤炭行业薄煤层开采效率和自动化整体水平。
专栏1 “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主要成就
(六)民生用能持续改善。严格执行国家电价调整政策,多措并举降低用能成本,2018年—2019年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超过54亿元;2020年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6.8亿元。积极推动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提前一年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因地制宜在辽阳、盘锦等地区实施天然气下乡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用能品质。按照“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原则,切实推进民生用能清洁化,我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6%,其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率已达94%。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一)国际局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十四五”时期世界将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经济秩序与政治格局加速重构,地缘政治错综复杂,大国博弈持续加剧,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外部环境更趋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我国未来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能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受重要油气供给国政局稳定、国际海陆能源战略通道运输安全的影响持续加大,原油与天然气供应安全面临更大压力,保障能源总体安全任务依然艰巨。
(二)国内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国内发展环境经历深刻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科技创新成为催生新发展的主要动能,经济发展自主性和韧性持续提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加快构建,经济社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从高速度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提出更高要求。
(三)绿色低碳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全球能源结构加快调整,低碳化转型加速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开启新征程,《巴黎协定》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目标。“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清洁能源发电全面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逐步从能源革命生力军成长为主力军,“煤改电”、“煤改气”、电动汽车、大规模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稳步壮大,煤炭超低排放机组大范围推广,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加快推进,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履行国际承诺提供有力支撑。
(四)能源供需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全球能源需求进入低速增长时期,主要发达国家能源消费总量趋于稳定甚至下降,新兴经济体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占全球能源消费比重不断上升,未来能源消费增长的90%以上将来自发展中国家。页岩气革命成功拓展了油气发展新空间,成为颠覆全球油气供应格局的核心力量。全球油气开始呈现石油输出国组织、俄罗斯—中亚、北美等多极供应新格局。可再生能源成为引领全球能源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中国、欧盟等国家(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带动全球能源供应趋于多元化。
(五)能源科技创新不断取得突破。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正进入持续高度活跃期,一大批新兴能源技术正加速迭代,并与现代信息、新型材料、先进制造技术深度交叉融合,成为全球能源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驱动力。目前,我国煤电超低排放水平进入世界领先行列,水电工程建设能力和百万千瓦水电机组成套设计制造能力领跑全球,柔性直流输电技术占领世界制高点。风电光伏总体技术、常规油气勘探开采技术、百万千瓦级三代核电技术、主流储能等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煤炭开发利用技术装备实现规模化应用,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进入示范阶段,各类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深刻变革。
(六)能源治理体系加快落地见效。电力体制改革与油气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开启现货试点,经营性用户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国家管网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能源治理方式初步实现了从项目审批为主转向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并重的重大改革,现代能源体系雏形初现。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优化能源市场结构,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科学的市场化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多能源品种协同互济清洁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能源市场体系将成为下阶段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第三节 主要问题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能源需求不确定性增强,能源供给保障难度加大,将面临诸多矛盾交织、风险增多的严峻挑战。
(一)能源安全保障形势紧迫。目前,全省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均接近或超过80%,能源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省内煤炭、油气和水能资源的利用率均超过70%,人均一次能源储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5%。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需要远距离管道输送和LNG港口运输等方式进行补足。受资源条件、煤炭去产能、环保政策以及煤价阶段性波动等多个因素作用,冬季供暖用煤保供压力大;地区极端天气、火电缺煤停机、受入电力减少等情况频发,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期间电力供应相对紧张,电力资源配置矛盾凸显;主要石油进口供应国所处地缘政治动荡多变,对我省的石油供应产生一定影响;常规情况下天然气供大于求,但在个别时段为保障京津冀地区冬季用气需要,秦沈线送入大幅减少,大连LNG接收站反向送出,造成我省冬季天然气局部时段可能供应紧缺。
(二)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整体发展长期向好,能源消费总量仍将保持一定程度增长。但受资源条件制约,全省水能资源经济可开发量已超过95%,发展空间有限。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大幅度提高,但其间歇性、随机性特点,使其发电量占比提升较为困难。煤电作为我省主体电源,为发挥托底保供作用,满足地区电力、热力和电力系统调节需求,其装机规模和总体耗煤量压减难度大。同时,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矛盾突出,在工业用能方面尚不具备天然气和电力等高品质高价格能源大规模替代煤炭的条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改变,重化工业对煤炭需求客观存在。
(三)能源系统整体效率不高。作为全国重化工业生产基地,我省传统经济支柱产业仍以石化、冶金等高耗能产业为主,其生产总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一半。能源系统体量大、惯性强、总体效率不高,淘汰落后工业产能,转变发展模式,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仍需付出较大努力。“十四五”时期,全省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将建成投产,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能源消费增量仍将保持一定规模增长,存量节能降耗挖潜空间有限,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压力较大。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调节能力建设相对滞后,能源系统仍需进一步统筹优化。输电通道利用率须进一步提高。
(四)清洁能源发展面临多重瓶颈。“十四五”时期,非化石电源比重持续增长,红沿河核电二期按期投运,风电、光伏装机大幅提高,新能源和新型电力电子设备大规模接入,极大改变电力系统运行特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风险加剧。同时,用电需求峰谷差逐渐增大,煤电灵活性改造容量基本释放,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要求。同时,抽水蓄能参与调峰补偿机制不健全,电化学储能运营价格机制不完善,分散式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尚未建立,当前政策无法调动储能设施参与调峰运行的积极性,发展模式多样性也受到制约。
(五)生态环保刚性约束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用地、用海和水资源管理的全面加强,对能源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能源发展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发展做好更紧密的衔接。陆地生态红线、海洋生态红线、农业用地、草原保护、水土保持等政策,给风电场、光伏电站、沿海核电站、LNG接收站等站址选择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推进和基础设施引起的“邻避效应”问题愈发突出,建设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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