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夏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力争达到50GW,2030年达74.5GW
宁夏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力争达到50GW,2030年达74.5GW7月4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
7月4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到203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45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4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
全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进行中)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厅局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按照国家的审核衔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nxfgwtjpc@163.com
2.传真:0951-8301996
3.联系电话:0951-8301997
4.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碳减排处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5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自治区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服务全局、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协同联动、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深入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和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坚定不移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开创经济繁荣新局面、续写民族团结新篇章、绘就环境优美新画卷、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按照全国一盘棋要求,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区尽早达峰。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加强政策引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经济政策和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先立后破,切实守住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群众正常生活底线,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着力化解各类可能的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45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
“十六五”时期,二氧化碳排放实现达峰后稳中有降,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成熟,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行动、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生态碳汇建设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市因地制宜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和分布开发并举、扩大外送和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依托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等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光伏+”综合利用项目,探索自发自用和就地交易新模式,有效扩大用户侧光电应用。稳步推进集中式平价风电项目建设和分散风能资源开发,加快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推广高塔筒、大功率、长叶片风机及先进技术,积极发展低风速风电。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生物质(垃圾)发电等生物质能源,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探索开展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到203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45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4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2.推进氢能应用示范建设。推进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加快氢能替代,助力减煤降碳。以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能源产业园为重点,推进规模化光伏制氢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以氢换煤。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群发展。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试点应用,促进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发展。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以上。(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坚持“三改联动”,统筹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加强燃煤自备电厂规范管理,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持续压减散煤消费,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清洁取暖,减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领域散煤使用,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工程。“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2025年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300克/千瓦时以下,单位GDP煤炭消耗下降15%;“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
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速,提升燃油油品和利用效率。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青石峁、定北两个千亿级气田开发,积极推进石嘴山煤层气试点开发,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加强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产量力争达到10亿立方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到2030年,保持全区石油消费基本稳定,天然气保障能力稳步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优化完善配电网网架结构,适应更大规模新能源电力接入及消纳。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快建成以新能源外送为主的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动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推进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立项建设,建设牛首山、中宁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新型储能设施推广应用,提升电网调峰能力。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加氢站、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和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到2025年,全区直流电力外送能力提升至2200万千瓦以上,全区储能设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680万千瓦,新型储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需求侧响应能力稳步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逐步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持续完善区、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节能监察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能力建设,形成一支高水平节能监察队伍。(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行绿色社区试点,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鼓励开发区建设分布式能源项目,打造一批低碳、零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推动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重点行业产能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民用锅炉、电梯等设备为重点,全力推进能效相关标准实施。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等政策,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布局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推进中卫国家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绿色电力应用试点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和能耗管理平台,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2;到2030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宁夏通信管理局)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聚焦重点排放工业行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能结构不断优化,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能效水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优化工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严格控制“高碳低效”产业扩张,支持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进绿色设计,深度推广绿色技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进数字赋能升级,实施重点行业和领域“四大改造”攻坚行动,推动工业领域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到2025年,培育绿色园区12家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2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到2030年,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
2.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严控传统化工生产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未纳入国家规划和《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石化、煤化工等项目不得建设。坚决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新建煤化工项目能耗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含焦炭制烯烃)、煤间接液化、焦炭等项目开展系统的节能诊断,推进未达标项目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水平。推动煤化工行业延链补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降低碳排放强度。到2025年,不再新增焦化、电石、煤制甲醇产能,单位电石、甲醇生产综合能耗分别下降10%、6%;到2030年,化工行业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动冶金行业碳达峰。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成果,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实施节能减碳改造。推动钢化联产,依托钢铁、铁合金企业副产煤气、尾气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资源,创新生产乙醇、蛋白等高附加值化工产品。鼓励氢冶金、废钢预热、复吹、冷却水闭路循环等技术应用,减少炼铁焦炭用量,提高炼钢转炉原料中废钢比重。严控铁合金行业新增产能,实施高硅锰硅合金矿热炉及尾气发电综合利用、电机能效提升、电煅炉煤气余热综合利用等项目。鼓励电解锰企业使用节能电解系列新技术及脉冲电解新设备,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到2025年,钢铁产能控制在700万吨以内,严控铁合金、电解锰新增产能,冶金行业碳排放总量保持稳定;“十五五”期间不再新增产能,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4.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控电解铝、金属镁新增产能,推广高效率、低能耗、环保型冶炼新技术新工艺,扩大精深加工,丰富产品品种。鼓励电解铝企业推广铝电解槽侧部散热余热回收、利用鼓泡流化床的技术改善残极和新极换热等先进工艺,镁冶炼企业使用新型竖窑煅烧、复式反应新型原镁冶炼等新技术,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到2025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130万吨以内,有色行业碳排放总量保持稳定;“十五五”期间,有色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5.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包含光伏玻璃)产能,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推动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加强固废再利用,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绿色建材评价认证,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2200万吨以内;“十五五”期间,水泥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厅)
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把好准入关,落实国家相关产能“减量替代”政策,原则上不接受自治区外产能置换指标,对标重点行业国家能效标准,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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