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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婺城:确保2022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00MW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2-06-13 1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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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婺城:确保2022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00MW6月13日浙江婺城出台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六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8项、市政府稳

6月13日浙江婺城出台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六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8项、市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6项政策措施,要包括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本民生共8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

其中指出,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0万千瓦。

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六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8项、市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6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在落实好婺城区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和战疫情抢发展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于近日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本民生共8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财政支持措施(5项)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6月底前落实留抵退税5.5亿元,税费减免0.45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2亿元。

2.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2022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已下达或即将下达的专项债项目,按照既定资金支付目标,按期完成专项债券使用和支付。密切关注省财政厅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工作,争取更多的专项债券。

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按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优惠幅度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

4.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5.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纳统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金融支持措施(5项)

6.加快落实还本付息政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采取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

7.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深化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鼓励银行发放科技信贷。

8.加大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投放更多长期限贷款,加快重大项目授信签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9.深化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参与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争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等试点落地。

10.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对符合放款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加快发放,一周内实现放款。指导商业银行进一步降低首套刚需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扩投资措施(4项)

11.加快推进一批水利重大项目。大力实施灌区综合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千塘百库除险清零”行动,稳步推进农饮水管网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全年计划完成水利投资3.7亿元。

12.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扎实推进交通项目建设,新建农村公交停靠站27个,实施路灯亮化线路12条,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66公里,大力推进华龙南街北延、南山大道、北山大道、虹戴公路二期、兰婺遂公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全年计划交通建设项目投资17.43亿元。

13.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实施城市更新“4321”行动,完成城市更新总投资70亿元,启动三大片区改造,完成投资65亿元以上。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9个,续建绿道20公里以上,完成新建道路5.5公里。新建海绵城市面积4平方公里。

14.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投资。上半年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4个以上;今年上半年落地项目力争9月底前开工建设;力争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幅13%。

促消费措施(4项)

15.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二季度发放2270万元消费券,带动消费3亿元。增设电动自行车消费券1000万元。

16.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落实好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节能新能源车辆车船税减免优惠等支持政策。

17.延续实施旅游业扶持政策。开展文化和旅游系统“助企纾困服务季”活动,动员婺城区旅行社参与“金华人游金华”、大型团队“过夜游”活动,协调旅游景区推出门票优惠政策。

18.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合规性指导,引导本地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稳外贸稳外资措施(5项)

19.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市场。对参加年度展会目录中的重点境内国际展会和线上展会,给予展位费最高50%的资助。

20.做好外贸新增长点培育。优化和完善跨境电商(9810)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举措。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鼓励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出口业务。

21.鼓励做大进口规模。对非综保区内进口企业进口规模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奖励补助。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进口平台等新贸易模式类平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22.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创新外资招引方式,支持引进外商投资我区2+4+X产业。

23.促进外贸出口稳步增长。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

保粮食能源安全措施(3项)

24.完善粮食保障政策。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保费、地方特色保险“金粮安”保费财政补贴比例。

25.扶持畜禽养殖健康发展。对畜禽和水产养殖企业新增的生产经营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提高地方特色险种“金猪安”保费财政补贴比例。

26.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0万千瓦。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4项)

27.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实行“测温+健康码+行程码+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落实“通行证+白名单+中转站”管理模式。

28.加大对物流枢纽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辖区物流企业奖励补助工作。

29.加大土地保障力度。全力保障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30.加大工业、建筑业等企业支持力度。适度扩大市区规下工业企业服务消费券发放范围。对通过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验收的工业小微园,给予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美丽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保基本民生措施(3项)

31.落实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年底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力度,每户最高提取额从现行的2.4万元/年提高到3万元/年。

3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举办创业培训,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创业青年参与乡村振兴。开展农业技术免费培训。增加农创客培育扶持政策。

33.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对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和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本地户籍人员,根据困难程度给予每人1-3个月当地低保标准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