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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省“十四五”规划光伏要点 建议收藏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2-04-18 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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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省“十四五”规划光伏要点 建议收藏光伏正成为“新基建”的优先项之一,在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下,光伏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近日,又有湖南和广西以及

光伏正成为“新基建”的优先项之一,在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下,光伏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近日,又有湖南和广西以及甘肃酒泉等地的“十四五”相关行动纲领陆续下发,光伏都无一例外写了入省市级五年发展规划,敲定了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的基调。同时,相关省市也设定了光伏装机目标。

1、上海“十四五”规划:实施农业光伏专项工程

2021年7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上海市“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农业光伏专项工程,结合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集中打造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示范镇、100个示范基地。

上海临港新片区“十四五”:将实现新增200MW分布式光伏

2021年9月,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临港新片区光伏应用场景规模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通过整体布局,运用企业投资承诺机制和政府优化配置资源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及存量光伏资源的稳定、有序建设,“十四五”期间实现新增装200MW(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展目标。

根据临港新片区综合能源“十四五”规划,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及各类场地、屋顶建设资源及规划要求,以2023年、2025年为节点,分为两个纵向发展阶段。第一阶段,重点开发工业厂房、仓储物流屋顶和增量建筑资源,推动基于“5G+”等技术的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第二阶段,在政策和创新驱动下,实现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发“光伏+”农业、光伏与建筑领域,并实现“5G+”、BIPV技术推广和应用。

2、广东省能源“十四五”规划:新增光伏装机20GW

《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表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

3、北京“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新增光伏装机190万千瓦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表示,鼓励居民住宅光伏应用,推动光伏发电在城镇农村新建居住建筑、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中的应用。积极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新建高效农业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光伏发电工程。在地铁、公交场站设施、高速公路等边坡闲置空间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现具备条件的再生水厂、燃气场站、加油站、数据中心等设施光伏发电全覆盖。试点推动关停矿区、荒滩荒坡光伏发电规模化利用。推动新建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机构同步设计光伏发电系统,既有公共机构建筑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到2025年,全市重点领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70万千瓦。

加快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重点在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竺综保区等6个区域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试点区域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商业厂房及农户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和20%。到2025年,全市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20万千瓦。

4、吉林经济稳增长方案:“十四五”光伏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吉林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表示,全面推进“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新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其中光伏装机80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建设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于2021年底,吉林省光伏累计装机345.9万千瓦,这意味着“十四五”吉林省光伏装机新增量为454.1万千瓦。

5、广西“能源网”工作方案:2022年光伏装机1230万千瓦

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广西“能源网”建设2022年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共实施244个电源项目,计划完成投资526.53亿元。其中,光伏项目89个,总装机12.3GW,总投资167.5415亿元;风电项目124个,总装机17.46GW,总投资211.8855亿元。

6、云南省光伏新政: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

3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实行项目“即时增补、动态退出”管理方式,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保底不封顶。根据项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按照在建、新开工、拟建和储备进行分类管理。“十四五”期间每年按照开工建设20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云南大理州:力争年内光伏新增200万千瓦装机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下发的《大理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鼓励“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全州新能源项目接入送出消纳能力。

大理州还表示,加快新能源基地建设。全力打造全省第一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第一个百万千瓦级水面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不断强化新能源示范基地作用,解决全州电力电量不足问题。加快推进存量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新增200万千瓦装机的光伏项目,以新能源开发为契机,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7、重庆:分区域布局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

2月14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推动低碳清洁能源对煤炭、石油等高碳且环境影响较大能源的替代,提高风电、光伏、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

光伏发电装备有序发展

有序推进平价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光伏发电相关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分区域布局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巫山、城口、奉节等重点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8、山东省:十四五新增光伏项目3400万千瓦以上

2022年1月,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到十四五末,山东省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2500万千瓦、光伏装机规模达到5700万千瓦以上,合计8300万千瓦。

截止2020年底,山东风电、光伏总装机分别为1795万千瓦、2272万千瓦;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新增规模预期为700万千瓦、3400万千瓦以上。

9、内蒙古:十四五新增光伏项目3262万千瓦

2022年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末,内蒙古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8900万千瓦、光伏发电4500万千瓦,相当于新增风电项目5115万千瓦,光伏项目3262万千瓦,共8377万千瓦。

蒙西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案: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达200GW

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1.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从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到2030年,蒙西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2亿千瓦左右,其中基地化开发规模1.7亿千瓦。

10、青海省:“十四五”光伏新增装机3000万千瓦

近日,《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下发。规划显示,截至2020年,青海省光伏装机1580万千瓦,是2015年(下同)的28倍,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居全国第一。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显示,到2025年,光伏装机目标为4580万千瓦。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光伏新增装机将达到3000万千瓦。

11、甘肃省:“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3203万千瓦

1月5日,甘肃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2025年风电达24.8GW,年均增长22.92%;光伏新增装机3203万千瓦,达到4169万千瓦,年均增长33.97%。截至2020年底,甘肃省光伏装机量为966万千瓦。

甘肃酒泉:“十四五”风电、光伏建设指标各200万千瓦

4月6日,甘肃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2)196号)。《通知》提出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指标为400万千瓦,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包括专项安排敦煌市100万千瓦),均为市场化消纳项目,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万千万。

12、河北省“十四五”规划:新增光伏装机3182万千瓦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

截至2020年底,河北光伏发电累计装机为2218万千瓦。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河北省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3182万千瓦。

13、黑龙江省:“十四五”新增新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以上

2022年1月5日,《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下发。规划提出,建设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基地,东部煤炭城市、佳木斯、牡丹江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等5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十四五”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以上。

此前,黑龙江“十四五”规划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50%以上。建设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和四煤城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大庆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550万千瓦。

14、河南:十四五光伏新增1000万千瓦,重点发展分布式!

2022年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提出,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导向,加快屋顶光伏整县(市、区)推进,鼓励利用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探索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高质量“光伏+”基地。探索光伏发电与5G、制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新领域高效融合。推进太阳能烘干等工业化应用和热利用技术,以乡镇、学校、医院、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建设一批太阳能供暖、供热水兼发电示范项目。到2025年,新增并网容量1000万千瓦以草。

15、浙江省:“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1200千瓦以上

2022年2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以上。(截止2020年底,浙江风电、光伏总装机为1700万千瓦根)

此前,2021年5月7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表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到“十四五”末,力争浙江省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12GW)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GW,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GW。并明确了11地级市的发展目标,合计新增15GW光。

16、四川省:“十四五”新增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以上

2022年3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为426万千瓦、191万千瓦。《规划》提出,开展实证实验光伏发电基地、光伏储能试点项目建设,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在川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规划建设地热能利用示范项目。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划安排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工作。支持乐山、成都、眉山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6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以上。

17、宁夏:建设1400万千瓦光伏项目

宁夏“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光伏、风电建设目标比较明确。规划表示,建设1400万千瓦光伏和450万千瓦风电项目、宁东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工程;实施隆基乐叶科技年产3GW单晶电池、矽盛光电4GW单晶硅棒硅片、中车株洲风机装备制造、威力传动高精密传动设备、金晶科技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日盛高新氢能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18、贵州省:推进五个百万级光伏基地建设,预计“十四五”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

2021年2月,贵州省能源局制定了“十四五”贵州省新能源新增2200万千瓦左右装机的目标。未来五年,贵州省将着力建设“四个一体化”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及火风光一体化项目,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五个百万级光伏基地建设。

贵州省将依托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四条流域大型水电站富余通道容量,建设装机规模达1000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800万千瓦)。同时,充分利用贵州省火电厂富余通道容量,结合火电厂周边资源及用地等情况,宜风则风,宜光则光,着力建设火风光一体化项目。

19、江苏省:到2025年光伏总装机2600万千瓦,新增量916万千瓦

2021年1月初,《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00万千瓦和1400万千瓦。

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光伏发电装机量为1684万千瓦,这意味着其“十四五”光伏发电装机新增量为916万千瓦,新增投资约300亿元。

20、西藏:“十四五”光伏新增装机863万千瓦以上

西藏“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发展光伏太阳能、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完善西藏电网骨干网架,加强与西南电网互联。科学开发光伏、地热、风电、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2020年底,西藏自治区的光伏累计装机量为137万千瓦,风电装机仅为1万千瓦。按照“十四五”光伏装机量突破1000万千瓦的目标,未来5年西藏光伏装机量将增加863万千瓦以上,年均新增装机172.6万千瓦。

21、天津: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约400万千瓦

2022年1月27日,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太阳能发电装机163万千瓦,意味着“十四五”期间天津新增光伏装机约400万千瓦。

22、辽宁:“十四五”光伏计划新增装机6GW总投资305亿元!

辽宁省“十四五规划”披露的光伏项目包显示,“十四五”时期,辽宁省计划新增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总投资305亿元。

23、湖南省:“十四五”风电、光伏装机达2500万千瓦以上

4月14日,湖南发改委印发《关于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做到在“十四五”期间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开尽开”,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

24、湖北:预计“十四五”光伏新增装机500万千瓦

湖北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打造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增新能源装机千万千瓦以上,风电、光伏发电成为新增电力装机主体。从新增新能源装机在1000万千瓦以上,风电、光伏成主力的表述上可以预期,“十四五”光伏新增装机将在500万千瓦左右,与辽宁省、黑龙江省的光伏装机规划不相上下。

26、海南:“十四五”实现海上风电、光伏等新增装机520万千瓦

2021年,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发布海南“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提出在能源侧、消费侧、电网侧实施共5个方面、20条重点举措,明确“十四五”时期,推动实现海南光伏、海上风电等新增装机52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由2020年的67%提升至80%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由2020年的50%提升至70%以上。

27、陕西省:积极发展光电,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2020年12月15日,陕西省发布《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表示,调整优化煤电布局,积极发展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输气管网、储气库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力外送规模。高水平建设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和延安综合能源基地,推进能源技术融合创新和产业化示范,着力构建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28、江西:聚焦光伏等领域,打造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2020年12月9日,《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发布,提到光伏。

江西省“十四五”规划表示,聚焦光伏、锂电等领域,培育若干国际一流企业,打造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做大做优铜、钢铁、钨和稀土、陶瓷等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材料,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除了明文写入上述20省、区、市“十四五”规划之外,其他省、市、区的“十四五”规划还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工作安排和部署,同样利好光伏等新能源。

29、福建:推进“光伏+”、风光储一体化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3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指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8000万千瓦以上。

30、安徽:打造国内领先的光伏产业链集群

今年2月初,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强省建设)规划发布,明确在光伏领域,加大高端产品供给,重点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储能电池等产品,推动系统解决方案开发。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光伏电池、组件及其他配套环节龙头企业精准开展“双招双引”。拓展智能光伏产品在5G、建筑、交通、农业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领域应用示范,探索“光伏+储能”、光伏制氢等新模式。

构建以合肥、滁州“双极”为引领,蚌埠、六安、芜湖、马鞍山、宣城、安庆、阜阳、淮南等地特色布局、竞相发展的产业格局;培育上下游联动、产研用协同的良好发展态势,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链集群。

31、山西省“十四五”规划:全力培育光伏等潜力型新兴产业

2020年12月30日,山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山西省“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培育壮大新动能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构建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强做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碳基新材料等支柱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光电、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煤机智能制造装备、节能环保等支撑型新兴产业,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现代医药和大健康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

32、新疆“十四五”规划公布: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建成准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进建设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区,建设新能源平价上网项目示范区。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发电示范工程,开展智能光伏、风电制氢试点。建成阜康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哈密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南疆四地州光伏侧储能等调峰设施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稳定增长。

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加强风电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和生产,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风能、光伏发电进行电解水制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