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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发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推进能源电力跨越式发展的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2-03-23 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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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发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推进能源电力跨越式发展的提案答复的函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361号(资源环境类2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1〕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361号(资源环境类2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1〕153号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推进能源电力跨越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风能太阳能资源禀赋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可实现供给侧新能源的集中优化配置和使用,对于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统筹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关于在我国西部和北部建设清洁能源大基地,升级能源供给方式。目前,我们已在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着力提升新能源外送和就地消纳能力,重点建设新疆、河西走廊、黄河上游、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等7个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建成特高压直流16回,规划电力外送能力1.25亿千瓦,在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生态优先,重点在我国西部和北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动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清洁能源基地结合资源禀赋建设多能互补联合发电系统,同时深入论证向东部负荷中心送电的通道规划方案,助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能源结构转型。

关于建设“发输储用”全新电力系统,促进源荷灵活互动,助推能源体制革新。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工作部署,我们正加快研究并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传统电力系统从“源随荷动”向“源荷双向互动”转变,全面提高电力系统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全系统优化,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调动需求侧响应资源,积极推广智能微网、虚拟电厂、综合能源服务、可中断负荷、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等参与电力市场,促进电力系统从“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提升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助推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

关于推动提升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近年来,我们积极制定出台政策,推进能源消费电气化,促进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占比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电能替代电量超过8200亿千瓦时,在促进节能减排、优化终端能源消费结构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能源消费侧电气化政策制定与扶持力度,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关于进一步推动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将从加强规划统筹、增强电力供应保障、加大投融资支持、完善价格和市场机制等方面,推动能源消费侧电气化发展。二是加快终端智慧用电技术及装备创新突破,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技术及应用创新,推动智慧用电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因地制宜推广电能替代新技术和新模式。三是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机制,2020、2021年已先后发文明确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一步将按此开展考核评估,引导电力需求侧电供暖、电制氢、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电等高载能设施负荷提升调节灵活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

关于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带动电力系统灵活性负荷和智能化技术应用。目前,国家能源局正联合科技部组织编制“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围绕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及能源系统电气化、数字化、智能化,拟将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集成、区域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相关技术纳入规划,重点攻关新能源发电并网及主动支撑、多能互补集成与智能优化、智慧城市高品质供电提升、电动汽车有序充放电控制等关键技术,实现电、热、冷、储、氢等多能流优化运行及智慧运维,带动可再生能源制氢、电制热/冷、新型储能、电动车充放电等灵活性负荷技术研发、装备研制和产业化应用,全面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用能负荷灵活调节能力。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已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依托5G等现代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加强全国统一调度,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的电力运行与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智能电网在推动区域(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增强电力系统对清洁能源的消纳利用和灵活互动能力。

关于拓展能源电力国际合作。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和设备制造国,水电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过70%的组件。近年来,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额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积极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先进绿色能源技术,为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具备较强的全球产业竞争力,我们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和国际产能合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国内可再生能源市场规模大、应用场景多等优势,积极探索与国外合作的新模式、新途径,推动我国先进技术全球化布局落地。同时,鼓励国内优质企业积极探索国外新兴新能源市场,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包括装备、技术、标准、品牌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优质输出,进一步夯实和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关于协同生态环境保护。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6.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我国积极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能清洁利用,促进人居环境改善;积极探索沙漠治理、光伏发电、种养殖相结合的光伏治沙模式,推动光伏开发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实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相得益彰。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生态优先,优先利用采煤沉陷区、矿山排土场等工矿废弃土地建设光伏电站,开展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矿山修复、荒山荒地荒滩修复、盐碱地和有毒土壤修复等深度融合,重点优先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带动沙漠治理、耐旱作物种植、观光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沙漠治理、生态修复、生态经济、沙漠产业多位一体、治用并行、平衡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体系。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