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年山东省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
2022年山东省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印发了《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稳固煤炭供应链。包括优化省内开发布局,加大省外资源开发,加快
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印发了《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稳固煤炭供应链。包括优化省内开发布局,加大省外资源开发,加快储备设施建设,稳定煤炭供应。2022年,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
保障煤炭可靠供应。稳定省内生产,以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三类煤矿”为重点,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核增滨湖煤矿产能40万吨/年;推进万福煤矿项目建设,产能规模180万吨/年。
稳定省外供应,加大晋陕蒙等省外煤炭资源开发,引导重点用煤企业与省外煤矿签订中长期合同。
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出台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管理细则,按照“五不”原则,重点依托省内骨干能源企业,加快鲁西、鲁北二期等8个煤炭储备项目建设,新增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530万吨,累计达到1300万吨以上、力争达到1500万吨。积极推进煤炭储备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可视可测。
加大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力度。把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治理存量、严控增量”,综合采用产业融合、生态修复等模式,开工兖州兴隆庄、曹庄煤矿等45个重点项目,治理面积8万亩以上,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实现清零,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100%。
此外,聚焦煤炭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快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开展“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对高风险煤矿“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每半年对山东能源集团、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每季度组织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管控,对41处冲击地压矿井开展专家会诊,逐一建立台账,制定落实防控措施。加快“电子封条”建设,实现出入井人员、矿井生产状态等全天候远程监测。
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鲍店、付村等首批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矿井,年生产能力90万吨以上煤矿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全省煤矿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