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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竞争优选合作企业公告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2-01-07 15: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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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竞争优选合作企业公告为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固原市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利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通过竞争性优选,引进投资能

为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固原市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利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通过竞争性优选,引进投资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好的企业参与固原市新能源开发建设,推动固原市能源转型发展。本次优选活动由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宁夏德智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优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38号)精神,抢抓自治区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发展机遇,固原市积极推进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和有效消纳,推动“新能源+生态治理”、“新能源+旅游”、“新能源+农/林/牧光互补”、“新能源+产业”、“新能源+基础设施”等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发展,优化固原市能源结构,打造宁南清洁能源转型基地。本次优选主要按照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准备、对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构建能源体系等要素考虑,择优选取投资开发企业。

二、优选程序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优选公告→申报企业报名→申领优选文件→企业编制申报文件→企业递交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入选企业公示→入选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三、申报标准

参加优选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并作出相应承诺: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开发建设和管理新能源项目经验且新能源装机容量不得低于50万千瓦。对于本次优选中投资开发企业的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子公司申报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企业在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单中被去除的,视为符合申报条件)”;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报企业在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自前述名单中被去除的,视为符合申报条件)”。

3、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运营期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如确因兼并、重组,同一集团内部分工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结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4、企业通过优选并参与固原市具体项目建设时,需在固原市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且注册资金必须不小于项目总投资的20%。

5、企业主营业务中需含有“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运营及管理”或“建设和经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新能源建设开发业务。

6、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

7、企业自行承担优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企业承诺从组织方获取的优选材料、文件、数据仅用于此次优选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方式:凡有意参与优选者,请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9日下午17:30分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scgj@126.com(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优选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 。

2.领取优选文件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8日下午17:30分。

领取地点:宁夏德智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3.递交申报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