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开发光伏项目 闽东电力与福建寿宁县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1-12-10 10:08:03
热度:

开发光伏项目 闽东电力与福建寿宁县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9日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力”或“乙方”)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福建省宁德市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9日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力”或“乙方”)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立足寿宁县县情,发挥各自优势,围绕新能源开发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合作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管辖区域内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并将资源配置给乙方,协调支持乙方开展上述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管辖区域内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

(1)甲方将境内国有资源(公用的学校、医院办公基地,产业园区,公路, 厂矿企业、工业厂房、农业生产基地、旅游区域、非饮用水源的河湖水库等区域) 配置给乙方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

(2)甲方协调、支持乙方与当地民营企业合作,在其所属的园区、工厂、 建筑屋面等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

(3)因上述清洁能源项目产生固投、产值、碳排放指标归甲方统计。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便利服务和配套,配合乙方协调有关主管部门,提供当地有关的社会情况、发展规划、场址、气象等方面的资料,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给予乙方项目开发优惠政策,支持促成乙方投资项目落地。 

4、乙方积极推动寿宁县境内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的调查、评估、论证,并优先列入乙方战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主动创造条件,使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5、乙方有关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后,在寿宁县区域内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依法依规在当地交纳税收。 

6、乙方同意甲方指定一家国有企业参股项目公司,具体股比待双方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