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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脑洞,能源数字经济能为共同富裕做点啥?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1-12-01 1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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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脑洞,能源数字经济能为共同富裕做点啥?当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能源

当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能源数字经济基于数字技术与能源经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将有力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并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助建美丽中国。

能源数字经济是以能源电力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依托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以能源数字化平台为主要业务载体,以数据中心等能源“数字新基建”和能源数字产品为关键抓手,致力于实现价值创造最大化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能源数字经济能够对能源系统进行全面重塑,促使能源系统更加贴近民生、能源企业更加迅速地转向“服务型”企业,让现代能源体系的建设成效惠及社会,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在全国各行各业都在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出谋划策的时候,笔者认为,“能源数字经济”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服务于这一目标:

一是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连续、客观的能源电力数据能够支撑评估“共同富裕”的建设成效并成为决定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因素

能源电力数据能够客观反映和评价“共同富裕”的建设水平和成效。以行业用电量为基础,融合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电动汽车充量、清洁能源发电量、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供电服务水平等指标,能够拟合形成“共同富裕电力指数”,为政府部门科学评价“共同富裕”的建设成效提供决策参考。

能源电力数据将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重要的收入来源,从而深刻影响收入分配格局。能源电力数据具有真实性、及时性、高价值、广连接等特性,一旦条件具备,将在短时间内完成从能源数据资源到能源数据资产、再从能源数据资产到能源数据资本的跨越,释放出巨大的潜在价值,成为决定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因素。

二是能源数字技术将推动能源消费者向“产消者”转变,并提升能源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改善用户的用能体验

能源数字技术够重塑用能用户的身份和地位,推动能源“产消者”大量出现,为用户提供额外收入。在能源数字技术的赋能下,传统能源系统的能源“生产者”(或“消费者”)正逐渐向“产消者”转型,能够根据系统中的能源价格和自身用能需求,在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快速切换“身份”。用户可以通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再利用电动汽车、储能等方式对能源进行转换和存储,最后返向销售电量给电网获利。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能源数字技术能够全面洞察并分析用户的用能需求,有助于能源企业和能源数字化平台提升能源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改善用户的用能体验。借助于能源数字技术,能源企业和能源数字化平台能够全面了解用户的用能行为和偏好,以主动式服务模式将用能消费的控制权“交还”用户,为用户提供更舒适、更智能、更安全的用能体验。

三是能源数字化平台能够增强用户在用能过程中的选择权、主动权,扩大能源服务用户群体,构建平等协作、互利共赢的能源生态圈

能源数字化平台能够增强用户在用能过程中的选择权、主动权,推动能源企业由“平面化”的单一能源供给向“立体式”的综合能源供给转变,显著提升用户的用能体验。借助于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智能算法,能源数字化平台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交易策略选择,极大增强用户在用能过程中的选择权、主动权。

例如:能源数字化平台能够支持大用户与电厂直接进行B2B模式的电力交易,支持售电商在平台上以B2C模式向用户兜售不同售电套餐,支持小用户之间开展电能C2C业务交易,支持用户自行发布个性化用能需求并由售电商“摘牌”提供定制化套餐,实现C2B模式的用电服务等。

能源数字化平台能够推动能源企业从提供单一品类能源产品向提供煤、电、油、气等多品类能源产品以及用能交易、结算、运维、能效管理、融资等能源增值服务转变,为用户提供“一揽子”产品和服务。

能源数字化平台的服务范围能够覆盖非传统用户群体,最大程度地实现能源数字经济的普惠性。借助于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国网线上产业链金融平台“电e金服”平台能够基于用电数据客观评估中小微企业的用电信用和其他信用,在无需抵押或担保的前提下实现对中小微企业授信额度的精准核定,扩大了能源数字化平台的用户基础。

能源数字化平台能够打通能源生产与消费,能源与金融、制造等相关行业之间的产业链条,以数字化的方式重构能源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构建平等协作、互利共赢的能源生态。能源数字化平台通过整合大数据、区块链等能源数字技术,将能够实现整个组织内外跨界、开放融合,有利于构建以电为中心、电力系统为平台的能源生态圈,为电力用户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用能服务,在平等协作的基础上实现互利共赢。

四是能源“数字新基建”有助于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

能源“数字新基建”将成为协调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载体”和“桥梁”,有助于缓解地区差距,促进东中西部一体化发展。以数据中心为例。从区位分布看,我国31个省(区、市)均有各类数据中心部署,但主要集中在北上广等东部一线城市及其周边地区,中、西部地区分布较少。从利用程度看,我国东部各省数据中心的整体上架率在70%以上,而中、西部地区上架率较低,部分西部省份甚至低于30%。未来,随着“东数西算”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新建的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将逐渐向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中西部地区和东部一线城市周边转移。同时,借助于一体化的算力调度,需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对网络时延要求不高的“算力”业务将逐步分配给中西部地区的数据中心。

能源“数字新基建”能够弥合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打通能源民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经济条件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能源“数字新基建”将为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用能服务,助推农村能源产业化、普惠化发展,在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为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推进乡村治理提供重要保障,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是能源数字产品能够提升用户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使其获得精神层面的极大满足,并为特定用户提供一定的经济激励

能源数字产品设计过程广泛吸收各类用户参与,不仅使产品更加符合用户的用能需求,也让用户在精神层面获得极大满足。能源数字产品设计过程遵循“以人为本”理念,通过量身定制等柔性生产方式,给用户带来个性化、定制化的能源产品和服务,提升用户服务满意度,让用户更有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借助于商业模式的创新,能源数字产品能够为参与需求侧响应的各类用户提供一定的经济激励,有助于降低用户的用能成本,增加额外收益。“尖峰用能权产品”是针对尖峰时刻的电力供需紧平衡态势推出的一款能源数字产品,能够为用电高峰时期主动参与需求侧响应的交互式、移动式设施提供一定的经济激励,从而调动它们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在避免无效电网投资的同时实现缓解尖峰时期保电保供压力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参与需求侧响应的各类用户将根据响应时长、容量等获得数额不等的补贴,从而降低用能成本、增加经济收益。

(作者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