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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100MW光热!华能高台县703MW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可研编制招标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1-11-05 0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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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100MW光热!华能高台县703MW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可研编制招标11月3日,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其拟开发的高台县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该项目拟在

11月3日,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其拟开发的高台县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该项目拟在张掖市高台县区域建设10万千瓦光热+60万千瓦光伏项目,项目将光热光伏结合起来,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优化电源规模配比,多能互补后打捆送出,有效解决用电高峰期和低谷期电力输出的不平衡问题和提高电网的稳定性,最大限度减少弃光问题,为甘肃省建立绿色能源体系,发展清洁能源做贡献。

本次招标可研报告的光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太阳能资源、工程任务和规模、站址条件、工程方案、机组运行方式及发电量估算、工程消防、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资源利用、节能措施及评价、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概算、财务分析、招标设计、风险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等。

招标公告如下:

华能高台县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3-040)

项目所在地区:张掖市高台县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高台县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在张掖市高台县区域建设10万千瓦光热+60万千瓦光伏项目,项目将光热光伏结合起来,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优化电源规模配比,多能互补后打捆送出,有效解决用电高峰期和低谷期电力输出的不平衡问题和提高电网的稳定性,最大限度减少弃光问题,为甘肃省建立绿色能源体系,发展清洁能源做贡献。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光伏600MW、光热100MW以及配套建设1座330kV升压站,330kV升压站以1回330kV线路接入骆驼城330kV预留间隔后接入系统。(具体接入方案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批复为准。)

按照国家和华能集团光伏、光热项目可研报告深度编制相关要求,在完成现场地勘、水文、测量工作基础上,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并通过华能甘肃公司及外部审查单位审查。

可研报告的光伏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太阳能资源、项目建设条件、工程任务和规模、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及发电量计算、电气设计、土建工程、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节能降耗分析、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等。

可研报告的光伏部分设计内容应包括光伏组件优化选型、集电线路布置优化、场内道路优化等相关内容。

可研报告的光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太阳能资源、工程任务和规模、站址条件、工程方案、机组运行方式及发电量估算、工程消防、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资源利用、节能措施及评价、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概算、财务分析、招标设计、风险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等。

配合完成项目可研审查,取得可研报告审查意见。

配合完成项目备案,配合取得备案文件。

可研报告编制服务要求:在保证光伏场、光热场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采用行业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对本项目的太阳能资源、场址、地质地形条件、组件阵列布置、镜场布置等进行分析,从而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年发电量做出科学计算;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场内设备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远程集控”原则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工期(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7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1项光伏发电(100MW及以上)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2)1项光热发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光热发电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并附业绩证明材料,且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3日9:00起至2021年11月8日17:00止。

获取方式:【电子招标】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东路33号

联系人:马永宁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15

电子邮件:hnzbrgy 163.com(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电子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