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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十四五”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799.0万平方米!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1-10-29 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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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十四五”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799.0万平方米!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住建局印发《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建筑节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住建局印发《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与磷石膏、装配式建筑以及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与襄阳本土文化融合等7大方面提出主要目标。

其中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方面: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856.0万平方米,当年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达8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方面: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799.0万平方米。

详情如下: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确保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业规范、有序以及高质量发展,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件:289433488qq.com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联系人:陈 立

电话:18986316868

附件:《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一)总体情况

“十三五”期间,襄阳市按照十九大关于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精神,紧抓《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广泛推广绿色建材,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水平,为襄阳市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显著贡献。

在“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167万平方米,其中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面积达到289.58万平方米;累计新增节能建筑面积3024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779.76万平方米,居住建筑2244.24万平方米;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926万平方米;累计对157.77万平方米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其中居住建筑76.7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81.04万平方米;实现散装水泥供应量3861.65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365.21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68.5万吨;共有7家企业的建材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1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获得了绿色生产评价标识。

全市累计新增建筑节能能力49.4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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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主要成就

1.政策法规与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1)政策法规:印发了《关于加强襄阳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襄建办〔2016〕10号),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县两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覆盖范围,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纳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现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印发了《关于做好“十三五”襄阳市12个乡镇“禁实”工作的通知》(襄绿建〔2018〕2号),根据“禁实”名单,明确了“禁实”责任主体,监督、考核、验收要求及达标验收时间。印发了《关于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襄政办发〔2019〕10号)、《关于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襄经信〔2020〕40号),加强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无害化、环保化的推广和政策保障,明确了政策支持范围对象、消纳磷石膏的认定等内容,以支持和促进磷石膏的综合利用。

(2)管理体系:印发了《2016年散装水泥工作责任目标》《襄阳市散装水泥“十三五”规划》《襄阳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发展规划(2018-2025)》,确定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工作方向与规划目标。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襄阳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襄绿建〔2017〕1号),对“十三五”期间襄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确保襄阳市达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既定目标。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襄绿建〔2018〕1号)、《襄阳市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襄绿建〔2019〕1号),对2018年和2019年襄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出工作意见。印发了《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襄政办发〔2017〕36号)、《关于成立襄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襄政办〔2019〕19号)、《襄阳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细则》,极大的完善了装配式建筑相关管理制度。襄阳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民用建筑保温工程禁止使用无机保温砂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襄阳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方向及管控措施。

2.建筑节能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襄阳市总计竣工节能建筑442项,总面积达到3024万平方米。至“十三五”末,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均达到100%。新增建筑节能能力49.45万吨标准煤,相比湖北省住建厅下达的节能要求,完成下达指标的131.83%。

3.绿色建筑跨越式发展

通过在施工图审查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十三五”期间全市绿色建筑规模快速增加、同时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也大幅提高。“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167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也由2015年度的21.2%大幅提高到“十三五”末期的100%。“十三五”期间全市绿色建筑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85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达到31项,总建筑面积达到289.58万平方米。相比湖北省住建厅下达的绿色建筑目标要求,完成下达目标的194.50%。实现了襄阳市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

4.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襄阳市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的规模化应用,切实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926万平方米。完成了全国首批2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246万平方米示范任务面积的要求,并于2016年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验收材料上报湖北省住建厅。

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快速推进

“十三五”期间,襄阳市坚持广泛宣传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既有建筑改造,一方面通过报纸、电视、社区对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住户进行宣传政策,一方面通过“以奖代补资金”补贴等政策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截止2020年,襄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17个,新增面积157.77万平方米,是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的1.62倍,超额完成目标工作总量。

6.绿色建材、散装水泥和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广加速应用

“十三五”期间散装水泥供应量、预拌混凝土供应量、预拌砂浆供应量分别达到3861.65万吨、3365.21万立方米、68.5万吨。获得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标识的生产企业达到7家,其中襄阳华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丰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老河口富歆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龙居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砌体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襄阳银达银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保温材料-ASG新型无机复合保温板等建筑材料已获得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襄阳长城星科建材有限公司、襄阳闽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砌体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建筑材料已获得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取得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标识的企业达到19家,在整个湖北省总数量78家中排在首位。截至2020年底,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21家,年使用磷石膏150万吨左右,占年产量的37.5%;在建企业4家,拟建企业2家。建成后可消纳磷石膏600万吨左右。

7.装配式建筑持续推广

“十三五”期间,襄阳市成立了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写入《2018年襄阳市政府工作报告》和《2019年襄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同时,印发了《襄阳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襄阳市钢管束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规划建设4个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其中2个PC构件生产基地,总设计年产能24万平方米,2个钢构件生产基地,总设计年产能31.5万吨。截至2020年底,其中3个生产基地已完成投产,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137.9万平方米,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襄政办函》〔2019〕19号),完成“2020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m2”的目标任务。

8.坚持示范带动,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襄阳市重点推动绿色生态城区、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及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和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东津新区”、“尹集城乡一体化田园新城”、“庞公新区”等获2016年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创建项目;绿地中央广场、融侨城等6个项目被列为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创建项目;汉水华城1~2号地块、襄阳市图书馆、襄阳四中迁建项目、颐和华府、华侨城、东津民发世纪城、庞公别苑、襄阳恒大翡翠珑庭等18个项目获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完成了《襄阳市尹集城乡一体化示范试点乡镇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襄阳市庞公新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襄阳市共计获批省级绿色生态城区3项、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6项。

(三)存在的问题

1.部门联动需要加强

当前,襄阳市尚未形成从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运营的全过程层层把关机制。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阶段已形成一定的管控和把关,但前端发改立项、规划审批、竣工验收未形成有效把控,落地效果不佳。到目前为止,东津新区、尹集城乡一体化田园新城和庞公新区绿色生态城均未完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要求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和建设实施,未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生态城区验收。因此,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并加强联动。通过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园林、建设、住房保障、房管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并行,保障绿色生态城区与绿色建筑的真正落地实施。

2.宣传和推进力度不足

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绿色建材等相关技术、产品宣传力度不足,未形成良好的信息匹配和市场对接。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大多以“鼓励采用”、“自愿申报”的方式推进,导致开发建设单位最终推诿、不愿开展相关工作或仅做纸面工作、未真正落地实施。绿色建材生产环节与应用环节的连接不畅阻碍了绿色建材产业发展,优秀的绿色建材产品不为设计院、建筑商所知;同时,房地产商、设计师也找不到合格适用的绿色建材产品。即便已经形成了供应合作的关系,却仍不能保证绿色建材产品在设计、建造环节得到充分运用。

3.可再生能源推进力度不够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技术标准、资源环境评测体系还不完善。同时,建设成本控制导致的设计建设水平低和使用效果不佳束缚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存在一定的初期投入成本,使得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相比代价高,建设单位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传统太阳能热水在高层住宅的应用中存在一定的不适应,阻碍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广应用。因此,需推广和应用新型、高质量可再生能源产品与系统,严格把控设计质量,提高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水平,建立合理的可再生能源成本或费用分摊机制,进而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效果。

4.市场化机制尚未健全

绿色建筑工作涉及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和发改与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监管过程。但目前尚未制定完善的监管机制,需通过立法及高层级协调机制加强监管。绿色建筑和节能改造市场化程度不高,主要依靠政府的主导作用,财政资金支持无法持续推进。同时,建筑使用单位节能改造意识不强,配合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不够,甚至有抵触行为,需要走出一条建筑业主、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携手推进节能改造的市场化道路。

5.装配式建筑构件标准化、模数化程度较低

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程度低。当前,襄阳市装配式建筑设计环节缺乏标准化理念、规范指导,装配式构建设施通用化生产水平低,不同装配式构建厂商的产品形式不一,对于设计企业进行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设计带来困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均需与构建厂商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完成,极大的降低了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水平。装配式构建的生产、堆放、运输、安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也相对困难,生产效率低,模具摊销成本和人工成本高,未能发挥装配式建筑的优势。同时,因装配式建筑未达到预期降低建造成本的效果,建设单位对于按照装配式建筑要求进行建筑建设的意愿不强,存在推诿、不实施、或降低装配率的现象。装配式建筑建设模式创新不够。具有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能力的企业数量不足,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工作不足,不能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最后是信息化发展滞后,装配式建筑总体上推进缓慢,基本还停留在设计或模拟、展示层面,缺少对设计、生产、物流、施工、维护全产业链的统筹应用。

6.绿色建材和磷石膏综合利用程度不够

绿色建材推广力度不够,实际使用过程中应用偏少。目前针对绿色建材方面出台的政策较少,关于绿色建材产业相关指导性文件偏少。绿色建材在建筑领域的实际应用状况不明确,缺少实际使用数据支撑。

磷石膏堆存巨大,现有产量和消纳能力不匹配,存在产量过剩、消纳不足的现象。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成熟度不足,在建筑行业应用较少,难以形成规模化、扩大化的推广应用。

7.未凸显襄阳市本地特色与特征

襄阳地处鄂西北中心,积淀有千年的文化底蕴,拥有丰富的人文资源、历史名胜。当前,襄阳市的绿色建筑发展未凸显“荆楚文化”、“三国文化”、“古城文化”等襄阳市本地历史文化魅力特点,“汉水融城”、“水润城乡”的水资源禀赋,仅着力于现代化绿色低碳都市的建设,对于特色文化传承、展示体验的载体和文化地标性建筑风貌建设不足,未充分挖掘建筑的历史文化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