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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远征:给碳赋予价格,才能激励绿色能源溢价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1-05-19 1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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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远征:给碳赋予价格,才能激励绿色能源溢价作者曹远征系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转自5月12日“博智宏观论坛”微信公

作者曹远征系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本文转自5月12日“博智宏观论坛”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为《曹远征:要给碳赋予价格 有价格才有激励》。

碳中和目标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革命,这个革命是冲击性的,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缓和这个冲击性,使它变成可持续的过程,变成静悄悄的革命而非冲击。这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以下是我的三点意见:

一是需要认真考虑我们研究看到的路线图和顺序。我们研究结果与刘世锦主任的结论基本一致,中国碳达峰、碳减排是在非常多的约束条件下,极其小路径中的摸索。2060年碳中和,意味着2030年有极速的碳减排,这有很大的困难。从2060年倒推会看到2035年中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人均GDP要达到2万美元以上,经济增长速度必须维持在4.7%以上,能源消耗持续增长。这时候的峰值可能不会是我们想象的那么低,可能会是较高的峰值,那意味着未来减排更加复杂。

从金融方面看还有一个约束性很强的条件,如果要新能源代替达到20%,需要大量投资,现在所有企业资产负债表杠杆率都很高,如果快速投资,杠杆快速升高,对金融是什么含义呢?与此同时,会对现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快速能源结构转变会带来很大压力,比如煤电12.5万千瓦,很快要30万千瓦,折旧都没有推完。企业资产负债表大量减值损失,不仅资产负债表难以持续,更重要的是另外一个目标也出现困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核心是到2030年支付养老金,按我们测算的资产负债表应该在2030年80%的国有企业股份划进社保才能保证养老金持续。如果快速减值,不仅利润不够,现金流也不够,这就有重大影响。这还不是GDP增长问题,金融方面、社会保障方面都有很多的约束,路径较窄。

二是这过程中如何用新的技术取代,风电、光电等不稳定。有光才有电,有风才有电,意味着不稳定、不安全,很多企业开始反映这些问题。这需要加大对其它方面的投资,比如智慧电网、储能和分布式安排。这种安排是在需求端发生的,而不是供给端发生,供给端的变化对需求会有重大的影响。从这个约束来看,碳达峰、碳中和的路线可能要重新考虑一下。我们基本认为是从需求端开始、从节能开始、从生活方式改变开始,逐渐向供给端逼近,当然不排除供给端发生一些变化。需求端在当前的研究中考虑较少。在需求端,生活方式的改变对碳排放非常有帮助,包括对绿色能源的利用有帮助。比如建筑技术,如果屋顶加装光伏电池这就是分布式电网,直说会带来帮助,这花钱不多,但是非常重要。因为碳具有非常高的外部性,污染物排放是局部的,这是全球性的。碳追踪很困难,所以从细枝末节入手,我们认为这个顺序非常重要,而不是一味强调供给端如何减碳。

必须得有机制,最重要的是要给碳赋予价格,有价格以后才有激励,才能动员整个社会参与碳减排的安排。碳金融说穿了就是给碳赋予一个价格。从目前看,如果要做到赋予一个价格,必须得解决基础设施问题,使它可以做到可识别、可计量、可交易。否则价格机制都是虚的,没办法做的。现在这么多绿色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所,成交寥寥无几。如果是可识别方面来看,目前基本是按品种识别的,大家说碳附着在化石能源上,所以从化石能源角度来进行识别。现在最大的难点在需求端如何识别?建立可追踪、可识别、可计量的基础设施才能做到可交易,才能给碳赋予价格,绿色溢价才能出来,才能在需求端约束供给端,让它进行改变。否则如果没有绿色溢价,这件事很难持续。所以如果讲到可持续,碳定价的市场机制必须得出来,它才具有真正的激励性。否则就变成政府的目标,而不是市场目标。

三是加强研究。其实有很大的困惑,现在讨论的问题都说碳减排变成全球性目标,这是外在约束,不是内在机制。发现在过去外在约束并不一定是真约束,美国人就退群了,从当年《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巴黎气候协议》,说撤就撤,外部性如何真正内部化是很核心的问题,而且在科学研究中也并不能证明气候变暖就是温室气体排放。这个机制建设非常重要,而这个机制建设必须得有理论研究。

特别提到生态文明,我们现在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两者的转换是机制问题。目前所谓约束都是从绿色GDP考虑的,是政策强制命令,不是经济内在逻辑。如何内在化,是理论研究需要深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