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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2人:国有煤炭企业高管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1-03-18 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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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2人:国有煤炭企业高管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杜刚决定逮捕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3月16日消息,日前,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刚(副厅级)涉嫌贪污、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杜刚决定逮捕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3月16日消息,日前,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刚(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对杜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这一煤企的前两任总经理同时落马。

2020年4月18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莫若平和郝胜发被查,同年11月7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莫若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郝胜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11月12日,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莫若平、郝胜发决定逮捕;与此同时,杜刚被提名免去总经理一职,其仅仅只担任了4个月而已。

简历显示,3人几十年的工作经历均与煤炭有关,且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共事。

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成立,前身是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主要从事煤田地质勘探与其它矿产资源勘查。

经查,杜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送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公权私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款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为职工发放大额奖金。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洪月决定逮捕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3月16日消息,日前,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洪月(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洪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将全面清查近20年来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同年4月,国家能源集团开展内蒙古煤炭资源问题专项整治。同年7月赵洪月被查,成为专项整治后被查处第一人。

在重拳惩治涉煤腐败问题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还对2000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煤炭资源领域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督促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煤炭资源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涉煤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力遏制,在政策感召下,12名厅、处级干部主动投案。追缴挽回经济损失393.27亿元。全区共有140多万名干部填报了涉煤申报事项,做到了应报尽报,以后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干部只要涉煤,都有案可查,只要在煤炭领域获得不当得利,都要受到追究,从根本上堵住了煤炭领域问题在政治生态领域的不良影响。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给算了两笔账。

内蒙古是中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这次审议,生态治理问题再成焦点话题。接过发言代表关于生态总价值的话头,习近平给大家算起了一本生态账,“你提到的这个生态总价值,就是绿色GDP的概念,说明生态本身就是价值。这里面不仅有林木本身的价值,还有绿肺效应,更能带来旅游、林下经济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实际上是增值的。”

从自然生态,习近平又谈到了政治生态。他说,“这两天,我看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给党中央的一个报告,就是《关于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内蒙古在反腐败方面有个很重要的领域,就是煤炭领域。当共产党的官,当人民的公仆,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去搞权钱交易,这个账总是要算的。”

习近平算的两笔“账”背后,一“绿”一“红”,绿是特色,红是底色。

绿,使中国青山常在。

红,使中国行稳致远。

杜刚简历:杜刚,男,1967年12月生,汉族,河北迁安人,在职博士学历,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9年10月,任内蒙古煤炭工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2002年5月,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科技处处长兼调查中心主任;

2005年6月,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煤炭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地调院)党总支委员、院长;

2007年1月,任地调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2009年2月,任地调院党总支委员、院长;

2010年3月,任煤勘集团副总工程师兼地质技术部部长;

2011年11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地质技术部部长;

2012年2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中2014年8月任内蒙古煤炭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内蒙古矿业(集团)绿能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20年7月,任煤勘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20年10月,不再担任煤勘集团党委副书记;

2020年11月,提名免去煤勘集团总经理职务。

赵洪月简历:赵洪月,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内蒙古满洲里人,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政工师,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2月至1999年7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呼和浩特办事处主任;

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实业开发公司副经理;

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京办事处主任;

2003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京联络办主任;

2004年9月至2011年8月,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5月至今,任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