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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反腐大幕拉开!2021年能源领域14人被查!
能源反腐大幕拉开!2021年能源领域14人被查!2021年3月1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福生被开除党籍。经查,张福生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
2021年3月1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福生被开除党籍。
经查,张福生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利益诱惑面前,未能坚守底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手中掌握的国有资源当成发家致富的“摇钱树”,通过投资煤炭企业或成立多家公司违规从事与管辖行业相同的营利活动攫取巨额利益,以注册公司合作名义利用职权直接谋利,在管辖范围内企业兼职取酬;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调整晋升、工作安排、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福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福生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3月1日,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杜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送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公权私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款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为职工发放大额奖金。
杜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杜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3月1日,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张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忠,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甘肃榆中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2018年2月至今,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1年2月26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宏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景宏年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规领取奖金;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滥权妄为,顶风违纪违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物资采购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景宏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景宏年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2月26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会计师邸国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邸国军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公务考察之机公款旅游;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收购不良资产、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承揽工程及下级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邸国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邸国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2月20日,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林守信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林守信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长期参与迷信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决定国有控股企业借款给私营企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林守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守信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2月20日,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工程师魏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魏刚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魏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1年2月9日,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梁彦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梁彦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坚决、阳奉阴违、敷衍了事、失职弃责,甚至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对青海兴青公司长期存在的非法开采问题不抓不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和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发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职务犯罪。
梁彦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彦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2月9日,青海省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专职副主任兼原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李永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将个人应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职务犯罪。
李永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2月8日,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长军,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吉林永吉人。1976年5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水利电力部(电力部)科技司工程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部副处长;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组书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执行董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21年2月4日,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殷济海被开除党籍。
经查,殷济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干扰巡视工作,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及旅游活动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安排子女在业务关联单位工作并超标准领取薪酬,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殷济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中国石化党组给予殷济海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上海市监委将殷济海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2月3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二级业务总监庞希顺接受审查调查。
庞希顺,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山东潍坊人,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11至今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二级业务总监。
2021年1月5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军,男,汉族,1963年8月生,山东菏泽人,硕士研究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2月至2010年4月,任云南省曲靖市副市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正厅级);2017年5月至今,任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1年1月4日,青海省原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国栋丧失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搞利益交换,充当非法采煤的“保护伞”,致使祁连山南麓青海境内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整而未治、禁而不绝;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帮助特定关系人打招呼揽工程,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非法采煤、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文国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文国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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