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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你怎么看?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11-05 1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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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你怎么看?编者按:国家煤监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规范从业人

编者按:国家煤监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规范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提高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四方面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相关内容及本报10月20日四版评论刊发后,在广大读者中引发强烈反响,本期继续编发部分读者评论,供参考。

为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点赞

在一些煤矿,先期竞聘上岗的一批劳务派遣工已经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这一身份的转变,让大家工作有了劲头,更让还未上岗的人有了盼头。

劳务派遣用工因制度灵活,成本相对较低,在一个时期受到一定程度的欢迎。尤其是在工矿企业,劳务派遣用工长期存在,为企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望不断提升,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劳务派遣工用工制度越来越制约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一是劳动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变化快,安全管理、安全培训跟不上,造成人员素质难提升,现场作业难规范,安全管控难度大。

二是劳务派遣用工基本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资一般都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结算,劳务派遣公司从中还要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另外,由于用工制度的不同,企业应有的一些员工福利,劳务派遣工也无法享受,造成同工不同酬现象。

三是一些企业,甚至一些合同制员工对劳务派遣工还存在一定的歧视,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尊严得不到充分尊重。

四是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自身对工作认知不足,对企业归属感不强,甚至有人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工作马虎、应付、不在乎,现场作业行为不规范,人为带来现场安全隐患,增加了作业风险。

企业发展靠的是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每位员工都是矿山的主人翁。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提出,安全生产理念要能“体现煤矿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和主人翁地位、体面劳动、尊严生活的要求”,把“以人为本”理念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今年9月初,国家煤监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并对如何取消进行了规范要求。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得到员工和用工单位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很多地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措施,并建立了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的机制。在一些煤矿,先期竞聘上岗的一批劳务派遣工已经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这一身份的转变,让大家工作有了劲头,更让还未上岗的人有了盼头。

但是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绝不是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这么简单,更不能一转了之。笔者认为还要从以下几点加强。

首先,要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规范劳动用工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促进社会稳定,绝不能因为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或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来通盘谋划这一工作,相关地区和管理机构与用工企业要共同出谋划策,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绝不能仅依靠用工企业和用工单位想办法、出政策。

其次,要注重人员素质提升。煤矿井下工作岗位是煤矿企业主营业务岗位,岗位员工素质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要真正从岗位需要出发,让适应岗位的人上岗,不适应岗位的要转岗。同时,要抓好岗前教育和定期安全培训,把岗位变成技能提升大学,真正做到“入职就入校、入岗就入学”,彻底改变原来劳务派遣用工人员队伍素质良莠不齐状况,真正把员工队伍素质提上去,把现场安全风险降下来。

再其次,要强化责任担当。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这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转变,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一份担当。煤矿企业的安全一直是“天”字号的大事,要时刻把安全放到第一位,把自主保安与互保联保结合起来,主动融入企业、适应形势,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强化、自我提升,不断提升保安全促生产的能力,不断提升除隐患抗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扛起应负的责任,担起应有的担当,为企业和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李阳)

企校携手建立复合型产业队伍

矿山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对企业职工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企校携手建立复合型产业队伍是形势所需,企业所迫,职工所盼。

国家煤监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入企即入校’,变招工为招生。”

近几年来,随着企业办教育、办生活服务等配套产业剥离,原本企业技术人才摇篮的职工中专、技校等资源被重新整合,加之新形势下择业观的变化,使煤炭企业人员入口变得更为狭窄。招工难,招收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更难的问题日益突显。与之相对应的是,部分煤炭院校为了寻求生存发展,也跳出了单一的依煤办学模式。“入企即入校”将有效解决煤炭企业招工难、职业院校招生难、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三难”问题,实现有机衔接,利益共享,为煤炭企业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职工队伍提供保证,更为迎接矿山智能化的到来做好人才储备。

“入企即入校”实施过程中,企业面临着师资队伍不足,教育方法单一、教育教学设施缺失等难题。许多煤炭企业职教培训部门每年的培训经费投入少得可怜,只有几名专职教师的编制,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部分企业培训部门创新形式,通过在采区、段队聘用兼职教师的形式,来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而在推进“入企即入校”的过程中,企业应加大资金、人员、设备投入力度,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订单式培养,通过与学校联合定向招生等形式,缩短职工入企学习的路程。企业和学校特别应在“双师”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挖掘和培养“双师”队伍,将优秀技能型人员培养成能讲课、懂育人的兼职教师,将在校教师锻炼成懂实践、知企需的新型职业教师,能满足厂区学校的培养需求。

当然,企业要激发内在培训动力。企业应通过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企业人才培养意见、建议,集中力量做好厂区学校开办工作,对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开展培训,把握培训重点、难点。同时,通过开发小程序、注册学习平台等新的学习培训形式,丰富培训载体,让职工走出单一的说教式、填鸭式的培训,提高厂区学校培训质量,壮大复合型、知识型的职工队伍,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全力构建、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厂区学校培训新格局。

职业院校应走出常规坐等生源来的办学模式,根据矿山企业需求,有规划地调整专业设置。特别是要面向矿山智能化发展,开设相关专业,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增强课程和专业设置的针对性。通过与煤炭企业对接,与相关社会力量联合办学,有针对性地教学,提高办学质量。

矿山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对企业职工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企校携手建立复合型产业队伍是形势所需,企业所迫,职工所盼,愿煤矿将厂区学校办好办出特色来,打造出自己的人才培养品牌。(高运峰)

想达标必有阵痛但终会见彩虹

只要江西的煤矿想方设法不断加强“内功”,地方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各方共同努力,是能够做到“跳起来摘桃子的。

上世纪90年代,笔者刚到江西某煤矿参加工作时,常听一些去外地招工的人员说,“招工就要招大字不识一个的,最好是那些连回家的路都不认识的”!

这些话不仅招工人员说得毫不避讳,甚至到了21世纪的今天,一些矿领导也这么认为。这与现在很多煤矿招工要招高素质人才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但在江西某些煤矿是不争的事实。

江西煤矿不希望招到高素质人才吗?当然不是!但为何又想招大字不识一个的矿工呢?根本原因在于,江西煤矿地质条件极为恶劣,但凡识点字、有点出路的人,都不愿下井,一则危险辛苦,二则收入也不高。据笔者了解,江西某煤矿,今年7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还拖欠着。收入和辛苦程度不成正比,一线矿工流失率大幅增加。矿上希望招那些“连回家的路都不认识的”,无非是怕工人留不住。

但在煤矿智能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煤矿要发展,光靠不识字的矿工,是不可能的。怎样跳出这样的怪圈?最近国家煤监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无形之中对江西煤矿进行了倒逼。

《指导意见》给出了“硬杠杠”。这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门槛,再喊什么“招工就要招大字不识的”不仅不合时宜,还有可能被“杠”在行业门外。

对于江西一些井下条件差的煤矿来说,到了痛下决心改变的时候了。建议相关企业立刻裁撤冗员,实现机关瘦身,实行扁平化管理,将人员向一线倾斜。要以《指导意见》为准则,步步为营推进企业自身变革。这将会是一个阵痛的过程,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

实事求是地说,从江西煤矿的现实情况看,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不是件容易事,很难一步到位,必须发扬滚石上山的精神,方能修炼到位。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为例,目前江西地区的煤矿,几乎都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现象。《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煤矿企业在2021年底前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这对江西煤矿来说难度不小。另外,“井下作业人员每日工作时间(包含从井口到作业地点往返时间等)不超过8小时”等硬性规定,对江西煤矿来说,更是难上加难。除了夜班制外,江西煤矿很少有煤矿不拖班的。而很多一线煤矿工人,都期盼早日取消夜班制。

但是,难以做到不等于不能做到。关于煤矿瓦斯超限的硬性规定,当年也曾难倒了不少江西煤矿人,有的江西老煤矿人甚至说,搞煤矿瓦斯不超限是不可能的!但几年坚持下来,一直将“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贯彻下去,持续不断治瓦斯,到现在,江西煤矿也可以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开采煤炭了。

笔者认为,对于《指导意见》中的种种硬性规定,只要江西的煤矿想方设法不断加强“内功”,地方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各方共同努力,是能够做到“跳起来摘桃子的”。《指导意见》对相关规定给出了过渡期,相信只要江西煤矿人持之以恒,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做到循序渐进,今天解决一点,明天推进一点,后天再加码,难上加难的“蜀道之难”,也必将变通途!(万水平 丁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