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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部门联动 汾河流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08-27 1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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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部门联动 汾河流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8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级干部赵福义,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李凌昇,省水利厅副厅

8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级干部赵福义,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李凌昇,省水利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白小丹介绍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自然资源厅在做好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创新生态修复机制等工作的同时狠抓重点工程项目,积极推进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该试点工程于2017年9月由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向国家三部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申报。2018年10月,经国家三部委在北京组织的第三批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竞争性评审,山西省试点成功纳入国家第三批试点范围,共涉及2市6县(市、区)81个项目,实施周期为2018-2020年。工程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地表塌陷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面积74.77平方公里、汾河上游水源涵养治理面积233平方公里、农用地整治面积44.1平方公里、沟坡治理面积34.09平方公里;试点区域内矿山生态整治恢复率将达到80%,林草覆盖率将达到30%,水土流失治理率将达到63%,水功能区达标率将达到95%。山西省开展了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7市27县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的整治修复。山西省开展了黄河流域重点地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去年,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先后对全国9省部署了2020年度黄河流域重点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其中山西省需承担1222.7公顷的治理任务,要求于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汾河“水质好起来”通报了汾河流域水质状况及水污染治理情况:2020年1-6月,汾河流域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优良断面较2017年同期增加了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较2017年同期减少了8个,6月单月及1-6月水质均创历年同期最优,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7月,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继续保持稳定达标,改善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省委、省政府三次召开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推进会,审议出台《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等系列决定方案。2019年省人大颁布《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为全省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法制保障。山西省科学谋划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三年来累计实施汾河流域省级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257项、市县级水污染治理工程984项,投资总额约178.5亿元,极大地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新建污水管网1709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1319公里,新增处理规模54万立方米/日。2019年,围绕到2020年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总体目标,省住建厅等省直5个相关部门建立了“159”工作机制,共同推进9项重点治理任务。此外还通过脱氮除磷工艺改造、保(提)温提效、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按日通报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情况、坚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周报制度等措施进行水污染治理,强化水环境治理合力。

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通过创新规划机制、建管机制、政策机制、奖补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责任机制等六大机制,实施水污染防治、河流生态补水、河流源头保护、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地下水超采治理和岩溶大泉保护、节约用水六大工程。省水利厅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政府市场两手发力。围绕“水量丰起来”,实施了汾河生态补水,2017年至今,累计调引黄河水12.19亿立方米。围绕“水质好起来”,开展了“清河行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围绕“风光美起来”,省政府于今年4月印发了《汾河流域生态景观规划(2020-2035年)》,规划布局是以河流为纽带,实施源头区保护,通过对河流自然形态的修复及两岸的水生态空间管控、种植结构调整、绿色产业导入,构建“一源、两路、三线、四区、多节点”的河流生态景观空间布局。

省水利厅还启动了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了13.5公里先行示范段工程,计划年内主体工程完工;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全面开工。省水利厅还统筹推进“五水综改”,积极开展晋阳湖、漳泽湖、云竹湖、盐湖、伍姓湖等“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完成“五湖”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