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疆新能源替代发电逾300亿千瓦时
新疆新能源替代发电逾300亿千瓦时作为我国综合能源基地的新疆,“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新能源行业,推进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发电替代交易,形成规范的市场
作为我国综合能源基地的新疆,“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新能源行业,推进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发电替代交易,形成规范的市场化替代交易机制,5年累计新能源替代发电量301.85亿千瓦时,促进了新疆低碳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
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智能用电管理工程师窦波介绍,新能源电量300亿千瓦时相当于新疆2500多万居民两年半以上的用电量,相当于燃烧960万吨标准煤,占我国2019年原煤进口量的4.5%。这些标准煤按每节火车车厢载重60吨计算,需要约16万节车厢才能运输。
从环保角度看,新疆新能源替代发电300亿千瓦时,大约可以减排二氧化碳2592万吨、二氧化硫8.16万吨、氮氧化物7.1万吨。
“今年我们充分利用天中直流停电检修而配套新能源发电受限的时机,组织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替代交易,增加替代电量近5亿千瓦时。”窦波说。
数据显示,2020年1―7月,新疆电网累计替代电量交易规模近15亿千瓦时,179家新能源发电企业、12家燃煤自备电厂从中受益。
新疆具有突出的“风光”资源优势,风能资源储量、太阳能年辐射总量均居全国前列,新能源发电装机超3000万千瓦,占新疆电网发电总装机4成以上。按照自治区政府相关政策,日益发展的新能源正在更多地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同时形成规范的市场化替代交易机制和交易补偿机制,每年定期组织专项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
据了解,实施新能源替代发电,新能源企业可以增加发电量,燃煤自备电厂降低了用能成本,电网企业增加了售电量,政府推进新能源消纳和节能减排政策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可谓实现四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