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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通过!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07-13 0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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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通过!  7月8日下午,乌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毅主持召开市政府2020年第10次常务会议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区安全生产暨

  7月8日下午,乌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毅主持召开市政府2020年第10次常务会议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区安全生产暨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乌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等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培育发展氢能产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区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深入研究、主动谋划,扎实做好《发展规划》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针对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瞄准打造示范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我市形成氢制造、储运、销售和应用的氢能产业体系。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氢能源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研发、制造,构建氢能经济新格局,全力打造氢经济示范城市。

  乌海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一座新兴工业城市,“蒙宁陕甘”经济区结合部和沿黄经济带中心,国家“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呼包银榆经济区重要节点。乌海因煤而建、因煤而兴,形成了以能源、化工、冶金、建材四大产业为主导,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为重点的工业发展格局。经过多年煤炭资源开发,乌海市资源保障能力有所下降,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

  根据,2019年12月份,乌海市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2019-2022)内容。乌海市充分发挥工业副产氢的综合优势,以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副产氢为切入点,鼓励氢能企业围绕制氢、储运氢、氢燃料电池、电解水制氢、二氧化碳捕集及二氧化碳加氢、氢能多领域应用,推动氢能产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补全补足补强氢产业链条。积极探索解决储氢、运氢问题,配套建设制氢工厂和加氢站,降低用氢成本,鼓励氢能在公共交通、仓储物流、矿山用车等领域开展示范运营,规划建设氢能产业研发、生产、示范中心,力争将我市打造成国内一流的氢能产业原料供应基地,形成南有佛山,北有乌海的新标杆氢能示范城市。

  乌海市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2019-2022)的重点内容:

  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氢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科学规划氢能基础设施布局,积极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加氢站规划,加快加氢站建设,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对列入规划拟建设的加氢站,加氢站备案、运营按照《乌海市加氢站管理办法(2019-2022)》(试行)办理相关手续。鼓励加油(气)站与加氢站合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免予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扩大公共服务及其他领域氢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以氢能源公交车为示范,大力推进氢能源汽车在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2020年起,全市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鼓励使用氢能源汽车。全面实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制度。设置氢能源汽车排放检测绿色通道,允许大型氢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提高氢能源汽车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不断提高消费者购买氢源汽车的积极性。

  加快氢能源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氢能科技研发能力。围绕氢能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工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在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制氢储氢设备、氢燃料电池整车、氢分布式能源技术、加氢站等行业标准的制定。支持传统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我市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企业科技创新,引领副产氢制取、提纯技术和氢能产业发展,大力支持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同时推动氢燃料电池装备制造业发展。

  扶持政策

  对购买氢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氢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给予补贴

  我市对加氢站按照日加氢能力确定补贴标准,对日加氢能力为350(含)-500(不含)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地方补贴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达到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地方补贴5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200公斤的撬装式加氢站,地方补贴15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累计不得超过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如果补贴总额超过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按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计算市级地方补贴。

  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鼓励副产氢的工业企业投资建设氢气分离、收集、提纯、储运项目,对投入资金给予5%补助。支持引进国内外氢能源企业创建平台,对氢能源领域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创新平台,优先申请自治区级产业创新平台资金。对国家级创新平台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

  对我市汽车制造企业自主研发氢燃料电池汽车并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上市累计销售达50辆以上,一次性奖励50万元;累计销售100辆以上,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攻关

  每年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对氢能源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大攻关成果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获得重大突破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该产品形成***销售后奖励150万元。

  引进人才

  鼓励支持企业引进氢能产业人才。对氢能产业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给予最高3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对引荐氢能产业人才落户乌海的社会机构和个人,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对在我市氢能企业全职工作的本科生(双一流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连续三年给予最高每人每年2.4万元生活津贴补助。对落户的氢能产业人才给予最多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或最高100万元的购房劵。完善对氢能产业人才的公共服务,开辟氢能产业人才子女入学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