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注|综合能源服务勿陷入投资驱动的误区
关注|综合能源服务勿陷入投资驱动的误区 综合能源服务是近年来能源行业的热门话题,相关企业纷纷布局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但与市场前景乐观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当下实际工作的困难。究其原因
综合能源服务是近年来能源行业的热门话题,相关企业纷纷布局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但与市场前景乐观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当下实际工作的困难。究其原因,在于行业对于综合能源服务的理解存在误区,并未真正认识到综合能源服务的价值以及其真实驱动力。综合能源服务是一项创新驱动的工程,传统投资思维并不能有效刺激综合能源服务的市场需求,应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并通过创新提升项目经济性,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效益。
综合能源服务是能源技术进步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产物
用户用电随机性的问题造成了传统电力系统运行的效率低下,电网容量以及电源容量建设需要满足用户的峰值需求,同时又要通过足够的调峰手段满足用户低谷时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电力市场机制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只有市场机制,也会存在一些短板。近年来随着能源技术的进步,用户侧的分布式能源、储能等技术越发成熟,使得以前电力系统中孤立的负荷单元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方面,由于可以通过终端供能设备进行能源形式的转换,用户不再是固定的电、热或冷的负荷形式;另一方面,系统末端用户不再是纯粹的用电单元,而是与分布式电源、储能等组合的叠加单元。这样一个用能形式可转换且与分布式发电叠加的末端单元对于电力系统而言,既带来了末端单向潮流运行模式改变的挑战,也带来了优化电力系统结构、提高电力系统效率的契机。
所以,当分布式能源、储能、互联网等技术等发展到一定程度,又恰逢合适的市场机制时,这种以分布式综合供能为基础,从供给侧到需求侧协同优化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就必然会出现。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集成系统就是此类最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模式,一方面,它通过响应外部市场价格信号、寻求内部源网荷储成本最优的生产和控制方式降低自身能源成本;另一方面,这种响应外部价格信号的行为又帮助外部能源/电力系统供求关系平衡,促进系统整体物理性平衡和成本最优。同时,它与市场机制形成互补,市场机制为它营造良好生存环境的同时,它又能够解决传统市场机制难以触碰的短板问题。这类以综合供能为基础,从供给侧直接到需求侧一体化的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对于提升系统效率有着积极作用。
当下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投资驱动模式已经遭遇瓶颈,电力能源行业也不例外。随着电力负荷的逐步饱和以及装机容量的逐步富裕,行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同落后的电力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是价格、环保、智慧、安全等多目标之间的不平衡矛盾。不管是电源还是电网,传统粗犷式的投资行为已难以适用。行业亟需的不再是通过投资解决电源容量和电网容量的增长问题,而是通过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而综合能源服务恰恰是能源行业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的重要抓手。
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的困境和误区
综合能源服务愿景很美好,它能够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使用成本。但现实却很残酷,应用场景少、投资收益低均是不少投资方遇到的主要难题。表面原因包括市场开发成本较高、投资成本较大、用户负荷不稳定、产出及收入模式单一、能源单价不高等等。但究其根本原因,行业仍然把综合能源服务当作了传统能源项目的投资行为,并且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考虑其投入产出以及未来发展模式,并未通过创新去挖掘综合能源服务的真实价值。
投资驱动模式不适用于综合能源服务未来的发展,创新驱动才是综合能源服务繁荣的基础。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综合能源服务创新驱动的两个重要方面,但这两方面也存在一定误区。
就技术创新而言,虽然它是综合能源服务投资方普遍重视的问题,但却陷入了为了“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的误区,似乎评判一个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是否成功与出色的唯一标准就是它采用了哪些新颖的技术。特别是对于“不差钱”的行业龙头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对于技术创新的追求远大于技术本身带来的经济效益。如前文所述,综合能源服务是能源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但这些技术不仅要符合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等能源技术发展方向,更要符合将来能够经济使用的方向。虽然一些新技术经济性欠缺的原因,可以归结为还没有得到大规模推广和使用才导致了高成本,但仍然可以预知的是,有些技术创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不大可能会有实用价值,因为市场本身就存在一些可替换且更成熟、更经济的技术方案。技术创新的实质是为了能够降低成本而不是推高成本,因此技术创新必须符合市场能够经济使用的基本规律,不能一味追求技术的“新”。
相比技术创新而言,制度创新却是行业普遍忽视的问题。虽然行业存在基本共识,综合能源服务需要更开放的市场环境、更合理的体制机制,但又普遍以“等”的心态期待政府能够有所为,但却没有意识到制度创新的含义不仅仅是政府的行政制度,也包含企业本身商业制度、所有权制度等内容。商业制度中商业模式的创新可以让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投资收益逻辑不仅仅局限于能源产品,而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则可以降低项目的资金成本,从而解决综合能源服务项目面临的收益不理想难题。另外,所有权制度的创新则能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从根本上激发人的创新动力,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造与民企的股权激励恰是如此。
综合能源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的方向
如前文所述,综合能源服务与市场机制是相辅相成的,综合能源服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包括配售电领域的进一步开放、输配电价机制的进一步合理以及电力市场机制的进一步成熟。这样,更多的社会资本就能够进入这一领域并充分激活市场,输配电价机制就能够充分体现本地能源生产和利用的优势,综合能源服务就能够与电力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并彻底提升系统整体效率。
除此以外,也需要做好市场监管制度以及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市场监管制度需要随着技术以及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不能墨守成规,例如创新区域综合能源供应特许经营服务商的身份以及以转供电服务为基础的用户型综合能源服务商身份,以支撑这类项目能够合法高效地开展并且合理回收项目收益。行政审批制度则可以优化项目核准备案制度,以减少此类项目的开发成本以及行政审批风险。
商业模式创新需要“综合”的思维
综合能源服务是围绕电力系统衍生出的新兴业态。当通过特许经营赋予综合供能服务商合法身份以后,这种区域综合供能服务对于区域内用户而言是一种刚性需求,是用户必须接受的一种服务行为,因此它天然就存在用户对它的买单需求。但对于用户侧其它衍生业务而言,例如最典型的节能服务,并不是用户的刚需,存在用户接受度的问题,这也是该类项目遇到的困境之一,即如何才能让用户能够主动接受该类服务。
用户型综合能源服务首先需要解决用户对它的需求度和认可度。如果仅围绕能源技术和能源供应方案创新,该类综合能源服务很难有它生存的土壤,因为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已经给予了用户充分可靠的用能安全保障。用户需求是根本动力,它可以是能源服务以外的需求,找准用户的痛点需求切入进而以此开展能源相关服务。例如大多数生产企业普遍关注融资问题,对于资信等级较高、融资能力较强的综合能源服务商而言则可以将能源服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以资本为纽带形成用户可接受的闭环商业模式,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由此提升此类综合能源服务的应用价值。资本作为前端介入,减少企业用户新增电力、热力、暖通等用能设施的资金压力,盘活企业用户电力、热力、暖通等存量用能设施的沉没资产。在资本介入的基础上,代运维、分布式能源开发、储能设施、智慧用能平台等为代表的技术服务方案才更有应用空间。
相反若只站在专业用能需求角度去理解综合能源服务,难免会降低社会对于它的认可度和接受度,因此要充分结合用户的其它痛点需求,以“综合”思维创新商业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综合能源服务的价值毋庸置疑,它肩负推动能源行业新旧动能转换以及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使命,但行业需要意识到综合能源服务是一项创新驱动而非投资驱动的工程。否则,行业以传统能源投资项目的思维考虑综合能源服务的发展,将使得综合能源服务走向投资驱动的误区,难以发挥它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