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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06-15 1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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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2020年一季度事故分析报告一、总体情况2020年一季度,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

2020年一季度事故分析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一季度,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一季度,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人。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发生电力安全事件3起,同比持平。

(一)事故事件排序

1.企业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1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设备事故1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2.区域

云南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四川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1人;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广东省境内发生电力设备事故1起、电力安全事件1起。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季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均持平,其中,高处坠落造成1起事故2人死亡,物体打击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机械伤害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灼烫造成1起事故8人受伤;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2起事故2人死亡,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2起事故2人死亡。一季度发生的2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擅自扩大工作范围造成,2起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施工人员对设备和作业环境风险辨识不到位引起,3起电力安全事件分别由林火和冷却水源不足导致。

上述事故事件暴露出有关单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工作票全流程管控不到位、高危作业风险辨识流于形式、对出线、冷却水源等“围墙外”区域的隐患排查存在死角。

二、事故事件简况

(一)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8人不同程度烫伤。国家能源集团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心泵房11号供水泵在运行中,B原水管线电动调阀出现故障,将原水管线融冰装置投入运行(融冰装置为高温蒸汽与低温原水在管道内部直接混合加热)。检修外包单位沈阳北方建设检修有限公司,在对B原水管线电动调阀装置进行机械限位过程中,临近的融冰装置焊口崩开,内部汽水混合物大量喷出,造成现场8人不同程度烫伤。

2.2月4日,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鸳鸯湖电厂)2号机组停备消缺,检修外包单位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名员工在2号锅炉B磨煤机一次热风调节挡板检查时,头部被风道内热风调节挡板上部挤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

1.3月1日,三峡集团云南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人死亡。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建设施工中,劳务分包单位云南业兴劳务有限公司在右岸大坝施工区实施电焊切除金属结构门框作业时,引起保温材料聚氨酯起火,火势蔓延到坝段上方,将正在拱坝22#-051仓上游面进行混凝土补修作业的2名工作人员的安全带烧断,导致高坠死亡。

2.3月24日,大唐集团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河坝水电站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施工建设中,外包单位四川安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旋挖桩钢筋笼套筒连接施工作业时,未按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施工,未将钢筋笼与地面支架焊接固定后就进行作业,钢筋笼失稳坍塌,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

(三)电力设备事故

3月27日,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发生设备事故。27日20时19分,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台5万千瓦生物质机组锅炉发生爆燃,造成锅炉水冷壁受损,炉内部分水冷蒸发器、高温过热器变形。

(四)电力安全事件

1.3月19日,京能集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全厂对外停电事件。19日8时20分,因厂外电力送出线路下发生的林火引发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出线500千伏京大线故障跳闸,造成1、2号机组(装机总容量120万千瓦)被迫停运,损失出力69万千瓦。19日9时50分、10时21分,两台机组分别并网恢复运行。

2.3月25日,中广核广东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发生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25日16时9分,中广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因大量毛虾入侵导致冷却水旋转滤网堵塞,4台机组相继自动停机停堆,2台机组随后主动后撤停机,厂内损失出力651.6万千瓦,系统频率最低下降至49.912赫兹。

3.3月30日,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大理局±800千伏新东直流线路发生双极闭锁事件。30日16时33分,因山火引发±800千伏新东直流线路双极闭锁,功率损失120万千瓦。31日15时45分,新松换流站直流双极四阀组解锁,新东直流线路复电。

三、监管要求

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一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本季度事故特点和下一阶段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强化生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强化复工安全条件和高危作业施工方案的审核把关,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和动态检查。要加强现场人员聚集区域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入场以及生活区、作业区封闭式管理,扎牢防控第一道防线。要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控制各区域作业面人数,减少区域间人员流动。要加强现场防疫物资保障,严控有限空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区域人员数量和密度,定期消毒,并配齐口罩、免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和疫情发生。

(二)加强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重点区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施工作业方案编审批和执行过程管理,加强高空作业、隧洞开挖、起重吊装、脚手架使用、高大模板施工、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控,确保现场作业安全。要加强设备巡视维护,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强化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格落实工作票制度。电力企业要加强工作票签发、审批、确认和执行等环节管控,安全措施不到位坚决不开工,检修工作安全措施涉及到气动、电动操作阀门时,气动、电动阀门操作机构必须实现断电、断气、泄压,并将操作机构进行位置锁定,防止检修过程中阀门位置突然变化,导致安全措施失效。

(四)高度重视核电冷源安全管理。核电企业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进冷源设计优化与风险控制,提高冷源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冷源设备运维管理,提高冷源系统设施的拦截有效性和运作可靠性,提升冷源保障水平;充分考虑台风、海啸、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情况,完善分级响应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机组后撤、手动停机停堆标准和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严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鉴于近期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方式报送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报送范围,规范报送程序,严禁迟报瞒报。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单位,我们将予以通报、约谈。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完整填写《电力事故或电力安全事件即时报告单》,并通过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填报电子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好“排查整治进行时”“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宣传咨询日”以及“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规定活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创新活动方式,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