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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20年1号公告:保留25项核心光伏文件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04-27 09: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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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20年1号公告:保留25项核心光伏文件: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制发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的《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1号)》,决定对2019年11月8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制发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的《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1号)》,决定对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2019年第7号公告进行订正。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7号)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00件,保留文件342件,并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7件进行修订。

据公告所示,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一件与关伏相关,即红头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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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与光伏相关的有25项之多,具体如下:

国家能源局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有1件,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办安全[2013]49号)。

据了解,在国家能源局拟订正的2019年第7号公告中,涉及光伏的规范性文件有25项之多,其中多为政策性支持文件,如《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若干意见的通知》等。

以下为国家能源局公司(2020年第1号)全文: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对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2019年第7号公告进行订正。现予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0年4月10日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00件,保留文件342件,并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7件进行修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1.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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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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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能源局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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