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装机超规划,多地暂停2020年国补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及核准
装机超规划,多地暂停2020年国补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及核准 近日,江苏、广东、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做出
近日,江苏、广东、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做出了进一步的安排。其中江苏、广东、安徽、山东、陕西、内蒙古和新疆均明确不再安排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增陆上风电项目。
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各省级区域要按照《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9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不含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置项目),确定本省(区、市)2020年可安排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的总规模。
据悉,国家能源局此举在于控制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引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理性投资,加快推进风光的平价上网。今年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相比去年30亿元的补贴规模有所下降。由于多个省份的风电装机规模已经超过《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已明确今年不再安排新增需要国家补贴的陆上风电项目。从各地公布的信息来看,享受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规模被进一步收紧。
据江苏省发改委披露,江苏省2020年可安排需财政补贴的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剩余容量为0,海上风电相关指标也完成了国家能源局核定批复的规划目标。广东省方面,陆上风电现已建成并网约400万千瓦,与已核准未建和在建项目规模之和超过900万千瓦,远超国家规划的600万千瓦的目标。
对于近年快速发展的海上风电,《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方案》提出“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对累计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目标的省份要暂停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
国内海上风电经过爆发式增长,目前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和开工建设规模均已超过2020年国家层面的规划目标。按照《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 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
截至2019年3月,全国海上风电在建容量就已经超过10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底,全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593万千瓦。在建规模和并网规模均已超过上述规划目标。
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支持下,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迅速增长,并提前完成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装机目标。根据规划,到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的装机分别要达到2.1亿千瓦以上、1.1亿千瓦以上。
3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2020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到2019年底,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94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56亿千瓦、风电装机2.1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0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254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1.1%,14.0%,17.3%和26.6%。风电、光伏发电首次双双突破2亿千瓦,并且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的装机目标。
除了风光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通知,国家能源局还发布了风光的投资监测和环境检测的信息,引导风光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月3日,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发布了《2020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和《2019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显示,新疆(含兵团)、甘肃、蒙西、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内蒙古赤峰市为橙色或按橙色管理,2020年均暂停新增风电项目;西藏的光伏发电市场环境检测为红色,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光伏项目;宁夏,青海,天津、四川、云南、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陕西榆林、延安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为橙色,需要在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新建光伏项目。(eo记者 黄燕华 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