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但——可再生能源并未威胁传统能源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04-15 16:00:25
热度: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但——可再生能源并未威胁传统能源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是既2007年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后,相关部门对该法进行第二次公开意见征求。

  时隔13年,与此前相比,征求意见稿有何亮点?在“十三五”收官之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迈入后补贴时代、有望在短期未来内实现平价之际,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又将如何影响“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利好可再生能源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能源是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全国、全社会的共同目标。征求意见稿强调了我国能源发展需要遵循的原则,这对构建安全、可靠、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满足时代对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表示,征求意见稿对可再生能源目标制定、分解措施、实施监测、年度考核等都进行了界定,同时指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无疑是一次重大的利好。 

  行业专家指出,征求意见稿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规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囊括了各方各面,对产业的鼓舞不言而喻。 

  “可再生能源的未来,或将告别‘三分纸面逻辑’,‘四分理论推演’的尴尬,以‘能源第一网红’的角色,迎来实实在在的七分春意。”朱共山说。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能源市场的重要性。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意见征求稿明确了市场在能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强调了能源生产、加工、利用方面市场属性。“能源最终要走向市场化。” 

  曾参与送审稿起草工作的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俊峰用“开宗明义”来形容《能源法》。国家能源局在起草说明中指出,当前我国能源发展改革的方向目标、顶层设计亟需在法律中明确,以保障能源发展方向和基本制度的稳定性。 

  朱共山认为,《能源法》将改变我国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缺位的局面,以能源基本法的重要属性,牵引《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律体系的立改废,让我国的能源转型变革进程拥有更健全的法律护航体系。 

  各种能源非矛盾关系 

  目前,征求意见稿刚刚发布,从征求意见稿到《能源法》的颁布,还需要经过意见征求、报批等过程。据国家能源局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5月9日。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业内对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一些意见和看法。 

  首先,对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关系质疑之声。在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可再生能源列入优先级的情况下,是否会对传统能源法发展造成威胁? 

  李俊峰认为,两者并不是矛盾关系。在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的目标下,提出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是“顺其自然”的。同时,能源安全、保障供应等一系列要求,也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随着可再生能源成本越来越低,竞争力逐渐提升,可再生能源将逐步走入市场,和其他能源产品相竞争,这也体现了能源的市场化、商品化进程。 

  李俊峰补充说,能源结构的调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传统能源的退出不是一蹴而就,稳定保障传统能源的供应同样重要。《能源法》将平衡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为行业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的法律环境。“这个替代是有序的,不是谁打击谁,更没有判谁死刑。” 

  其次能源普遍服务机制规定也是各方讨论焦点征求意见稿将农村能源和城镇能源发展分别列出,在总则、能源开发利用和转换、能源供应和使用三章中,分别就扶持农村能源、农村可在生能源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相应规定。 

  李俊峰建议,不应将城市和农村继续割裂开来,城市、农村能源供应要做到一视同仁。或可以措辞为“国家统筹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上述行业专家也认为,能源普遍服务是我国一大亮点。如今,对能源普遍服务的要求和目标越来越高,比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的提出就是对能源普遍服务的肯定。在次情况下,征求意见稿将农村能源和城镇能源发展单列确实有些不合适。 

  此外,曹仁贤提出:参考西方能源体系,是完全遵循市场规律,能源的利用完全取决于市场的价格。我们也要认识到现在我们还是处于市场和计划的摇摆之中,在征求意见稿内,既强调了市场属性,又提及了不能随意涨跌,这方面尚有一些欠缺。 

  能源发展将有法可依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工作也在进行中,在此时间节点发布征求意见稿,将会对我国能源政策、规划的制定带来怎样的影响?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认为,如果《能源法》颁布,将对现在正在进行的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一些子能源规划,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也将可在生能源发展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有了法律的保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中制定的方案和重点工作才更有利于实施。 

  同样具体可再生能源领域,李俊峰也表示,《能源法》正式生效后,或将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具体目标的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有相关从业人员反映,此前我国能源领域没有统领全领域的法律,一些子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曾出现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可在生能源法》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但执行起来有困难。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的提出能否缓解? 

  李俊峰表示,《能源法》是在大原则框架下对领域给方面作出了规定,执行力和可操作能力要低于子法律法规,是“没有牙齿的老虎”。 

  曾鸣指出,针对业内关注的子法律法规执行时出现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也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将对未来子法律法规的执行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曹仁贤认为,《能源法》的出台,将在能源发展实践过程当中给予指导。之前单一行业的法律,比如《电力法》、《煤炭法》都不足以从法律的角度来协调各种能源关系。这部法律明确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方向,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施制定相关细则制定的相关制度,才可能停止能源领域各种争论、各种扯皮。各级政府也可依据这部基本法制定自己的规划,有法可依,有实施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