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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光伏企业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02-03 16: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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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光伏企业的影响及应对建议:突如其来的疫情肆虐打乱了整个中国的经济形势,尤其是年底复工的一拖再拖,极大程度的影响了生产制造类企业的生产计划,随之而来的便是各方面蜂拥而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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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疫情肆虐打乱了整个中国的经济形势,尤其是年底复工的一拖再拖,极大程度的影响了生产制造类企业的生产计划,随之而来的便是各方面蜂拥而来的压力。

对于光伏行业来说,一方面制造业企业面临停产压力,一方面电站建设工作受到工期影响,面临并网压力,但笔者认为疫情影响尚在可接受范围内,全行业来看,发展依旧蓬勃向好。

光伏制造业自动化程度高,受影响相对较小

疫情期间的员工工资是制造业企业最大的一项资金压力,好在光伏制造业是高度自动化行业,人工成本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很低,经过十余年发展,早已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即使是组件企业中,人工成本在非硅成本中占比仅1%,根据金辰股份最新 250MW 组件生产交钥匙工程介绍,其单班生产线工作人员仅需9人。

另外,受益于下游需求旺盛,光伏制造企业节后复工积极,高自动化可以有效缓解复工推迟问题,但受物流等原因影响,依然存在交付风险。

电站建设方面,由于能源局明确规定不许抢工期,预计部分原计划3月底并网的竞价项目,将延至6.30前并网,但对大多项目影响尚可接受,往年大多土建项目复工时间普遍都在正月十五之后。

关于不可抗力,企业要注意收集证据

根据非典期间相关经验,企业如有确实的证据,证据因疫情传播对合同履行产生实质影响,将适用不可抗力或者公平原则等,全部或部分的免除企业责任。

建议企业保存的证据材料内容如下:

业务发展所涉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制政策;

向可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明的机构提出证明材料申请;

公司通知合同相对方履行困难或者履行不能的函件

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采取的系列举措的留痕材料等。

充分利用政策支持,获取流动资金

2020年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考虑市场企业所需,对已发生金融借贷的企业分类处置,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

通知明确指出: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通知》还要求金融系统,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光伏企业可以关注留意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确保现金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