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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5-6.5亿元 并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新能源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0-01-16 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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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5-6.5亿元 并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新能源:1月15日晚,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或“公司”)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初步预计2

:1月15日晚,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或“公司”)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初步预计2019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亿元-6.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37.87万元,同比增长9195.93%—11984.70%。

根据该业绩预告,协鑫能科表示,预计数与上年同期公告数对比,同向上升,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协鑫智慧能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原纺织资产已全部置出,公司主营业务已变更为专注于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综合能源服务,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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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外,当日,协鑫能科还发布了关于终止《预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称,近日,协鑫能源控股孙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力投资”)与北京华扬晟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懿晟”)签署了《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及《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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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收购协议》签署的概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协鑫智慧能源 90%的股份,协鑫智慧能源业务置入上市公司,苏州电力投资是协鑫智慧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12月,苏州电力投资基于当时风电政策与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晟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扬的全资子公司暨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华扬”)及上海懿晟(融资/担保/建设管理方)签署《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及《借款协议》。2018年6月,苏州电力投资与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及上海懿晟签署《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上述协议约定苏州电力投资拟收购北京华扬与霍尔果斯华扬合计持有的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扬新能源”)100%股权;同时,北京华扬、青海华扬新能源向苏州电力投资借款不超过3.56亿元,用于实缴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扬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华扬青海乌兰 200MW 风电项目)的出资。

2019年4月23日,霍尔果斯华扬将其持有的青海华扬新能源全部股权转让给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在《预收购协议》及《借款协议》下的所有权利义务由北京华扬承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电力投资已累计出借金额人民币24,634万元。

协鑫能科在公告中表示,近日,苏州电力投资与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签署《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约定苏州电力投资不再受让标的股权,并解除《预收购协议》中与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直接相关的约定。各方应本着诚信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好善后事宜。

《预收购协议》项下,苏州电力投资累计将人民币24,634万元出借给北京华扬。北京华扬承诺《终止协议》签署后30日内归还上述借款的 60%,余款在《终止协议》签署后 3 个月内清偿完毕。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保证苏州电力投资不会因为目标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合规性等事宜被第三方追责或索赔,上述责任仍由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承担。

公司完成重组上市后,重新评估自身资源及外部环境,对风电项目开发策略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区域选择,决定终止本次预收购。本次《预收购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公司其他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预收购协议》签署后,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无需对相关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终止《预收购协议》后,公司将可收回全部借款,公司现金流状况将进一步得到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原标题:预计2019盈利暴涨近百倍,终止收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