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委:前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5%
发改委:前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5%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今天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12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
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今天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12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孟玮: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份新闻发布会。首先,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重点通报三个方面数据。
一是电力运行情况。从发电看,1—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3.4%,增速较1—10月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6%、5.4%、18.8%、7.4%和13.3%。11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4.0%,增速与上月持平。
从用电看,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5%。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1%、3.1%、9.4%和5.7%,三产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27个省(区、市)用电正增长。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7%,增速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二是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情况。11月份,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71亿元,主要集中在能源行业。其中,核准的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对保障区域天然气供气安全,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价格运行情况。11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有所扩大,猪肉等部分食品价格上涨的结构性特征仍然突出。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11月份环比上涨0.4%,涨幅与上月收窄;同比上涨4.5%,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1—11月平均上涨2.8%。猪肉价格上涨仍然是CPI涨幅扩大的主因。从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来看,11月份同比上涨1.4%,1—11月平均上涨1.7%。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方面,11月份同比下跌1.4%,跌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1—11月平均下跌0.3%。
近期监测数据显示,猪肉价格高位回落后趋于稳定。12月2日,36个大中城市猪肉(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与11月初相比下降10.7%;12月2日—6日,价格日均涨幅为0.23%。水果价格也小幅下降,11月下旬苹果、梨等5种水果平均价格环比下降4.4%。
总的来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价格总水平仍将保持基本稳定。
第二方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开展“信易贷”和发行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取得积极进展。
在开展“信易贷”工作方面,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相关金融机构已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包括“银税互动”在内的“信易贷”资金超过1.5万亿元,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积极面向全国推广应用。
在加强企业债券融资方面,今年以来,积极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目前已累计核准优质民营企业发债310亿元。对中小微企业,通过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已核准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58支487.5亿元,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15支432.5亿元,双创孵化专项债券34支450.7亿元。
第三方面,关于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
一是《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我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在深入总结汶川、玉树、芦山、鲁甸等灾后恢复重建经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形成了《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报请国务院同意后正式印发。
《指导意见》作为落实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明确了中央统筹指导的程序和内容、地方发挥主体作用的职责和任务,以及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渠道,严格限定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的启动条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对于健全灾后恢复重建新机制,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完善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意见》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统筹城乡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部署要求,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助力新动能成长。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我国“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挑战,着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破除社会力量参与障碍,着重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提出5方面13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举措。同时,《意见》明确了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数字技能,加大财政支持、优化融资服务,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任务落实等三方面保障措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