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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安委办要求严格做好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10-24 19: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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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安委办要求严格做好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黄河新闻网消息,根据全市统一安排,临汾市政府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

黄河新闻网消息,根据全市统一安排,临汾市政府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做好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通知指出,十九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临汾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复产复建验收,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参与验收的人员均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复产复建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等,凡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等不得复产复建。

通知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复建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建期间是事故易发、多发阶段。生产设备短期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从业人员节后上班,思想上存在放松情绪。部分企业为补进度、赶工期,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现象,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各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警钟常鸣,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复建安全,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建的各类安全工作。

二是严把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复产复建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切实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

严禁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全面开展复产复建隐患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复产复建检测检修和隐患排查计划,复产复建前必须对生产施工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是认真组织复产复建安全培训教育。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建前所有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复产复建方案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五是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精准把握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提前谋划、及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节后复产复建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对复产复建煤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建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建方案,严格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产复建。

六是认真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应急管理。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分析复产复建期间各种危险因素,改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科学安排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切实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