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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停调峰10月1日进入试运行 国庆期间共有8座储能电站参与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10-09 19: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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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停调峰10月1日进入试运行 国庆期间共有8座储能电站参与  据江苏能监办消息,今年十一期间,江苏省首次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启停调峰市场试运行。其中,燃气机组市场化启机调峰42台次

  据江苏能监办消息,今年十一期间,江苏省首次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启停调峰市场试运行。其中,燃气机组市场化启机调峰42台次,合计开机容量1720万千瓦,单日提供最大顶峰容量近600万千瓦;燃煤机组市场化停机调峰3台次,合计停机容量113万千瓦;8座电网侧储能电站参与启停调峰市场,充分发挥了储能移峰填谷作用。

  同时,江苏继续用好深度调峰市场,累计市场化调用28台次火电机组参与低谷深度调峰,额外提供电网负备用183.7万千瓦。深度调峰和启停调峰市场的开启,为缓解节日调峰困难、增加新能源消纳提供了有力支撑。

  江苏能监办于9月30日会同江苏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启停交易补充规则》,正式宣告江苏启停调峰市场自10月1日起进入试运行阶段。

  作为《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交易规则》的补充条款,《启停规则》共二十条,涵盖启机调峰、停机调峰、充放电调峰等交易规则,明确了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具体措施。

  江苏方面规定,启停调峰市场试运行期间,燃气机组最高限价为600元/兆瓦,燃煤机组最高限价为3000元/兆瓦。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促进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深度调峰市场40%以下负荷段最高限价调高至1000元/兆瓦时,而此前最高限价为600元/兆瓦时。

  在启停调峰价格结算方面,燃煤机组、燃气机组按申报价格结算。储能电站、综合能源服务商参照日前中标的启停调峰折算单位电量最高价(PM),按照K2*PM标准对充(放)电容量予以结算,但不低于充放电损失。补偿标准K2值由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确定后通过调度机构发布。

  根据《启停规则》,各类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设施及综合能源服务商均可参与启停调峰市场。储能电站准入门槛为充电/放电功率20兆瓦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综合能源服务商可汇集储能电站,准入门槛为汇集容量达到充电/放电功率20兆瓦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