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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环保战役打响榆林煤炭下游市场惨遭冲击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08-27 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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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环保战役打响榆林煤炭下游市场惨遭冲击一直以来,榆林煤市都有“金九银十”的说法,然而时下马上进入9月份,榆林煤炭市场依然一片寂静。据榆林煤炭交易中心走访情

一直以来,榆林煤市都有“金九银十”的说法,然而时下马上进入9月份,榆林煤炭市场依然一片寂静。

据榆林煤炭交易中心走访情况:周末至今,榆林煤炭市场维持弱势运行,目前榆横地区煤矿库存逐渐升高,煤价暂时维持稳定,神府地区煤价下滑,降幅5-20元/吨不等。

调价煤矿:

新窑煤业:末煤价格下调10元/吨,现执行420元/吨

神源煤矿:籽煤、3-8块价格各下调10元/吨

嘉元煤业:水洗末煤价格下调10元/吨

鑫轮煤矿:水洗末煤、过筛面价格各下调10元/吨,1-3籽、混煤价格各下调5元/吨

瓦窑坡煤矿:筒仓末煤价格下调10元/吨

中汇富能煤矿:机采末煤价格下调2元/吨

顺垣煤矿:各煤种价格下调20元/吨

红草沟煤矿:末煤、3-8块、大块价格各下调5元/吨

兴胜民煤矿:末煤价格下调5元/吨,3-8块价格下调10元/吨

亿隆煤矿:综采末煤价格下调5元/吨

张明沟煤矿:大块价格下调20元/吨

根据榆林各矿的生产、销售以及价格看,目前榆林煤炭市场丝毫没有即将进入销售旺季的迹象。分析认为,目前产地迟迟难以进入旺季主要和当前下游多地受环保限制,用煤企业暂停生产有很大的关系。

据悉,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两日河南、江苏等地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河北地区也发出通知表示,将加强省内劣质散煤销售点等措施。河北、河南作为榆林煤的重要销区,区域内用煤企业受冲击,无疑会导致产地需求不佳,价格承压下行。

延伸阅读:今日下游市场动态

河南、江苏发布紧急通知:水泥企业执行错峰生产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相关部门发布的《重点排污企业8月份下旬管控方案》称,对焦作市大气重点排放行业、企业于8月23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实施针对性管控,水泥行业所有企业自要求时日起全部停产,包括熟料窑和水泥磨。

近日水泥大省江苏省南京市发布《关于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大气污染过程的通知》称,根据江苏省大气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板块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从8月22日起继续执行II级应管控至24日,努力实现臭氧污染“缩时削峰”。

而在此之前,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发布《南京市明确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提到: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江苏南京市进一步聚焦项目攻坚,落实精细管理,并明确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举措。

实施水泥行业减量错峰生产。对水泥行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新增产能,对现有水泥产能进行压减退出。8月15日起,采取综合措施,推动部分水泥企业退出;9月起,实施错峰生产,限产50%以上(以用电量核算)或阶段性停产。

与此同时,徐州市发布《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在原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专项执法、强制减排等措施,实现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促进空气质量快速提升。

截止目前,区域内主导企业江南小野田水泥及中国水泥厂分别发布减煤错峰计划:

江南小野田水泥错峰停产计划称,为积极响应南京市大气管控40年措施,主动推进错峰生产停产,提高政治站位,计划从2019年9月2日16:00-9月25日19:00对唯一一条4000吨熟料窑生产线错峰停产,停产时间约为23天左右。本次错峰停产可减少用煤量约9200吨。

中国水泥厂减煤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称,为完成全年控煤任务,落实行业错峰生产,环境管控,决定自8月16日对3#窑(日产5000吨)生产线实行停产,计划停至9月30日,共计停机45天,10月份,开启3#窑,停止运行2#窑(日产5000吨)生产线,计划停机30天。

河北:打击劣质散煤销售点,严禁向农村销售散煤

日前,河北石家庄制定《石家庄市2019年劣质散煤管控夏季会战行动方案》,将强力完成散煤回收、置换工作,同时,依法查处劣质散煤销售网点,严厉打击向农村地区销售(包括网上销售)散煤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燃煤使用企业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煤炭的违法行为等。

根据《方案》内容:为了控制劣质煤的使用,石家庄9月底前型煤配送入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采暖季前确保型煤配送入户全部到位,并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开展“回头看”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入村入户全方位摸排,对在“禁燃区”和“双代”工作完成区内销售、储存、燃用散煤的,一律没收,并依法处理。主城区及“三区一县”要集中力量,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各领域、各环节实行重点反复清查,坚决清除散煤储存和燃用。

“禁燃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的区域,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对无照经营散煤的网点,依法取缔。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定期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开展“回头看”,严防被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死灰复燃”。

《方案》要求,采取设立联合检查站、道路巡查、夜间突击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内运输散煤的车辆进行严格详细的检查,对没有煤炭供销合同和《质检报告》运销的散煤,一律按劣质散煤查扣,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