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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探路投资贸易自由化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08-07 09: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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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探路投资贸易自由化119.5平方公里先行区,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hel

119.5平方公里先行区,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作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一步,8月6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在8月6日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临港新片区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制度创新

“大胆开展差异化探索,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在发布会上介绍,增设新片区不是简单的原有自贸试验区扩区,也不是简单的现有政策平移,而是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的制度创新变革。

王受文表示,与上海自贸区其他片区相比,临港新片区在制度设计上有了明确的、更高的定位。

“上海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是明确打造‘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而临港新片区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试点政策的基础上,强调要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通过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对改革试点内容提出了更高的发展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的要求。”王受文指出。

《总体方案》提出,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支持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其中包括实施公平竞争的投资经营便利、实施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实施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管理、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实施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例如,在监管方式方面,王受文介绍,临港新片区将建设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新的类型,探索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监管政策,这是特殊经济功能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内外贸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有益探索。

“此外,相较此前,这一次《总体方案》一大亮点是,更加明确了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行业技术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对行业细分做出了更加细致的目标规划和战略调整,这是在此前自贸区规划基础之上的创新,将有助于新兴产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国际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认为,对标世界最高水平搞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临港作为新片区将发挥自贸区排头兵和试验田作用。

配套落地

当谈及新片区的后续配套措施,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表示,自贸试验区后续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各项制度,并将与《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这将有力地促进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

具体而言,唐文弘指出,临港新片区设立之后,将会在总体方案框架下,全面推进投资领域各项试点任务,包括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等。在已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明确规定允许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和争议解决机构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

赵萍补充说,在完善立法环境的基础之上,由于新片区聚焦的产业属于高技术产业,这需要政府进行相关体制机制创新,配备更加完善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旨在积聚更多产业相关的海内外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陈寅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上海已经把《总体方案》各项任务举措细化为三大类78项安排。其中,对《总体方案》明确的重点政策,将制定23项操作细则,比如境外人才执业、重点领域企业所得税政策等。

“上海制定的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主要是聚焦于管理权限、资金支持、人才吸引、土地规划、住房保障等方面,赋予了新片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原则上上海的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上海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政策举措,在新片区全部适用。”

据介绍,在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上,新片区将享受12条政策优惠,包括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七年缩短到五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三年。原来的政策是购房需要缴纳个税或者社保年限要有五年,新片区缩短到三年。

同时,在资金方面,上海将设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五年出资总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重点是要支持新片区内的高端人才、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

开放扩围

在今年6月举行的G20大阪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将发布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开放。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

截至目前,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出台,全国和自贸区层面继续缩减了外资准入限制。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设立,再次彰显了中国与全球经济深度融合的决心和信心。

在发布会上,王受文强调,“扩大开放是我国坚定不移的一项政策,不论我们同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如何,扩大开放都是我们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支持经济全球化、支持国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总体方案的落实,把临港新片区建设好,为中国的整体扩大开放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王受文表示。

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我国目前已经设立了广东、天津、福建、辽宁、四川等12个自贸区。去年,海南全岛启动自贸区建设,目前已经形成“1+3+7+1”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12个自贸试验区新增设了海关注册企业5010家,累计的海关注册企业达到了85045家,实现进出口总值1.61万亿元,同比增长了4.3%,占我国同期外贸总量的10.97%。实际使用外资则同比增长了20.1%。

累计来看,自贸试验区形成的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投资便利化涉及81项,贸易便利化64项,金融开放创新23项,事中事后监管3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