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将建6个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为企业降电价
四川将建6个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为企业降电价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将在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凉山、阿坝等6个市州分别开展水电消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将在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凉山、阿坝等6个市州分别开展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通过创新机制实现“降低电价和鼓励多用”,形成水电充分消纳、重点产业持续发展的格局,推动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
方案明确,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将按照“交易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方式确定用户电价,以取代传统的“基本电价+电量电价”大工业用户两部制电价。
根据方案,用户电价分为全年综合电价和弃水电量电价两种,由用电企业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执行。其中,采取全年综合电价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按照不高于每千瓦时0.22元的水平协商确定全年综合交易电价,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年度合同;输配电价按单一制每千瓦时0.105元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有关规定执行。采取弃水电量电价的,用电企业丰水期利用弃水电量单独执行弃水电量电价,枯水期用电量执行正常的电价形成机制和输配电价水平;弃水电量的交易电价由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按相关政策协商确定或参与交易形成,输配电价标准另行明确。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从8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四川将开展分析评估和研判,适时总结调整。
四川是我国目前水电装机规模最大的省份,在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的同时也出现了丰水期水电富余的现象。今年,四川提出将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发展大数据、电解氢等绿色载能产业,并加快提升电气化水平。(记者杨迪、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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