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督导检查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督导检查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国家发改委7月16日举行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
国家发改委7月16日举行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称,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开展钢铁、煤炭领域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孟玮表示,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的新阶段,统筹推进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努力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
煤炭领域,一方面指导各地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结合煤炭供需形势和资源运力情况,研究制定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要求的煤矿,持续破除无效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推动在建煤矿加快建设、建成煤矿加快投产,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钢铁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是巩固去产能成果。
比如,在钢铁领域,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对地方切实防范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地条钢”死灰复燃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广东省泰都钢铁、国鑫实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举报,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三是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全年职工安置提出明确要求。鼓励煤炭和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以及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方式发展煤电联营,目前已公布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名单。
四是统筹做好去产能与保供应、稳预期工作。
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以及南方小煤矿加快退出,煤炭生产进一步向晋陕蒙地区集中。针对煤炭供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指导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均衡组织生产,努力增加产量。积极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推动供需双方再新签一批合同。召开全国能源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电煤储备工作现场会议,提前部署迎峰度夏电煤供应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