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全面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
吉林省全面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近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全面完成。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经合局、省畜牧局等部门
近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全面完成。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经合局、省畜牧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察组,近日赴吉林省四平、辽源及公主岭市,对辽河流域水污染问题进行专项督察执法检查。
专项督察组重点督察和检查了四平、辽源及公主岭地区的城镇、工业、农业农村面源及沿河沿湖等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水资源生态保护及节水等情况。地毯式排查了各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8座、垃圾处理场8座、工业企业170家、其他企事业单位20家、畜禽养殖场126家、入河排污口1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7个、黑臭水体3处,现场采集水样180余份,发现131个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专项督察组认为,四平、辽源及公主岭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配合,立整立改,联合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地方领导亲自率队督办,加强专项整治,拆除了一批非法排污口,采取了经济处罚、限产停产、挂牌督办、司法移交等系列举措,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一批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问题。
这次专项督察对辽河流域污染问题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查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四平市城市污水收集率较低,污水主干管线渗漏、溢流严重,雨污分流占比过低;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雨污合流占比较高、长期超负荷运行安全隐患较大、大量工业污水进管入厂、已建中水回用设施因无用户而未运行;公主岭市政污水处理及管网扩建进展慢、雨污未分流、大量未处理污水溢流直排入河,沿河所有乡镇均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大量污水直排入河。
专项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辽河流域地区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平吉春制药、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无合法手续,四平职大、四平传染病医院等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达标、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辽源利源精制超标排放,嘉利达(辽源)明胶所排废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入网排放标准,中聚新能源、辽源均胜电子、富奥汽车零部件泵业等企业危化品存放不规范,辽源恒辉工贸未办理环保手续;龙山佳艺毛纺等企业随意排污,东辽博隆纸业涉嫌用渗坑排污;辽源巨峰生化涉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天楹能源的飞灰螯合固化效果未达国标、入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块大量粉化,东辽县垃圾填埋场未按国标要求接收飞灰和分区填埋。公主岭中粮生化、黄龙食品在线监测装置与数采仪数据传输误差大、污泥存放和处置不规范,宏昌食品、金润禽业等企业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废水超标排放,大部分重点企业未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久拖不验现象突出。
专项督察组还发现上述地区生活垃圾处置不到位,辽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迟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突出环境隐患,河道被种植侵占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水资源管理问题和农业农村问题还较为突出。
检查过程中,专项督察组第一时间将发现问题移交当地,并要求尽快整改。检查后分别对四平、辽源及公主岭市政府进行反馈,列出发现主要问题清单,提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落实河长制和黑臭水体整治、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整改要求,并要求上述地区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做好整改,5月底前上报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6月起,每月15日前上报整改进展,直至问题销号。吉林省环保厅将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影响恶劣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下一步,吉林省环保厅将推动实施《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对辽河流域重点污染企业的省级环境监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超标排放、超量排放企业,对久拖不验、超标排污的,立即采取限产停产、按日连续处罚、关闭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加快推进各地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