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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部委及地方都出了啥光伏政策?这份盘点全知道!(附原文链接)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06-18 1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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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部委及地方都出了啥光伏政策?这份盘点全知道!(附原文链接)部委国务院政府项目不得垫资施工《政府投资条例》已正式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

部委

国务院政府项目不得垫资施工

《政府投资条例》已正式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此外,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力领域失信黑名单惩戒管理法出台了

5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后,应启动失信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工作。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较重失信行为的,应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的应列入“黑名单”。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有序发展光伏等新能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推行“削煤减油”,逐步加快燃煤机组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淘汰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各市县建成区范围内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编制出台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在海南岛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加快推进昌江核电二期,有序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结合智能电网升级改造、现代农村电网建设、微电网示范建设、蓄能供冷等新型储能技术,实现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

能源局印发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方案推进参加市场化交易

5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称,为认真贯彻2019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群众普遍关切和市场反映强烈的能源领域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其中,根据《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服务,保障清洁能源发电公平无歧视、高效接入电网;进一步促进优化电网调度运行,督促落实清洁能源优先发电;进一步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推进清洁能源发电参加市场化交易,拓展清洁能源发电消纳空间;督促有关地区和企业落实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三北”、西南等地清洁能源消纳。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出台配额制被正式落实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指出,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同时可通过以下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

(一)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简称“超额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

(二)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通知强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满足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满足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按超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一定幅度确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

发改委采取第二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现采取第二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根据通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除外),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此外,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具体见附件,专项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与送电省没有任何物理连接的点对网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由受电省使用)。上述措施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国务院扶贫办防止光伏扶贫建设质量不高和套取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风险

5月16日,国务院扶贫办公布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整改确定的8个方面42项整改任务,细化为243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和已落实的有214条,占88%,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关于“履行脱贫攻坚职能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其一则是抓难点协调,提升产业扶贫水平,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和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工作。认真落实《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加强产销对接,解决产业扶贫短平快、盲目跟风同质化等突出问题,巩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基础。出台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文件,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防止扶贫小额信贷发生呆账坏账的风险。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地制定分类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建立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公布第二批光伏扶贫财政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出台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维管理办法,按照“新老区分”的原则,妥善处置存量电站,严格管理新建电站,防止光伏扶贫建设质量不高和套取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风险。

国家能源局出台2019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方案,自2019年起,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分以下五类(1)光伏扶贫项目,包括已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和国家下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2)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3)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包括国家明确建设规模的示范省、示范区、示范城市内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等。

地方

内蒙古平价项目申报橙色地区只允许存量项目转平价

5月,内蒙古启动了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通知,对于本地消纳项目,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只允许以前年度取得建设指标且已核准(备案)的存量项目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监测预警(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鼓励以前年度取得建设指标且已备案的存量项目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允许在落实消纳条件的基础上新建项目。

山西重点探索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培育电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通知》指出,各市能源局要结合区域内发电、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开展情况,在属地内选择至少一个园区(或开发区),支持和推动开展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试点;支持以园区(或开发区)为单位编制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试点方案,重点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生物质发电、冷热电三联供等项目,满足终端用户对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的需求,构建以电为中心的综合能源供应系统。

河北南网下达2019优先发电计划

根据河北南网下达的2019年优先发电计划,河北南网优先发电计划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执行政府定价,一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此外,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期、纯凝机组保障电力供应期均按70%负荷率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其中50%执行政府定价,20%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非水可再生能源以及煤矸石、余热、余气、余压等综合利用机组按照资源量、水电机组按照“以水定电”原则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全部执行政府定价。

江苏以分布式为重点,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提出坚持把可再生能源作为保障能源供给的重要组成、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科学发展风电,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2020年风电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坚定不移发展光伏,鼓励发展技术先进、就近消纳、平价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宝应、泗洪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全力支持阜宁、沛县等地申报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扩大江苏省光伏应用规模。积极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气化发电、沼气直接利用等多形式利用。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600万千瓦,占省内电力装机的2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

此外,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优化集中供热设施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9年底前,按照热电联产规划要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鼓励苏南地区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小热电。以分布式为重点,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展,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以及多能互补等各类国家和省级试点,促进能源供需实时互动、就近平衡、梯级利用。以降成本为目标,促进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尽早实现风电发电侧平价上网、光伏用户侧平价上网,积极稳妥推进售电侧改革和增量配网业务试点改革,降低终端用能成本。

河北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电价执行工作

5月14日,河北省发改委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级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电价政策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项目电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电价执行工作。

广西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广西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我区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和电费结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电站目录的项目执行国家光伏扶贫电站电价政策。经自治区能源局、扶贫办审核同意实施方案的项目,未能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电站目录的,执行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电价政策。

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项目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下同),上网部分电价为区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项目电价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电网企业承担区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长沙启动2019上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

5月14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上半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补贴对象为2014年-2020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相关电力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为准。补贴标准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申报截止日前为6月15日。

安徽滁州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

根据《滁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加快建设和稳定运行秸秆电厂,鼓励发展固体成型燃料、纤维素燃料乙醇等生物质燃料,探索开展高效清洁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布局。推广热泵系统、冷热联供等技术应用,扩大地热能和空气能利用。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

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定

5月27日,新疆监管办发布了《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定》以及《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补充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新疆省调调管的并网发电厂和由地调调管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生物质能发电厂、光热发电厂。

根据规定,新能源场站AGC免考核包括可用率、月均10min最大功率变化、月均1min最大功率变化、合格率、响应时间等五项。

新能源场站风、光功率预测免考核包括风、光功率预测上传率、风、光功率预测准确率和风、光可用功率准确率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