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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实体与虚拟交易枢纽对比分析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05-10 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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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实体与虚拟交易枢纽对比分析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政府仅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将气源和销售价格两头放开。随着

  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政府仅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将气源和销售价格两头放开。随着改革的有序推进,供气方与用户进行交易的场所———天然气市场的构建迫在眉睫。作为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中的重要能源品种,天然气批发市场服从大宗商品交易的一般规律。

  我国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市场普遍采用标准仓单交割(交收)制,即在指定仓库内进行交割。而天然气因其能量密度低,储运成本占货值的比例高和依赖输配气管网等特点,需要在特定地点或地域的输气管网设施内实现集中交易和交割,这样的管网设施称为天然气交易枢纽(tradinghub)。交易枢纽内的天然气气质一致,且可无成本地自由流动,因此可以通过自由竞争形成枢纽价格,实现“气-气竞争”的市场定价机制。

  影响全球天然气市场的交易枢纽包括美国亨利港(Henry Hub,简写为HH),英国国家平衡点(National BalancingPoint,简写为NBP)和荷兰TTP(Title TransferFacility)等。

  我国地域广阔,天然气区域市场表现出明显的多元化和差异性特征,造成整体市场的不均衡和低效。2017年冬季局部地区出现的严重气荒,就是这一问题的集中表现,因此迫切需要推动区域市场的发展和全国市场的一体化。交易枢纽是区域市场的交易和定价中心,枢纽价格之间的关联和互动,将全国市场连通起来。构建和发展天然气交易枢纽具有以下意义: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形成亚洲基准价格的需要,提高天然气流通效率,提升其在一次能源中占比的需要,保证天然气供应安全和管理天然气价格风险的需要。建立交易枢纽的前置条件包括较发达的管网及储气基础设施;强制实施第三方准入,或彻底打破纵向一体化,实现管网独立;放开天然气价格,仅对管网输配气费率进行监管。

  我国天然气市场改革始于2014年6月13日中央财经工作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的能源革命战略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10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2017年5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价格改革和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等。已推行的改革措施包括:制定《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推动管网设施建设;颁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LNG液化设施和储气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LNG价格,管输天然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上浮20%、下浮不限,价格更为灵活。并推动跨省和省内两级管道的财务独立核算和管输价格形成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综上认为,我国已基本具备建立天然气交易枢纽的条件。我国已建成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和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集中组织和撮合天然气现货交易,目前还没有法定从事天然气期货交易的交易所,交易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相对滞后。一方面,制约了交易中心的发展,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为例,目前基于非常分散的交割地来组织交易,同一个交割地的供气方和用户数量有限,流动性不足,难以形成反映当地供需关系的区域价格,更难以形成具有亚洲或全球影响力的基准价格。而交易枢纽可以集中交易和交割量,增加供给侧和需求侧市场主体的数量,避免价格操纵或流动性枯竭。另一方面,基于交易枢纽才能建立起可靠的交易和交割规则,透明的定价机制,以及种类丰富的交易和套利工具等。

  天然气交易枢纽主要有两种类型:实体交易枢纽和虚拟交易枢纽。本文将通过对比,探讨这两类交易枢纽各自的特点和在我国的适用性。

  1 基本概念

  实体交易枢纽是指位于具体地点的天然气定价和交割设施,包括输气管网及储气库、LNG接收站等配套设施。实体交易枢纽发源并广泛应用于美国。欧洲早期也建立了一些实体交易枢纽,但发展较为缓慢。1992年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发布636号令,强制管道公司退出销售业务,原本由管道公司负责的交易、交割、平衡、仓储等业务需要新的主体来运营,大量实体交易枢纽应运而生。

  早期的实体交易枢纽选择建在多条管道的交汇点上,后来一些管道公司转变经营方式,将整条管道或一段管道建成实体交易枢纽,枢纽内运输费率保持一致,排除了地点对气价的影响。Henry Hub建于1988年,是美国现存最早的天然气交易枢纽,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临近墨西哥湾产区,连接9条州际管道和4条州内管道,运能大,连通美国中西部、东南部、东北部和墨西哥湾沿岸等市场,邻近大容量储气设施并连接多个LNG终端。1990年,NYMEX推出全球首个天然气期货合约Henry Hub NaturalGas,以Henry Hub作为实物交割地。得益于地理和先发优势,Henry Hub已经发展成为全球天然气基准枢纽。1992年之前,美国能源信息署(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简写为EIA)认定的交易枢纽只有5个,到1998年增长至38个。

  近些年交易枢纽的变化非常快,新建、并购、关闭、更改运营模式等情况频繁发生,过去留存下来的交易枢纽只剩下7个,交易枢纽的认定标准也越来越多元,因此美国能源信息署已不再对交易枢纽进行明确划分和数据统计,而是重点关注27个交易枢纽,并与洲际交易所(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简写为ICE)合作提供8个枢纽的交易数据供市场参考。

  各资讯提供商和交易平台根据交易量自行选择交易枢纽提供数据或组织交易,其中普氏能源提供基于109个交易枢纽的日交易数据和29个交易枢纽的竞价周交易数据,天然气情报基于153个交易枢纽的日交易数据和65个交易枢纽的竞价周交易数据。Henry Hub作为基准枢纽,产生基准价格;其他枢纽以其与Henry Hub之间的价差(升贴水)来定价,即基差价格。

  虚拟交易枢纽是人为划出的一定地域及该地域范围内的天然气管网和储气库、LNG接收站等配套设施,设施内部的天然气气质一致,气压一致,气价一致,与具体所处位置无关,因此也可以实现天然气的集中定价和交割。英国于1996年开创了虚拟交易枢纽,将国土范围内的整个输气管网NTS(national transmission system)划定为国家平衡点,输气费用采用“入气口+出气口”的定价机制,由入气口和出气口的两部分费用相加而来,与途径路径无关。“入气口+出气口”的定价机制考虑了不同入气口和出气口的运输成本差异,尽量避免托运人之间出现交叉补贴,与同网同价的定价机制有本质区别。国家平衡点内的天然气价格已包含入气口的费用,未包含出气口的费用。在国家平衡点的基础上,英国建立起了统一、高效的天然气批发市场。

  2011年欧盟将英国国家平衡点的成功经验在欧洲范围内推广,建立了荷兰TTF、比利时ZTP、德国NCG、法国PEGs、意大利PSV、奥地利VTP等多个虚拟交易枢纽,其中NBP和TTF在用户数量、交易品种、交易量和交易交割比(churn rate,交易量除以交割量,反映市场的流动性)等方面实现全球领先,已经发展为成熟度高、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基准枢纽。通过各交易枢纽价格之间的相关性和互动性,欧洲原本分割孤立的多个天然气市场被统一起来,实现了整个欧洲范围内的资源互补和调度。

  目前我国天然气的定价和交割都很分散,主要沿用已有城市门站、管道交叉站点和LNG接收站等位置和设施,随着交易量的不断集中,部分交割点未来可能发展为物理交易枢纽。目前还未出现虚拟交易枢纽的雏形。

  2 两类交易枢纽的管网设施对比

  2.1 管网设施的物理结构

  实体交易枢纽的管网设施虽然仅涵盖管道交叉点或一段管道,但由于它的运营和交易都基于整个输气管网,因此需要对所在的输气管网进行研究(表1)。输气管网内,很多阀门将管道分割为小段,每段内的气压各不相同,通过每段管道两端的压差实现天然气的运输,因此天然气在管道内具有明确的流向和输送路径。输气管道之间交叉点较少,输气管网整体呈线状分布(图1)。

  虚拟交易枢纽覆盖的设施是整片管网,且具有排他性,即在管网所在的地理范围内不能建设其他独立的输气管网(表1)。整片管网是贯通的,各处气压一致(平衡),平衡气压在安全范围内浮动。当某一入气口的气压高于平衡气压时,天然气进入管网;某一出气口的气压低于平衡气压时,天然气流出管网。整个管网每天的入气量和出气量保持基本一致,从而维持管网的平衡状态。管网内的天然气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也无明确的流向。输气管网密度较高,呈网状分布(图2)。

  选择在管道的交叉点或一段管道上建立实体交易枢纽,是最简单、直接和传统的办法。天然气在枢纽之间流动时,运费依赖于路径的选择及费率。随着管道的不断建设和加密,当输气管网呈高密度网状分布时,制定输气价格、选择最优运输路径、避免阻塞发生、交易和定价等都变得非常困难。将所有管道连通起来建立虚拟交易枢纽,一方面方便管输费定价和计费,并可利用整个管网来平衡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汇聚更大地理范围内的天然气交易量和流动性,形成更高效和更有影响力的枢纽价格。虚拟交易枢纽可以以国家为范围,如NBP包括英国全境;也可以在划定区域,如TFF只包括荷兰国土的一部分,并非全境。虚拟交易枢纽的范围不宜过大,内部的地理环境、输气管网和交易市场互相连通且分布均匀,边界清晰和明确。各虚拟交易枢纽之间有连接线相连,将各自独立运行的市场连通起来。

  天然气交割一般发生在产地、消费地或流通集散地。产地天然气管网较密,但多呈辐射状分布,环网较少,因此适宜发展实体交易枢纽,如Henry Hub;流通集散地往往是多条重要长输管道的交叉点,也多为实体交易枢纽;消费地较容易形成环状管网。

  美国国土面积大,人口少,城市分散,同时天然气储量丰富,以自产为主,供应稳定,价格长期保持低位。因此,各用气量较大的州缺乏建设州内输气管道的动力,州际管道直接将天然气送至城市门站,随后进入城市配气管网。因此,美国选择建立实体交易枢纽。欧洲情况正好相反,人口多,城市分布密集,且各国天然气自产量很少,严重依赖进口,用气价格较高且供应不稳定,更适合构建虚拟交易枢纽。在欧盟的一体化框架下,各国积极发展虚拟交易枢纽,努力实现气源多元化,并通过环网将不同气源连通,以实现保证供应安全和降低气价的目的。

  我国幅员辽阔,天然气储藏和生产集中在新疆、陕西、内蒙古、四川等中西部地区,管输气三大进口通道中亚线、中俄线和中缅线也分别从西北部、东北部和西南部边远地区进入我国,而天然气市场集中在东南沿海和中部地区,相距较远,因此长输管道多呈线状分布,以单方向输气为主,适合建立实体交易枢纽。人口密集、城市集中的地区,管网密度高,并呈网状分布,适合构建虚拟交易枢纽。东南沿海地区的LNG接收站向第三方开放,实现基础设施服务与销售的分离后,也可能发展为实体交易枢纽,中海油正在广东省做这方面的尝试。

  2.2 管网的运营和监管

  每个实体交易枢纽及其相连的输气管道都是由企业根据市场机会而自发建设的,也由企业自主决策和运营。因存在局部垄断,实行特许经营和监管定价。由于同时存在多个独立运营的交易枢纽和管道,枢纽与枢纽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会形成横向竞争。监管时只需要限定最高价,无需考虑激励因素,监管难度较小。

  虚拟交易枢纽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排他性,需要政府强行推动才能建立起来。因管网运营商处于完全垄断地位,实行特许经营和监管定价。监管工作需同时考虑约束和激励因素,监管难度较大。为减少垄断势力,管输容量的分配、使用和结算等均需由独立第三方机构来负责。虚拟交易枢纽最好由单一主体来集中运营,德国虚拟交易枢纽NCG由6个公司分别运营,协调难度较大,发展缓慢。

  我国天然气输气管网包括跨省管道和省内管道。跨省管道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和监管,主要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等建设,2017年我国有跨省管道运输企业13家,共拥有长输管道约5.2万km,中石油约占总里程的93%。省内管道由各省政府负责审批和监管,地方国企、央企和民企等多元主体合资建设,地方国企或央企控股。LNG接收站的投资主体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央企为主,也包括地方国企和私企,中海油、中石油和中石化参与投资的项目分别约占我国LNG接收站已投产总接卸能力的43%、30%和18%。地下储气库主要由中石油和中石化等投资建设,2017年中石油约占我国已投产总库容量的92%。

  由此可见,我国天然气管网设施的集中度较高,监管强度也相应较大。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运营跨省管道和LNG接收站的相关企业公布管网设施信息,据此制定了《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并基于企业上一年度的成本信息,重新核定和公布了跨省管道的运输价格,管输费实现了独立核算和独立计价,管网设施定价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2016年8月颁布的《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要求各省全面梳理天然气各环节价格,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将成本监审作为制定调整输配价格的重要程序,降低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储气服务市场化定价,并鼓励城市燃气企业建设储气设施。

  2.3 管输费定价机制

  采用实体交易枢纽的输气管网,每条管道需单独核算管输费率。先利用成本加成法计算出允许收入,再依据直接固定变动费率制计算出最高费率,实际费率由双方根据供求情况协商决定。直接固定变动费率制要求固定成本全部通过容量费来回收,可变成本则通过使用费来回收。各家管道公司采用不同的定价法,包括区域定价法、距离定价法和邮票定价法(即同网同价)。区域定价法根据入气口所在区域和出气口所在区域及所跨越的区域,决定管输费费率(各区域费率相加)。距离定价法根据输送距离确定管输费费率。邮票定价法不论运输距离远近,也不论入气口和出气口,按照统一费率征收。还有很多管道公司将这几种方法组合起来定价。

  虚拟交易枢纽的管输费定价和容量分配机制非常复杂。先利用成本加成法计算出允许收入,再根据当年经营绩效对允许收入进行浮动(激励目的),然后收集需求预测数据并进行计算机管网模拟,还要根据各入气口和出气口的长期边际成本进行费用分配,以确定各入气口和出气口的费率,最后组织容量的公平拍卖。整个核算过程涉及到多个理想化数学模型的嵌套,难度陡增,而且必然与现实情况有所偏差。管输费主要通过固定容量费来回收。

  我国跨省管道实行政府定价,以管道运输企业作为监管对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跨省管道主要服务于长距离输气,因此核定单位距离的运输价格,依据路径和运输距离确定输气价格;仅西南油气田周边管网实行同网同价,输气价格与路径或距离无关。拥有省内管道的省份,制定运输价格时也均以管道运输企业作为监管对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进行核定,定价机制分为距离定价、同网同价和区域定价三种,天津、江苏、山东和广西施行距离定价,浙江、安徽、福建、广州和江西实行同网同价,北京施行区域差别气价,有些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实行多种定价机制。目前尚无省份采用“入气口+出气口”的定价机制。

  2.4 管网设施投资和建设

  采用实体交易枢纽的输气管网,任意两个枢纽之间的价差保持基本稳定,且小于或等于两地间的管输费。如果两个枢纽之间的价差长期高于管输费,说明管输能力受限或竞争不充分;如果价差突然拉大,一般是交叉点出现阻塞。这两种情况都预示着存在新修管道或扩充容量的市场机会。很多管道公司会密切关注各交易枢纽的基差变化,随时跟进投资和建设。

  虚拟交易枢纽投资建设的主体是该输气管网的运营商。运营商从配气管网开始逐级统计和汇总未来十年的用气需求,根据需求数据进行计算机管网模拟,发现系统约束和阻塞,并结合远期容量拍卖情况,决定管网设施的扩容和新建。

  我国跨省管道主要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纵向一体化油公司投资建设,以保障供给和带动销售为目的,将天然气产区或进口口岸与消费区域连接起来。用气量较大、周围气源丰富的省份,成立省级天然气公司并建设省内管道的积极性较高,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多元化来保障供给和降低用气价格,也可增加省级政府收入;陕西等油气生产大省也希望通过建设省级管道来提高资源收益。

  LNG接收站投资建设前,通常通过签署长期协议来锁定上游气源供应和下游销售,降低投资风险。地下储气库部分为跨省管道的配套工程,捆绑建设,部分使用所得税返还资金建设。实施管网独立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跨省管道和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后,需尽快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推动输气管网建设。省内管道已形成发达的环网,且运输价格已实行同网同价的省份,可考虑转变为“入气口+出气口”的定价机制,以降低承运人之间的交叉补贴,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同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发展为虚拟交易枢纽。

  3 两类交易枢纽所构建的交易市场对比

  3.1 交易的流通标准化

  基差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或同类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间的价差。基准交易枢纽产生基准价格,其他交易枢纽可通过其与基准交易枢纽之间的价格差来定价,即基差价格。基差包括时间基差、地点基差和产品基差,分别反映流通过程中的储存成本、运输成本和加工成本,因此基差越大,商品流通的标准化程度越低,对应的流通成本越高。表2运用“最大基差/基准价格”这一指标来测量天然气交易枢纽的标准化程度,该数值越小,说明交易枢纽的标准化程度越高,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更好,行效率也更高。

  实体和虚拟交易枢纽所在的管网都要求天然气在进入之前必须实现气质的标准化,因此枢纽内的产品基差均为0。交易枢纽内的地点基差也为0,但实体交易枢纽受限于管道或交叉点这样的狭小设施,而虚拟交易枢纽覆盖整片管网,消除了更大范围内的地点基差,有利于汇集市场流动性,促成价格发现。

  对比各交易枢纽相对于基准枢纽的地点基差,美国的“最大基差/基准价格”指标远高于欧洲。一方面由于美国国土面积大,运输成本占比高;另一方面,反映出美国部分实体交易枢纽的流动性欠佳,天然气流通过程也过于复杂,全国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较低。实体交易枢纽和虚拟交易枢纽都形成了日前、日内、月前、月和季度等期限的合约,但因天然气仓储费用较高,很难抹平时间对价格的影响,时间基差将一直存在,长期、连续的固定价格合约较难达成。

  基差给交易和流通造成摩擦的同时,也提供了无风险套利和套期保值的机会。基于实体交易枢纽构建的交易市场,可以利用时间基差和地点基差及其二者的组合进行套利,金融产品种类和套利手法更为丰富,市场体现出更强的金融属性。基于虚拟交易枢纽构建的交易市场,只能利用时间基差进行套利,交易相对简单,体现出更强的商品属性,有利于提高实物流通效率。

  3.2 交易市场的运行及效率

  在美国,每个实体交易枢纽都会形成一个实物交易的批发市场,以日前(现货)和竞价周(月前)交易为主,远期交易一般与Henry Hub的指数挂钩。但实物交易仅限于场外交易,并未发展出效率更高的现货交易所(场内市场),主要原因:现货交易所要求实现不间断竞价,而实体交易枢纽数量多,分布分散,交易不够集中,流动性不足;现货交易所要求实现集中、快速和大批量的交割,而实体交易枢纽因自身缺乏平衡能力,无法直接作为交割对手方而需要协调买卖双方及各自指定的交割设施。交易量较大的实体交易枢纽,在实物交易的基础上形成了期货、期权和掉期等金融交易市场。

  天然气从气田到最终用户,往往要途经多条管道(美国通常需要经过5~6条管道),所有权也发生多次变更,每条管道和每个交易枢纽的运营和定价机制又各不相同,造成天然气流通过程非常复杂。批发市场的参与者包括生产商和进口商等供气方,地方配气公司、电厂和工业用户等大用户,大型能源公司和大宗商品贸易商等中间商,还包括提供交易平台和撮合的中介公司。华尔街的投行等金融公司也大量参与天然气金融交易,对市场发展和价格走势有很大影响力。交易商们随时跟踪各个交易枢纽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一旦时间基差或地点基差发生变化,就产生了套利机会,套利交易使基差恢复平稳,市场实现无套利均衡。有些交易商还是做市商,在各个交易点进行不间断报价,为整个市场提供价格信号和流动性。

  基于虚拟交易枢纽的天然气批发市场,交易的标的物已经完全标准化,与具体地点无关,买卖双方只需要约定价格、交易量和执行日期三个合同要素即可达成交易,交易过程清晰而简便。实物交易从场外市场开始发展,逐渐产生了现货交易所。ICE-ENDEX(隶属洲际交易所)基于英国、荷兰和比利时的虚拟交易枢纽运营现货场内交易,不间断竞价,当日实物交割,并采用中央对手方清算和交割模式。基于 TTF、NBP等虚拟交易枢纽建立的期货、期权等金融交易市场也很发达,透明度高,流动性充沛。

  虚拟交易枢纽的市场参与者同实体交易枢纽类似,但以生产商、进口商、直供用户和供气商等天然气行业相关企业为主,投资和投机的氛围要淡很多。欧洲范围内,各虚拟交易枢纽内部通过供需平衡形成枢纽价格,枢纽之间保持较为稳定的价差,当价差大于连接线的管输费时,套利交易使天然气从价格低的虚拟交易枢纽流向价格高的虚拟交易枢纽,区域间重新恢复平衡。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和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目前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虽然交易量上升较快,但无法实现价格发现功能。

  3.3 市场的公平性

  在美国,居民、商业等小用户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居民用户主要通过配气公司的捆绑销售来购气,用气价格是 Henry Hub现货均价的约4倍,电厂、工业等直供用户的2~4倍,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曾尝试将零售市场也放开,但收效甚微。首先,小用户不具备在这样过于复杂和波动的市场中参与交易的能力。其次,小用户用气量少且分散,对供气稳定性要求也高,大部分交易枢纽仅能形成近期(日前或竞价周)或远期可中断供气的市场价格,枢纽价格虽低,但并不能保障平稳供气。最后,手中积累大量交易头寸的交易商,一方面能实现风险在企业内部对冲,降低风险敞口;另一方面能实现不同地点的天然气在企业内部互换,减少管输费用。小用户持有单一头寸,处于劣势地位。

  在英国,居民用气价格较为合理,是国家平衡点价格的近2倍。随着智能气表的推广应用,需求侧管理发展很快,最终用户可以根据实时价格和服务质量自由切换供气商。

  我国历来重视天然气的公共服务属性,居民用气价格一直低于非居民。随着两类价格的并轨及去年以来的气荒,预计居民用气成本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4 我国天然气交易枢纽的选择与构建

  4.1 选择和构建交易枢纽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1)天然气与石油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共事业属性和环境保护意义,因此应该把降低最终用户的用气价格和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作为首要政策目标。推动天然气交易的流通标准化,有利于简化交易,提高实物流通效率,降低最终用户的用气价格。全国范围内,交易枢纽的数量不宜过多,每个枢纽所覆盖的市场内部应该尽量均匀、一致,管网和枢纽的定价方法不宜过多或过于复杂。

  2)客观上,气源丰富,有储气库、自产气和进口LNG的区域,供给弹性较大,更容易形成交易枢纽。主观上,政府的决心和强制力对于建立交易枢纽至关重要。

  3)实体交易枢纽和虚拟交易枢纽并不矛盾或排斥,可以因地制宜,同步发展。实体交易枢纽的监管和运营较简单,但市场的金融属性更强,交易复杂,价格波动大,系统性风险较高,中间商在市场中扮演重要角色;虚拟交易枢纽的监管和运营非常复杂,但市场交易简单、便利和直接,有利于最终用户,尤其是居民等小用户。相比实体交易枢纽,虚拟交易枢纽更容易集中交易量,产生影响力,并快速成长为基准枢纽。

  4.2 我国构建天然气交易枢纽的建议

  1)我国天然气气田和进口管道气入气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而消费地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因此跨省天然气管道输气距离较远。按 照改革方案,跨省管道未来将走向集中运营和监管定价。因此,利用管道交叉点或一段管道建立实体交易枢纽,不仅依赖管网运营商的积极性,还需要政府从全局出发进行布局和推动。

  2)很多天然气生产和消费大省建立了省内管道,如广州省、浙江省和陕西省等,省网努力向多气源、环网和储气调峰的方向发展,希望解决当地市场的供需矛盾,提高用气稳定性并降低用气价格。但实际上,省网受到了较多争议,如多出一个环节,捆绑销售,输气费用过高,交叉补贴等,甚至有很多大用户希望跳过省网直接接入国网。省网如果发展为虚拟交易枢纽,一方面能取消掉捆绑销售和交叉补贴,实现“离气源越近,输气费用越低”;另一方面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直接交易,汇集省内甚至更大范围的交易量,有利于降低用气价格,并形成有影响力的交易枢纽,建立虚拟交易枢纽考验地方政府的决心、规划和监管能力。

  3)从地域分布来看,西北部地区供气方过于集中,且当地消费需求有限,形成实体交易枢纽较为困难;从西北部气源地到东南部消费地的跨省管道在中部地区交汇,这些交汇点适合发展为实体交易枢纽,如西安、武汉和郑州等;消费地网状分布的管网适合发展为虚拟交 易枢纽,如 川 渝地区、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山东省等。

  4)每个交易枢纽通过供需均衡形成枢纽价格,枢纽之间通过无套利均衡实现全国天然气市场的一体化。各交易枢纽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参与者多、交易量大、流动性好和透明度高的交易枢纽逐渐成熟并发展为基准交易枢纽。交易枢纽与交易中心互相协作,共同促进我国天然气市场的容量增长和流动性提高。(文/周璇 董秀成 周淼 麻林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设计分公司 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转载自《中国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