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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全:“一带一路”油气项目收并购与安全问题考量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04-18 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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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全:“一带一路”油气项目收并购与安全问题考量积极应对油气项目收并购风险在油气项目收购并购中,涉及收购方、卖方、中介,收购方自身能力极为重要,没有能力识别和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导致

积极应对油气项目收并购风险

在油气项目收购并购中,涉及收购方、卖方、中介,收购方自身能力极为重要,没有能力识别和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导致项目先天不足。收购并购是油气项目的起点,在收购并购各环节中,都可能遇到不可预知的问题,甚至“机关”密布、“陷阱”丛生,投资者必须步步小心,同时谨慎大胆。

1.地质与储量资料有真假,识别要下功夫

【故事一】2003年,在南美某石油项目收购中,卖方是一家欧洲小公司,区块有发现,有过商业生产,打算出售项目区块。该公司未上市,提供了地质、工程、生产等相关资料,并聘请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做了无保留审计意见。卖方做了估值,提出了报价,但与中方的期望有较大差距,谈判半年无果。

表面上看,这些资料齐备,看不出任何破绽。收购方怀疑过资料不真实,但如何确认真假?如果有假,真实资料如何获得?为此,中方商务人员设法要解决这些问题。

中方人员采取了外围突破的方式。先是与卖方的技术、商务人员闲谈,提醒他们区块要出售了,要价虚高,暂时达不成交易;但这个项目一定会被卖掉,且卖家不会解决现有人员的就业问题;如果中方完成收购,将会从原项目中选择一部分业务能力强、沟通配合好的少数人员予以留用。经过一段时间沟通,部分卖方人员为了争取获得留用的机会,向买方提供了真实资料(地质、储量、投资、操作费等)。买方根据这些新资料,发现卖方关键的地质资料作假、储量冒算较多。经重新编制方案,大幅度降低了估值。重新谈判后,卖方大幅度降低要价,最终完成收购。收购方利用攻心战术获得卖方关键人员的支持和帮助,成功解决了信息不对等问题。

2. 聘请投行作财务顾问,但不能完全依赖

【故事二】2005年,在南美地区一个项目收购中,中方聘请了华尔街某著名投行做财务顾问。投行提交了财务尽责调查报告和项目估值。由于该投行在国内某公司上市时有不良行为,买方收购组也同步进行了一系列尽责调查,发现投行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用算术平均法计算(行规是加权平均法),导致价格高出合同1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而且此前的天然气出口退税多计算了6亿美元。这两项重大错误的发现,使买方估值大幅下降(最终双方未谈成交易)。

【故事三】同年,中方收购了一北美公司在中亚的公司。东道国政府希望获得该公司的1/3股权,否则不批准该项收购。而该公司在欧洲发行了3年期1亿多美元的欧洲债券,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债券发行时规定不得重组。解决办法是,将该债券回购并销毁,消除重组障碍。为了使债券持有人尽快出售债券,中方批准了财务顾问的建议,“在前10天给予原利率高出2%的激励性利率”。在结算时,财务顾问向回购方提交了本息支付计算金额。中方项目组成员经过仔细核对每日回购金额,发现报表中激励期的回购数量比同期实际回购数量高出不少,经过向法律顾问咨询,确认财务顾问的数据不实(将部分激励期外回购的债券算作激励期),故意向回购方多收利息400万美元。

从收购并购的实际案例看,即使聘请了著名投行做财务顾问,也不能完全依赖投行,对投行偏听偏信。打铁还需自身硬,收购小组务必要做踏实充分的调研分析。

3.努力熟悉项目情况,不迷信合作伙伴

在油气项目收购、公司并购过程中,经济评价涉及储量、工作量、产量、投资、操作费、产品价格等因素。经济评价人员对项目、对资源国的情况越熟悉,就越能与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从而有效地对相关参数进行合理调整,对项目的总体进行把控,不至于发生颠覆性的大错误。在实践中,即使是著名的国际大公司,也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一些新入行的公司就更不用说了。

【故事四】2009年,南美某资源国的一超重油区块招标,当时中方与欧洲T石油公司拟联合投标,背靠背研究、定期交流。在研究过程中,T公司按照常规流程进行了经济评价。但在交流过程中,中方发现T公司经济评价人员对超重油项目不熟悉,计算结果出现掺稀投资漏算、多算产量、少算作业费、收入计算不当多处错误。

经过交流,T公司全部采纳了中方的建议,调整了以上因素。最后,T公司对该项目的经济评价结果从“可行”变为“不可行”,与中方一致。最后双方根据评价结果一致决定,由于该项目经济上不可行,放弃投标。

4.考虑欧佩克限产,预判市场因素影响

目前欧佩克有14个成员国,中资企业在11个成员国中做过油气项目投资。欧佩克的政策一般是限产保价,而限产制度的执行,必然会影响到油气项目。作为欧佩克成员国的资源国,必须执行欧佩克的限产政策。仍以前述南美资源国为例,由于超重油价格低,轻质油价格高,为了既执行限产又少受损失,该国通常将限产配额全部分摊到超重油项目,由此造成对超重油项目的歧视性限产,致使限产比例超出常规比例。

还有两个因素需要特别提醒。有的目标项目(或者目标公司)进行了原油期货安排(套期保值),因此,评价油价就需要根据期货合同来确定,而不是常规的随行就市。另外,天然气项目有其特殊性,【故事五】在南美某国,一家公司以国际市场上最低的美国亨利中心价格评价天然气项目,以为这样就保险了。但由于项目销路不畅,加上收购前卖方的一些特殊安排,使收购后的结算气价不到评价价格的零头,给收购方造成了重大损失。

有效防范项目运营安全风险

油气行业的安全风险与生产运营始终如影随形。海外油气合作项目更是如此,除常规生产安全外,还有地缘政治因素、环保因素以及恐怖威胁等,伴随着油气项目运营的全过程。

1.直面西方对资源国制裁,谨慎防范资金风险

目前一些资源国因各种原因受到西方制裁,例如伊朗、苏丹、委内瑞拉等产油国。中资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较大,因此要认真做好资金进出的安排,防止资金被冻结,必要时设置专门平台(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企业没有能力解决资金安全问题,最好不要贸然涉足这些国家的油气业务。

2.及时处理安全环保事故,减少损失避免后患

安全环保的事故五花八门,作业者首先是确保尽量不出事故,万一有事故一定要及时有效处理。否则,不仅会影响现有项目运行,还会影响到中资企业在资源国未来的发展。

境外油气项目的安全环保事故,如果处理不及时,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使项目的经济性和声誉都受到损失。【故事六】在中东某国,一家公司是一个区块的作业者,在对油井进行酸化作业过程中,当地的一家分包商承担酸液运输任务,司机不慎将酸液车开进沼泽并侧翻,吊车未能及时吊起酸液罐车。当地环保局立即派人,开出罚单,要求先交10万美元罚款。作业者随即与当地环保局交涉,提出了处理方案,环保局同意暂缓缴纳罚款。

作业者派人到现场,要求酸化作业的承包商调集卡车、推土机,立即修土方围堰,将酸罐车围起来。在排放少量酸液后将罐车吊出沼泽,通过用生石灰中和,使环境达标。作业者向环保局提交整治报告,获得批准后,扒开围堰予以恢复,最后环保局对作业者的快速处理非常满意,取消了罚款。作业者随后要求承包商与分包商各自承担整治费用,实现了零成本整治,经济上基本未受损失,且赢得了环保局的认同,声誉也未受影响。

3.高度重视恐怖袭击威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在主要石油出口国中,除了中东的主要产油国外,非洲还有苏丹、南苏丹、尼日尔、乍得和莫桑比克等国。在这些国家,中资石油企业的投资较大,人员或多或少受到“伊斯兰国”的恐怖袭击威胁。

在国际社会的联合打击下,伊朗总统鲁哈尼2017年11月宣布“伊斯兰国”被剿灭,叙利亚军方2018年11月宣布南部的“伊斯兰国”武装组织被彻底消灭。但是,大量“伊斯兰国”的恐怖分子分散潜逃到世界各地,出现“恐怖外溢”现象,在穆斯林国家继续进行抢劫、绑架人质、自杀式袭击、屠杀平民等恐怖活动。在伊拉克、叙利亚、伊朗等地,恐怖袭击活动频繁,严重威胁到海外油气项目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加强安保,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