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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天然气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6 2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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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天然气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生物质能发展现状

根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截至2015年底,中国沼气理论年产量约190亿立方米,其中户用沼气

 生物质能发展现状   根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截至2015年底,中国沼气理论年产量约190亿立方米,其中户用沼气理论年产量约140亿立方米,规模化沼气工程约10万出,年产气量约50亿立方米。截至2015 年底,全国户用沼气达到4193.3 万户,受益人口达2 亿人。户用沼气规模较大的地区包括四川、广西、河南、云南、湖北。在资源方面。根据《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10.4亿吨,可收集资源量9亿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年产生粪便20.5亿吨,有56%未得到有效利用。可见中国生物质资源丰富,但开发水平还较低。   在技术装备方面。经过多年发展,沼气工程相关设备已取得一定突破,大部分设备可实现国产化,但是发电、提纯等关键设备与国际先进技术仍存在一定差距。在开发模式方面。中国生物天然气项目一般都是政府主导型,重视政策制定,重视项目建设,但缺少对项目运营管理方面的有效激励和监管,工程运营产生的现金流不理想,企业通过建设沼气工程通过获得补贴盈利。中国生物天然气行业普遍缺乏可持续性的商业模式。   在运行情况方面。农村户用沼气使用率普遍下降,农民需求意愿越来越小,废弃现象日益突出;中小型沼气工程整体运行不佳,多数亏损,长期可持续运营能力较低,存在许多闲置现象。同时,中国缺乏生物天然气行业相关专业管理团队。   生物质能存在的问题   虽然这些年我国生物天然气产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不可否认产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缺乏具备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缺乏明确的政策执行期。近20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法》等法律,并在法律框架下出台了若干部门政策和规章制度。但多数政策鼓励和原则性强,强制性弱,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条款和要求。在出台的部分政策中较少提及明确的政策执行期或有效期,即便是提到了,在执行较短时间后便取消或停止。例如由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在组织不到两年的时间便终止。缺乏顶层设计,特别是畜禽养殖场等粪便处理缺乏政策支持,未采用特许经营权方式,地方缺乏可行的行业发展规划等。其次,生物天然气原料成本不可控。原料的收储运体系尚未完善,造成收集、运输和储存成本较高;同时,原料的交易价格不可控,坐地涨价现象极为普遍,导致不少企业亏损倒闭。   第三是产品市场不可控。由于受土地产权制约以及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养殖业主和种植业主分离,依托在养殖业主的沼气工程所产生的沼渣沼液难以通过合理的价格与周边种植业主达成供销协议,最终导致部分地区的业主对有机废弃物的收益不感兴趣,依然随地焚烧和排放或者随意排放造成二次污染,使生物天然气工程几种主要产品都没有“市场”,工程运行效益差。   第四是补贴政策力度不足。首先,重补贴轻税收优惠的政策造成增值税进项普遍不足的生物天然气企业缺少进项抵扣,企业实际运营的增值税负在10%以上,负担较重;其次,重投资补贴轻产出补贴的财政扶持模式“催生”了一批低投资且基本不运行的“投资补贴赢利型”项目,对整个行业设计、建设、运维能力的提高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最后,我国目前只对生物天然气工程前端的建设有补贴,而缺少对发电、提纯、利用环节的补贴,没有形成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盈利或效益拉动机制。对于生物天然气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对终端产品(电能、燃气、沼肥)的价格补贴力度不够或无补贴   第五是生物天然气不属于农业项目,只能按照危化品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增加了项目投资。生物天然气生产和运行的成本还比较高,许多用户还难以接受。项目提供的燃气的稳定性和适用性尚有待进一步提高,用户持观望态度。   生物天然气发展前景   1、生物质能发展潜力:根据《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沼气生产潜力达到1227亿立方米,2015年全国沼气生产能力为158亿立方米,利用率仅为12.9%,发展空间巨大。   2、生物质能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大力推动生物天然气规模化发展的重点任务。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绿色低碳生物天然气产业,年产量达到80亿立方米(比2015年增长60%),建设160个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示范县。   生物质能建设重点包括:   一是推动全国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建设。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体系,编制县域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构建县域分布式生产消费方式。   二是加快生物天然气技术进步和商业化。建立县域生物天然气开发建设专营机制,加快关键技术进步和工程现代化,培训和创新商业模式。   三是推进生物天然气有机肥专业化规模化建设。   四是建立健全产业体系。创新原料收集保障模式,构建生物天然气多元化消费体系,强化与常规天然气衔接并网,尽快生物天然气市场化。   在投资方面,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新增投资约1960亿元。其中,生物天然气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占比超过61%。   生物质能风险分析   在中国投资生物天然气项目需要特别关注政策风险,包括财税支持政策的退出或支持力度减弱,过度保护国内技术设备,土地政策有待改善,县域配气管网、配电网不能公平接入,优惠电价政策不落实等。   生物质能政策建议   生物天然气发展较好的国家都实施了完整系统的法规政策,例如,瑞典对沼气纯化后替代燃料免征石化燃油使用税、免征车辆拥堵税等优惠政策,而在瑞典、德国,则拥有完善细致的法律政策作为生物天然气并入燃气供应体系的依据。   从国际经验来看,为了扶植生物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相关的补贴和财税措施。从各国实践来看,普遍采用的方式有:(1)投资补贴;(2)消费者补贴;(3)产出补贴,即根据可再生能源设备的产品产量进行补贴;(4)税收优惠,即对产品的增值税,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减免或先纳后退;(5)交叉补贴和专项费定价。除了瑞典、丹麦等欧洲国家以外,上述措施在美国、巴西、印度等国的生物天然气利用中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物天然气产业在国家顶层设计、法律法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商品化利用等方面存在诸多差距。为此我们建议:   1、生物质天然气应该纳入国家战略。将生物天然气纳入燃气供应体系。做好顶层设计,通过规划制定、资金引导、标准完善和政策支持等“组合拳”,推动将生物天然气纳入燃气供应体系的健康发展。   建议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培育生物天然气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城镇燃气供应;多方开拓、吸引和争取社会资本向生物天然气产业投资,形成政府引导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保证生物天然气产量,形成可靠气源,实现通过CNG、LNG运输、直接接入城市管网方式将生物天然纳入城镇燃气供应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2、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出台了鼓励生物天然气纳入燃气供应体系的法律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六条规定“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但是仍然缺乏相关配套的实施办法。   建议修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并增加对生物天然气使用的内容,明确生物天然气是城镇燃气的重要补充;落实国家投资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降低生物天然气发电上网装机容量门槛,减免生物天然气产品和制造装备的生产和销售税费,部分免除对外销售增值税。   3、统筹考虑将生物天然气发展纳入燃气发展规划。目前,我国规模化生物天然气生产企业多分布在郊区或乡村,而燃气管网、加气站等多在经济发达且人口密度较高区域,鉴于燃气企业已经取得了特许经营权,生物天然气生产企业往往需要和当地燃气运营企业合作,只有进入燃气发展规划范畴,才能打通供销渠道。   建议对生物天然气生产企业与燃气供应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燃气发展规划中业已存在的管网和气站等相关物流和后勤基础设施,使生物天然气与传统燃气供应体系成为一体。   4、尽快形成生物天然气行业标准规范。目前,生物天然气只能使用《车用压缩天然气》等少数燃气产业现有标准规范,并没有专门针对生物天然气的准入、技术、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因此,建议加快生物天然气进入车用燃气、工业用气、城市燃气管网、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清洁燃气利用领域的标准体系。应从生物天然气生产与净化、储存、输配、应用等四个环节,进行标准制定需求分析。建立与现有长输管道天然气、城镇燃气标准体系相协调的通用和专用标准。   5、发挥天然气协会作用,聚拢各方资源。行业协会商会是一种区别于政府和企业的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与广大企业之间的桥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6、逐渐从前端补贴向后端商品化利用转变。从国际上来看,发达国家对生物天然气项目的扶持十分注重前端的建设补贴,更主要的是体现在后端的商品化利用方面,例如在生物天然气发电、燃气入网、天然气提纯、热能回收、气价补贴等方面。建议立即在投资补贴之外,切实启动并着力开展对于产品的生产价格补贴,即对生产出来的生物天然气,特别是气价进行补贴,有效推进生物天然气有质量的投资和靠运营赢利的模式。   7、生物天然气虽然属于分布式项目,规模相对较小,但是如能通过国家政策和财政补贴的支持形成工业化和产业化发展,对于国内天然气的供应增加也可形成一层保障,从而实现"藏气于民",为我国天然气供应和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增添砝码。   8、通过财税政策引导生物质天然气的产业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技术、专业化管理、多元化投资和适度化补贴,推动清洁能源基地上规模、上水平。   9、将生物质资源的沼气转化、提纯纳入国家能源战略中并加以推广,促进清洁、可持续的生物质天然气基地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