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商业零售企业今年起可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01-30 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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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业零售企业今年起可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发布《关于明确商业零售企业电价政策的函》,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发布《关于明确商业零售企业电价政策的函》,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计费方式一经确定,连续12个月内保持不变。
此外,商业零售企业行业平均电价暂按我省一般工商业(单一制)平段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48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照我省现行规定执行。今后,省物价局将根据电价变化情况对平均电价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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