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今冬接卸117.6万吨液化天然气
天津:今冬接卸117.6万吨液化天然气天津地区已进入冬季供暖期,随着气温降低,供暖季用气高峰也将临近,11、12月天津港南疆南LNG(液化天然气)码头的船舶运输频次将大幅增加,计划
天津地区已进入冬季供暖期,随着气温降低,供暖季用气高峰也将临近,11、12月天津港南疆南LNG(液化天然气)码头的船舶运输频次将大幅增加,计划共有18艘LNG船舶进港,预计总卸货量为117.6万吨液化天然气,相比去年同一时间段,船舶艘次增加5艘,卸货量增长28%。为保障天津地区天然气供给安全,南疆海事局多举措全力做好辖区进港LNG船舶的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提前介入。供暖季前,南疆海事局成立调研组走访了中海油LNG公司,向码头宣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船舶载运LNG安全监管保障今冬明春供气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今冬明春LNG船舶的靠泊艘次、频次等信息,要求码头与船舶代理及时通报LNG船舶进出港动态信息,并就船舶载运LNG进出港申报审批、船岸应急演习等工作给予指导。
二是保障FSRU与FSU替换作业的顺利进行。供暖前夕,为保障日益增加的用气需求,中海油天津LNG有限责任公司安排了具有再气化功能的FSRU(浮式储存气化装置)“希望”轮代替FSU(浮舱)“尼奥”轮停靠码头作业。在FSRU“希望”轮靠泊后,南疆海事局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登轮,依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FSRU安全作业要求》等对船舶和码头详细检查,确保每一环节都安全无纰漏,保障了FSRU “希望”轮对FSU “尼奥”轮的顺利替换。
三是协调督促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保障LNG船舶顺利进港,南疆海事局提前了解码头作业计划,在LNG船舶进港前召集码头公司、船舶代理、轮驳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及时跟踪进港LNG船舶动态,保持沟通畅通,指导各方做好船舶进港前各项准备工作,并着重要求各方严格落实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是按照“三维服务”体系要求,做好船舶作业期间的现场监管工作。为有效保障LNG码头及LNG船舶的作业安全,南疆海事局推行了“节点服务、线性管理、全面覆盖”的“三维服务”体系。“节点服务”是重点加强对FSRU、LNG船舶靠泊前、作业中、离泊、重新供气、恶劣天气、加装燃油、残油垃圾接收等重点环节的现场监管,确保重点环节作业安全。“线性管理”分为“短线”和“长线”管理:“短线”管理是针对LNG船舶靠泊作业至离泊期间的接卸货作业现场监管;“长线”管理是针对FSRU的长期靠泊和LNG码头的定期现场监管,通过双线管理保障LNG船舶短期作业和FSRU长期停靠两方面的作业安全。“全面覆盖”是通过与LNG项目公司签订协议,海事执法人员实现对LNG码头和船舶运行情况的及时了解,特别是通过沟通协调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CCTV远程现场监控系统,实现对LNG码头和FSRU的全时段监管,实现对项目公司海事业务的全面覆盖。
五是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急管理。南疆海事局督促公司和码头落实各项应急防抗措施,提高码头和船舶寒潮大风的防抗技能。同时与LNG码头建立起沟通机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形式及时将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传递给码头。针对长期停靠在LNG工作船码头的应急值守船,南疆海事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提醒船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此外,组织码头方与FSRU轮开展了船岸联合演习,检验并提高双方协同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