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黑龙江省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根据鹤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在太阳能发电方面,规划装机总容量608MW光伏等项目9个,投资48.78亿元。其中
根据鹤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在太阳能发电方面,规划装机总容量608MW光伏等项目9个,投资48.78亿元。其中两县光伏扶贫集中式地面电站项目2个、分布式光伏电站2个项目,将鹤岗市利用采煤沉陷区废弃土地发展光伏发电列入《黑龙江省四煤城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的同时,鹤岗市将积极单独申报《黑龙江省鹤岗光伏技术领跑基地规划报告》,争取再新增光伏发电规模50万千瓦。
规划指出,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突破口,大力促进太阳能利用工程。新增装机容量为60.8万千瓦,项目总投资48.78亿元。大力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以机关、医院、学校、宾馆、工厂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建设一批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工程。在城乡民用建筑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快推进农村太阳能综合利用步伐,大力推广太阳能采暖房、太阳灶、太阳能温室养殖、种植等。
据规划,本规划中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指新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传统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产业,根据鹤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特点,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和余热发电等六个方面。
在太阳能方面,鹤岗市为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在4200-4900KJ/m2之间,从1月开始至6月,太阳总辐射量呈现逐月上升的趋势,6月份平均太阳总辐射量最大,在580-590MJ/m2左右;之后太阳总辐射量逐月下降,12月降至谷底,成为全年太阳总辐射量最小的一个月,总辐射量150-170MJ/M2。
目前,鹤岗市太阳能利用主要是居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取暖大棚和太阳能住宅;大规模的工业开发利用刚刚起步,大规模地面集中太阳能发电项目兴山区、兴安区等招商引资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太阳能发电产业初具规模。据了解,目前全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开始起步。到2015年底,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到55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0.2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