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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分类及当前政策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8-09-26 1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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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分类及当前政策  说电君为大家梳理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今天先带大家了解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政策要闻,下篇将会深入的了解各省电力辅助市场的交易规则及实行

  说电君为大家梳理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今天先带大家了解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政策要闻,下篇将会深入的了解各省电力辅助市场的交易规则及实行情况,内容有点枯燥,但很重要,可以找个安静角落,静静的读完!

  (来源:365power ID:hhkj_365power 作者:说电君) 

  1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及分类 

  (一)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

  电力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备用、黑启动服务等。

  (二)电力辅助服务的分类

  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基本辅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发电机组必须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等。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

  名词解释

  1一次调频:是指当电力系统频率偏离目标频率时,发电机组通过调速系统的自动反应,调整有功出力减少频率偏差所提供的服务。

  2基本调峰:是指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出力调整范围内,为了跟踪负荷的峰谷变化而有计划的、按照一定调节速度进行的发电机组出力调整所提供的服务。

  3基本无功调节:是指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功率因数范围内,向电力系统注入或吸收无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务。

  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厂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所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备用、有偿无功调节、黑启动等。有偿辅助服务应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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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动发电控制(AGC):是指发电机组在

  规定的出力调整范围内,跟踪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下发的指令,按照一定调节速率实时调整发电出力,以满足电力系统频率和联络线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务。

  2. 有偿调峰:是指发电机组超过规定的调峰深度进行调峰,及火力发电机组按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启停机(炉)进行调峰所提供的服务。

  3. 备用:是指为了保证可靠供电,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指定的发电机组通过预留发电容量所提供的服务。备用分为旋转备用和非旋转备用。初期,只对旋转备用进行补偿。

  4. 有偿无功调节:是指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要求发电机组超过规定的功率因数范围向电力系统注入或吸收无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务。

  5. 黑启动:是指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后,在无外界电源支持情况下,由具备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所提供的恢复系统供电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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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电力辅助服务的政策

  大致上可以归纳为“一个办法”、“两个细则”和“一个方案”。

  “一个方法”

  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始于2006年,国家电监会制定了《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提到:

  对电力辅助服务做出了定义,并说明该办法中电力辅助服务是并网发电厂提供的服务,由电力监管机构对辅助服务进行监管。

  将电力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服务

  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并接受监管机构的计量与考核

  明确电力辅助服务的补偿方式及费用来源

  “两个细则”

  六个区域电监局(东北、西北、华北、华中、华东、南方)在2009年依照该办法和电网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针对本区域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且在2010年开始逐步实施。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了关于电力辅助服务的调度制度,计量考核标准均提出了具体量化数值,供各个区域电厂参考。

  《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于《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及分类,调度、考核、监督和管理扥方面均提出了细致要求,并附带了关于补偿费用的详细表格供电厂参考,以建立规范的市场制度。

  “一个方案”

  国家能源局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

  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已经在全国基本建立(西藏尚未建立),但由于我国电力行业尤其是清洁能源发展迅猛,电源结构、网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系统规模持续扩大,系统运行管理的复杂性随之大大增加,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电力供应能力中还有很多问题,现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办法的部分内容已经难以适应实际需要。为深入落实电力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亟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

  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央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结合各地实际,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三个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方案提出了要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项目的覆盖范围;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全部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部分未能纳入的,要完善规则和制度,加强监管;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的科学化;鼓励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鼓励自动发电控制和调峰服务按效果补偿;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

  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中长期交易的地区,应当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鼓励电力用户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参与方式有直接参与分摊电力辅助服务费用、经发电企业间接承担、购买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自行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等。

  推进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协议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辅助服务补偿工作;市场化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全面实施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随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电费要一起结算。

  确立了国家能源局统一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组织推进当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及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的领导体系。

  另外,电改9号文中也明确提出“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根据电网可靠性和服务质量,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用户可以结合自身负荷特性,自愿选择与发电企业或电网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协议等合同,约定各自的服务服务权利与义务,承担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或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到:在现货市场开展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中长期市场开展可中断负荷、调压等辅助服务交易。日前发电计划编制过程中,应考虑辅助服务与电能量统一出清、统一安排。

  原标题:“电+”带您了解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