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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省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湖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8-09-04 2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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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省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湖南  一、资源概况  湖南省山区风能资源丰富,具有较明显的离散型分布特点。湖南省风能资源南部大于北部,山区大于湖区、河谷,风能资源较丰富区主要分

  一、资源概况

  湖南省山区风能资源丰富,具有较明显的离散型分布特点。湖南省风能资源南部大于北部,山区大于湖区、河谷,风能资源较丰富区主要分布在湘南和湘西山区、洞庭湖以及湘江河谷地带。全省大部分地区风能资源等级为1级,洞庭湖区以及湘江河谷地带可达到2级,湘南和湘西山区为2-4级。

  湖南省70m高度风功率密度,≥200W/m2的技术开发面积为725km2,技术开发量为233万kW;≥250W/m2的技术开发面积为455km2,技术开发量为140万kW;≥300W/m2的技术开发面积为331km2,技术开发量为113万kW;≥400W/m2的技术开发面积为78km2,技术开发量为24万kW。

  湖南全省70m高度可装机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湘西南、湘东和湘南,其中以湘南最多,特别是郴州市和水州市。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表12014年调整后的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风电,标杆电价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湖南省属于Ⅳ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湖南地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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