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年在南宁范围内实现天然气全覆盖
2020年在南宁范围内实现天然气全覆盖梯度推进天然气利用,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天然气全覆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心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鼓励
梯度推进天然气利用,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天然气全覆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心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鼓励开展生活油烟污染治理,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记者昨日获悉,为促进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开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稳定达标,《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炉。
2020年实现天然气全市全覆盖
根据《规划》,南宁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建材、火电、制浆造纸、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新建扩建项目。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83万吨标准煤以内。
梯度推进天然气利用。加快推进燃气管道敷设,优先建设城镇燃气管网,确保居民用气。落实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天然气全覆盖。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着力推动陈平、杨圩、马王、双桥、苏仅、安凤岭、六景、新福、青秀和百济10个集中式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到2020年,力争风电装机容量500兆瓦。
合理利用生物质能。编制印发南宁市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与环境管理指引,鼓励20蒸吨/时以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集中供热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在2020年底前,对全市10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主要路口安装尾气遥感自动监测
《规划》要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可持续发展出行结构。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心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45%(含步行)以上。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换乘枢纽”规划。
加强车辆环保管理方面,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开展对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进行违法记录监督抽查。到2020年底前,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安装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在交通禁行区域内通行或停泊和固定式尾气遥感自动监测记录的技术监控设备系统。2025年底前,全市主要路口安装该技术监控设备系统。
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90%以上
建立市级扬尘污染治理部门联席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建筑土终端结算机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监督施工工地落实《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020年底前对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场地扬尘全部实施在线监控。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方面,在建成区主次干道推广机械化清扫、多功能洒水车,创建建成区88条清洁城市道路,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重点道路按照“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的标准进行保洁。
鼓励居民家庭开展生活油烟污染治理
餐饮污染治理方面,《规划》要求,探索建立“餐饮业自愿减排和清洁生产承诺”制度,修订完善《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推进建立相对独立、不扰民的饮食街(区)、饮食综合楼。
环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建成区经营的餐饮企业,应当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渣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取缔露天烧烤和未更换无烟设备的烧烤点,一律进店进院经营。中心城区、环境敏感区域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试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并逐步推广。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和治理,2018年底前建立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同时鼓励开展生活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提高家用排油烟净化率。
空气质量改善分阶段规划目标
●2019年为阶段考核年
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污染控制成效显著、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1.5%。
●2020年为近期规划年
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2.0%。
●2025年为中远期规划年
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基础上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4.0%以上。(记者 黎兆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