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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确保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8-08-12 0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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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确保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近日,江苏连云港印发的《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污水综

近日,江苏连云港印发的《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污水综合处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加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城乡生活污水运维机制,确保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861个;市县全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全市乡镇及以上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水平,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根据《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

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72座,处理规模65.5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1336公里。

(一)城市污水处理情况。共建成县城及以上污水处理厂17座,处理规模34.8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926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92%,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86%。

(二)乡镇污水处理情况。共建成污水处理厂55座,处理规模31.7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370公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96%,建制镇污水处理率40%。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提升改造、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积极探索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路径办法,不断加快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科学推进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污水管网日常维护,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立足目标、着眼长远、加大投入,努力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城乡污水处理新格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系统分析,科学实施。以高质发展为核心,以后发先至为宗旨,以政策措施为保障,系统梳理全市城镇、农村现状污水处理能力及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严格落实中央、部省污水处理目标要求,科学确立全市城乡污水处理目标计划,统筹建设层次,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根据污水处理规划,科学安排年度项目计划。突出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坚持厂网并举,以厂优先,同步完善配套管网,不断提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强化管理提升,全力提升建成水厂运行率、负荷率;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精心组织,职责明晰。县区政府(板块)作为工作推进责任主体,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投资计划、推进计划,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市城建、财政、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联动推进、形成合力,不断增强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推动力和监管力。

——政府主体,市场导向。明确县区(板块)投资主体责任,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和管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四个统一”,积极探索农村污水处理新路径、新办法,实现我市村庄污水处理的快速发展。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建管并重,规范设施运营,不断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养水平;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市区建立永久性污泥处理设施,县区、乡镇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三、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污水综合处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加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城乡生活污水运维机制,确保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861个;市县全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全市乡镇及以上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3.81亿元,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8座,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0万吨/日,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市区扩建4万吨/日大浦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墟沟污水处理厂;赣榆区新建6.5万吨/日新城污水处理厂,关停4万吨/日新城、力洁污水处理厂;东海县扩建1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2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灌云县扩建2.5万吨/日南风污水处理厂;灌南县扩建2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33亿元,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南城街道、宁海街道、板浦镇、锦屏镇接管工程;建设东辛农场、云台农场、前三岛、门河镇、李集乡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建制镇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投资12.43亿元,强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各县区按照《连云港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海州区和连云区要按照省级试点的序时进度推进全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全市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861个。

(四)加快配套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投资5.558亿元,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管理,加大对纳管单位排水管理力度,严格雨污分流。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提高污水收集量。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十个必接管”(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到2020年,全市新建城乡污水管网约420公里,城市、县城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完成主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0%;乡镇主管网全部建成,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0%。

(五)加快城镇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和方案研究,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强化污泥转运及全过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加快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投资1亿元,市区建成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1座;各县区基本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00%无害化处置。

(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鼓励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四统一”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进程,推进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排水许可制度,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七)加快新技术新理念推广应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实施《连云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进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建成海绵城市。落实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推广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污水处理尾水利用率,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区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八)严格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建设任务。严格竣工验收,压力管道必须经水压试验、无压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污水处理设施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建局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建局局长兼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交通、卫计、城管等部门以及县区政府(板块)组成。各县区政府(板块)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并实行严格问责制。市城建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制定年度计划规划、强化督查考核。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交通、卫计、城管等部门要主动履行相应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推进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

(三)加强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金配置,完善项目建设资金财政分级负担机制。探索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多渠道筹措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加强与中央、省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最大限度获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运用PPP等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水治理;加大融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

(四)加强考核督查。将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纳入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进度季通报制度、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季度量化指标,实行年度综合评价。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定期抽查、核查、暗访、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进一步明确奖惩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出色的,予以通报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虚报瞒报的,进行通报批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社会宣传。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的宣传报道,持续组织开展公众参与度高、影响面大、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污水处理三年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深入开展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