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光伏新政将影响哪些发债主体?
光伏新政将影响哪些发债主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光伏新政”),提出削减光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光伏新政”),提出削减光伏建设规模指标、下调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及相关补贴,以控制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缺口,促进光伏行业长期良性发展。
本次光伏新政在建设指标控制上较前期更为严格,且没有设置缓冲期,而前期调整补贴的政策带来的抢跑一定程度上透支了下游电站的需求,结合各产业链环节的竞争环境与经营特点,预计中游的电池片和光伏组件会受到相对较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前期扩产较多的主体。
光伏新政分析与相关政策回顾
本次发布的光伏新政的主要内容如下:一、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暂不安排建设,在国家下文前,各地不得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的建设。二、分布式光伏开始进行规模管理,2018年安排1000万千瓦。5月31日及以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规模管理,未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三、支持光伏扶贫,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四、有序推进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五、鼓励各地根据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项目。六、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光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降低至0.50、0.60、0.70元/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全电量补贴降低至0.32元/度,村级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不变。
新政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的缺口在光伏装机快速增加中已入不敷出。本次光伏新政调整的力度和节奏都较前期严厉,一方面,建设指标骤减,普通电站无指标,推翻了此前下发的2017~2020年的建设指标,而分布式电站指标将前期未纳入指标管理的屋顶户用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纳入到指标控制中,目前来看下半年也无剩余指标;另一方面,不留缓冲期,因此前期调整后的装机抢跑这次不会再出现。
回顾过往,由于我国光伏行业起步较晚,同时也是为了顺应全球趋势,前期大部分的行业政策都以支持为主。在政策补贴的带动下,2014~2016年光伏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但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粗放发展、弃光限电等问题,针对此,国家能源局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以引导集中式地面电站以领跑者基地、发电基站等模式精细化发展,旨在促使企业降低光伏成本、提高发电效率,从而推动平价上网。
在光伏行业的迅猛发展中,补贴拖欠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补贴资源没有及时跟上光伏装机规模的节奏,叠加较为复杂的补贴发放程序,估计补贴发放周期平均而言长达2~3年,这对于前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光伏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不利。
为落实能源发展战略中对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下调的部署,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的缺口的进一步扩大,近年上网标杆电价、补贴多次政策性下调,此前的调整带来了光伏装机抢跑潮,同时一定程度上透支了光伏产业链下游电站的需求,而此次的新政不留缓冲期,预计将对光伏产业上中游造成更为直接的负面影响。
新政对光伏业发债主体的影响分析
光伏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是硅料与硅片。硅料原先较为依赖进口,近年我国借助电力成本优势,自给率逐渐增强,去年我国多晶硅的自给率达到6成以上,但相较硅片、电池片和光伏组件70%的自给率水平而言仍然较低。硅料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其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中长期价格受技术进步影响,短期则受全球装机需求、硅料投产供给等因素影响,近两年价格存在短周期性,表现为宽幅震荡,最大振幅为41%。硅片的技术含量略低于硅料,主要依靠设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的集中度亦较高,近年存在单晶、多晶两个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之间的份额竞争,价格下行。
中游为电池片、光伏组件。随着标杆电价的下降和补贴的下滑,光伏组件作为电站的直接上游,且为劳动密集型行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整体议价能力不高,受需求波动的影响明显,近两年总体价格呈持续下滑趋势,降幅达到82%。电池片技术含量较高,但行业集中度不高,近年其价格主要随技术进步和下游降价而以下滑为主,在装机抢跑中出现过小幅上升。
下游电站的类型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两类。此次光伏新政扩大了建设指标控制范围,并进一步下调了各类电站的标杆电价,未并网的电站补贴会下降,但考虑到补贴的收款周期较长,估计补贴下降对下游电站的边际影响不及建设指标控制对上中游的影响;且建设节奏放缓,反而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电站的现金流状况。
如前述,本次光伏新政没有缓冲,而前期调整补贴政策则一定程度上透支了下游电站的需求,因此预计会对产业链上中游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结合前述各产业链环节的特点,预计中游的电池片和光伏组件会受到相对较大的负面影响,在下游装机需求超预期降低的情况下,也难以将不利情况向上游传导,特别是前期扩产较多的主体。
原标题:光伏新政影响哪些发债主体?
上一篇:【大盘点】地方能源政策周报一览
-
中电光伏在韩国再开海外工厂2024-08-16
-
六月订单猛增 太阳能电池厂调涨售价2024-08-16
-
中欧太阳能争端或要“滚雪球”2024-08-16
-
印度打造太阳能火车 替代柴油2024-08-16
-
移动技术+太阳能给非洲带来变革2024-08-16
-
借鉴树根结构 日企开发出适用于光伏电站的简易斜桩基础2024-08-16
-
五月光伏产能达6.4GW创新高2024-08-16
-
上能集散式光伏逆变器再获殊荣,业内首款通过中国效率认证2024-08-16
-
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公布 2.5万起2024-08-16
-
我国将提高“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标准2024-08-16
-
分子石墨烯架构助力有机太阳能电池2024-08-16
-
【两会】关于落实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的三方面建议2024-08-16
-
2015年我国各省光伏装机数据排名及分析2024-08-16
-
国家能源局要求推进风能开发 增强光伏扶贫力度2024-08-16
-
华北地区掀起的户用光伏潮,正泰为你打call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