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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一煤矿发生冒顶事故 1人死亡
山东枣庄一煤矿发生冒顶事故 1人死亡24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发布《关于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21”顶板事故的通报》。4月21日8时40分左右,枣庄大兴
24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发布《关于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21”顶板事故的通报》。4月21日8时40分左右,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北205转载运输巷刷帮卧底时,发生冒顶事故,冒落矸石将此处1名工人埋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前,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多处违规违法事项被处罚款20万元。
4月13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决定信息,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违规、违法事实包括:
1.22集中轨道U型支架中段5架受压变形,喷浆体开裂。
2.32062运输巷中部有7架钢棚棚腿趄度不足,且棚腿受压弯曲,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32062采煤工作面溜头处有1棵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为8MPa,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9MPa。
4.2东202材料巷中部、2北203外段巷内,有8根锚索露出锁具长度约300mm(作业规程规定150-250mm)。
5.2东202材料巷第十七节风筒上部顶板、2东202材料巷下部转载皮带中部巷道顶板、第二部架空乘人车下车场外20m处巷道两帮有悬矸。
6.2北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方向左帮部第一排3根锚杆锚杆盘松动,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7.2东202材料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约30m处,存放的风煤钻钻杆、锚杆等材料,未按照矿井防冲要求进行牢固固定。
8.2北205采煤工作面轨道巷超前支护段内备用的10棵单体液压支柱、运输巷超前支护段内备用的回转滚筒,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冲击地压防治要求采取固定措施。
9.北翼采区水仓整修工作面进行喷浆作业,未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在下风向100m范围内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10.2018年2月22日、23日夜班瓦斯检查员对北翼采区水仓整修工作面检查瓦斯后,班组长未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要求在《瓦斯检查手册》签字。
11.矿井于2018年2月21日节后复工生产,2月21日2北205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内测风记录牌板上填写的风量数值与通防部留存的测风记录数值不一致,经查验矿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无测风员到场轨迹。
12.查阅安全监控系统历史数据,2北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开停状态传感器部分时段数据丢失,数据传输异常,未及时记录并分析原因。
13.2月22日在调校2北205采煤工作面T0甲烷传感器前,该传感器超限断电所控的动力电源未送电。2月10日调校2北205采煤工作面T1、T2甲烷传感器前,该传感器超限断电所控的动力电源未送电。
14.综采一区一名爆破工2018年1月6日至2月24日期间人员位置卡失效。
公开资料显示,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成立于1998年12月11日,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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