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管道天然气降至七年来最低价
南宁市管道天然气降至七年来最低价3月27日,从南宁中燃公司获悉,从4月1日起,全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0.16元/立方米。南宁市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从3.22
3月27日,从南宁中燃公司获悉,从4月1日起,全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0.16元/立方米。南宁市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从3.22元/立方米调整为3.06元/立方米,第二、三档以此类推。这是自2011年以来,南宁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价。非居民用气价格的最高限价,也从4.18元降为3.90元/立方米。
居民用户降低0.16元/立方米
3月27日,南宁中燃公司总经理曹阳介绍,目前南宁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为3.22元/立方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及规范天然气管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4月1日起,将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管输价格由现行0.36元/立方米降低至0.20元/立方米。同时,在企业的终端销售气价上,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0.16元/立方米。
根据我区现行天然气阶梯气价政策规定,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也就是说,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从3.22元/立方米,下调至3.06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从3.83元/立方米下调至3.67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从4.75元/立方米下调至4.59元/立方米。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户达到68万户,绝大部分居民用户为第一档阶梯气价用户。自2011年以来,南宁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经历了7次调整,中间最高调整至4.6元/立方米。4月1日执行新的价格调整后,将为历史最低价。
3月27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全区目前已开通长输管线的设区市、县(市、区)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也同步调整。其中,以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为例,贵港市为3.16元/立方米;桂林市为3.14元/立方米;钦州市为3.11元/立方米;防城港市为3.05元/立方米;梧州市为3.06元/立方米;平果县为3.44元/立方米;玉林市为3.12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户气价同步调整
根据通知规定,在本次调价中,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的用气价格也做相应调整。
为切实降低非居民用气负担,结合这次管输价格的调整,将各地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90元/立方米。按照相关条例,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后,实际销售价格仍高于3.90元/立方米的,必须降至3.90元/立方米以内。燃气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大小,给予用户优惠,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曹阳介绍,去年11月1日开始,上游按国家规定执行冬季气价上浮,所以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南宁市非居民用气价格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上涨0.1~0.19元/立方米。4月1日后,该轮涨价调整自动废止。按照新的调整要求,最高限价为3.90元/立方米。因此,按照现行实际销售价格,调整后,南宁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下降0.28元~0.35元/立方米。